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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我是乞丐夫人 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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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我是乞丐夫人》
女评团七月扫文 关于偶的乞丐夫人
第一关书名
[架空历史]穿越之我是乞丐夫人
71:夫人两字比较高贵,配乞丐就有点不伦不类……
99:我对夫人没有对小姐感兴趣,夫人就是已经了。这里是乞丐家。
74:乞丐是没有夫人的……应该是乞丐老婆……
28:最近的穿越可真是地位越来越下了阿……
o1:乞丐加夫人?要嘛是乞丐婆娘要嘛是丐帮夫人乞丐夫人很奇怪
36:乞丐夫人?丐帮帮主夫人?
27:通俗型,中规中矩。
(丐帮帮主夫人?)
第二关简介
[架空历史]穿越之我是乞丐夫人
杜三说:雨弦,如果你累了,我在紫归城等你
魏然说:杜青夜,如果你累了,我在江湖等你
唐小楼说:魏然,跟着我好处很多
魏然说:唐小楼,有人欺负我,你要帮我欺负死他;你还要管吃管住,一路看遍江湖风景;我想要欺负人,不能让我动嘴,你得主动上去往死里整
换卷
第二卷写唐小楼更多点,所以这算是第二卷的简介吧
弈澜作品,本本完本,绝不弃坑关键词杜青夜,魏然
7o:目的是体现搞笑吗?看不出和题目的关系
71:人物太多分不清楚谁是主角看了简介找不到主角不知道情节
99:乞丐捏?然后,第二卷的简介,放在“书”的简介上干啥?这让我看不看第一卷呢?
27:好乱阿。好乱阿!看不懂!!
74:这莫名其妙的,简介上都出现六个人物了……而且大家对六个人物完全没印象……
28:主角到底是ho阿?
o1:介绍这么多?乞丐跑哪里去了?
4o:看了这个简介,偶忘记题目了江湖文江湖言情?
24:话说,我没看到谁是主角啊,我完全笑不出来,难道是多主角的文么?
36:没有乞丐啊?
(乞丐在哪?谁是主角?晕)
第三关开篇
[架空历史]穿越之我是乞丐夫人
7o:我觉得乞丐的出场不能这么华丽……慢慢来才有悬念。文笔很棒就是故事俗了点……太急了前面进度太快
99:叹气,原来这乞丐起码是个王爷啊开篇穿前对女主呼风唤雨的描写差点让我弃文。后面细腻的写法勾住了我再后面一身麻衣的慵懒美男让我喜欢再后面……再后面看见这美男的高贵身份呼之欲出于是觉得“乞丐夫人”这题目极其之难看一点没有正文这种流利细腻的感觉在。
74:开头两段把我败退了……那啥,我看到第四章,可能我翻的太快,哪位看到乞丐了?乞丐在哪里?哦,终于看到了……那个乞丐那份从容淡定的模样,差点让我以为是落难公子……第四章立刻又把乞丐的家描述的富丽堂皇,女主说:我相信他绝对不可能是个乞丐………………这搞什么……?完全和题目不符……然后女主因为现乞丐不是真乞丐而火,把全天下数得上的清高之物砸了,说“太俗”……
28:开头第一句就开了金手指这个……内力高强感觉……其实是有些类似平清那种来调侃吧但是还是觉得没调侃到位。另外我觉得,文笔……也还没到可以被称为很好的程度=“=
o1:她跟乞丐有婚约哇哈哈这文很不错我想杜三应该身份特殊的吧乞丐夫人只是噱头而已……
99:噱头要噱对地方啊……
36:乞丐啊?难道是伪装的,这么大手笔,就算帮主也不是能随便拿出来的吧!
24:很正统的恶搞穿越文,恩,再看的确是……估计是……真的是落难公子文笔不错……我的评价完毕
(四处寻找乞丐未得,现王爷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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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还能推荐我的文文……满地打滚地感谢中……
今天只有一更,因为我在外面旅行
抱歉,这周又要一更了,因为我在外面旅行,如果可能的话,尽量还是两更的,抱歉了,亲们,我一定尽量双更……
第六十六章 占鸣山,落草为寇
补的第六十六章,今天惊觉没有六十六章
今天更了三章,最近一段时间,澜澜其实一直不舒服,不能码字的时候只更半章,不会很久,三四天就行了希望亲们理解,澜澜爱亲们
澜澜有存稿,但因为最近不是特别舒服,用得差不多了,怕推荐的时候没有章节可用,所以……请亲们原谅偶了
魏然和岳凌霄在的日子,唐小楼果然好过不到哪里去,每天看着这两女人叽叽喳喳在前头说,唐小楼永远只能跟在后面抱着杜瑄郁闷至极地瞧着。路上风平浪静,连个调戏良家妇女的都没有,没人整还要被人整,这怎么能不让人郁闷呢。
话说以前还遇着过山匪,现在可好,一路上大刺刺地走着官道,别说山匪,连个拦车马的人都没有。唐小楼骑在马上摇头晃脑地叹气,杜瑄在唐小楼怀里用明亮而疑惑地眼睛看着唐小楼:“小楼叔叔,你怎么了?”
