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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 _分节阅读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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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分钟后,元霄发现有几个戴着蓝色头盔的男人,骑着同样品种的马在后面追自己。对方身穿靛蓝色制服,戴着同色头盔,嘴里大吼着什么,可元霄耳鸣太严重了。他怀疑是飞机失事的后遗症,只有一只耳朵能勉强听清人说话,也不清楚对方到底在说什么。

  他骑马是一把好手,这是从小练就的本领。

  元霄听见警车的声音时,已经到了卡内基大厅外面,他对自己做了什么一无所知。

  下了马,他才注意到马脖子上挂着一个蓝黄相间的盾牌形徽章,上面印着“policedeparttment”字样,非常气派。

  元霄没有细想,因为快赶不上了。把马拴在栏杆上,快速从背包里找到电子票,以最快速度检票、过安检。

  已经是七点过五分了,然而大厅里还是静悄悄的,舞台上,管弦乐手在试音,人们翘首以盼地等待着。

  他们议论纷纷:“大多都是炫技的,看来今天出现的应该是黑罗。”

  每次他的演奏会上,总会有大量的声音,热烈地谈论这一次出现的会是“哪一个罗伊斯”,这是除去当晚曲目以外,最令人期待的重头戏。

  这并不令人意外——

  一般而言,那些成名的音乐家身上都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气质与其独特的演奏风格——但阿尔伯特·罗伊斯身上却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一开始,他和汉堡交响乐团的首演一鸣惊人,国际乐坛评论界说他是:“横空出世的炫技狂魔,他的音乐一点感情都没有!干巴巴,无趣至极!”

  “只能说他是个钢琴天才,而不是音乐天才。”

  “他炫起技来,当今无人能及!”

  可仍然有很多人,为他的迷人的触键而着迷,他能够弹奏最危险的跳跃,而不出任何差池。

  以此成名后,忽然在一年后的一次演出,他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炫技,或者说,没有那么夸张了。

  他两只手的手肘贴近身体,只用手指触键,那种触键方式轻而灵巧得让人叹绝,掠过一段长长的pianisimo音阶时,那轻如鸿毛般的手法,震惊了整个世界琴坛。然而这不是让人最吃惊的一点,有幸听了现场的人,无一不对他推崇之极,声称罗伊斯音乐中细腻的诗意,纯净得像初雪。

  和以前那个气质像撒旦、演奏火花四溅的罗伊斯判若两人。

  这场演出后,他才真正的声名远扬。

  人们根据他的迥异的两种演奏风格,称呼他为“黑罗”或“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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