“男人的郁闷,你现在还不懂,啥时候你长大了再来跟你谈,现在你还是个奶娃娃,屁事儿不懂,跟你说了也没用。”唐小楼捏了一把杜瑄的脸蛋,觉杜瑄这孩子是越来越像杜三那家伙了,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笑。血脉相承,有时候细看来,真是件奇妙的事情。
杜瑄摇头晃脑,一派天真,却故作严肃:“小楼叔叔,你这样说我不同意,虽然我小,但也是男人。”
唐小楼看着杜瑄一笑,扶好杜瑄左右摇晃的身子,半是调侃半是讥讽地说“是啊,男人,三岁的男人,请问你懂啥,懂什么是男人吗?懂男女之情吗?懂女人吗?”
杜瑄脸刷地就红了,这些东西貌似他是真的不懂,只是魏然说他是个男人,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男人,这个词很沉重,暂时还是不要学会好,做你的孩子吧,幸福的时光不多了。”唐小楼想到杜瑄的身世,再看杜瑄时,总觉得心里酸涩难当。
杜瑄摇头,他不明白,为什么唐小楼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总是带着叹息:“小楼叔叔,那边有条小河,我们去抓鱼吧。”
唐小楼看了眼不远处的一条河,碧波青漪,光芒点点确实挺美,时间也快中午了,去河边支个架子烤鱼吃也不错,于是赶到前头去叫了魏然和岳凌霄一起:“杜瑄,话说你不是又想玩水了吧,你可别了,省得让我陪你一起挨魏然训。”
杜瑄睁着无辜的大眼睛,虽然是有这个想法,但似乎已经不太可能成为现实了:“保证不让小楼叔叔挨娘的训,我不到水里去就是了。”
一行人走到河边,有说有笑的嬉戏,杜瑄遵守承诺没有到水里去,而是在岸边玩水。魏然和岳凌霄在一旁的树荫下谈天说地,唐小楼郁闷地到河里去抓鱼,心里嘀咕这两女人真可怕,天天说说笑笑,竟然还天天有话说,不知道脑子和嘴怎么生的。
唐小楼抓好鱼处理好了,交给岳凌霄烤,别说岳凌霄一手漂亮的烧烤手艺还真是让唐小楼拜服,而岳凌霄在烟薰火燎里不但不见半点烟火气,依旧还是那样的落落大方。
唐小楼忍不住在心底想,这个岳凌霄很热烈,很不像将军家的女儿,比江湖儿女又多了分大气。像岳凌霄这样的女子,唐小楼是欣赏的,只是看着魏然明灿的笑脸的时候,却总觉得移不开眼睛。唐小楼摇头,不管魏然身在哪里,杜三永远都会是那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有时候,唐小楼挺恨自己,人不能活得太理智,太清醒,可是面对魏然,他却总觉得太清醒,所以……
“喂,你想什么?”岳凌霄递给唐小楼一块鱼,看着唐小楼一会儿点头,一会儿又是摇头的样子,觉得好玩极了。
唐小楼看着焦香的鱼,还有递鱼的那只纤细如玉的手,再抬头看岳凌霄一脸好奇的神采,只觉得在阳光的照射里,竟然是那样的动人心魄:“没想什么……快让开……”
岳凌霄听到唐小楼的快让开,下意识地就往旁边跳了一步,然后才觉得身旁一阵风过,竟然是一群骑马的贼人:“大胆,睁开你们的眼睛看看,竟然劫到我们头上来了。”
那群人可不管岳凌霄的话,提着刀就杀了上来,唐小楼已经到魏然身边去了,把魏然安顿好,才转过身来和岳凌霄并肩对敌:“喂,你还挺得住吧?”
岳凌霄十丈软红里带着凌厉的杀意,回头自信地看了唐小楼一眼:“那是当然,倒是你,听说功夫不怎么样,要不然你也一边儿看着去。”
唐小楼没时间理会岳凌霄的挑衅,往岳凌霄嘴里扔了颗药:“吞下去,这是解药。”说完就从左袖底掏出一包青色药末,迎风一撒,四处都是。
“青山障眼,唐小楼,你真是好毒啊……”岳凌霄跟在唐小楼身边久了,也认得了一些毒药,这青山障眼,是唐门一剂普通的毒药,只是对普通人来说,唐门再普通的毒药,也已经很毒了。
魏然身边也有两三个人前去,唐小楼看了一眼却没有担心,魏然身上有的是他姐姐唐忆晚给的那种甜似蜜,香如花的毒药,才想着魏然前面的人就已经倒地不省人事了。
唐小楼从马上拿来绳子,把这群人捆成一堆,坐在石头上一脸痞样儿:“喂,现在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了吧。”
那看起来像头领一样的人点头说:“唐门六公子,十丈软红岳凌霄。”
唐小楼笑了:“看来你还是个有点小见识的,说吧,落我手里了想怎么开脱过去?”
“落到唐六公子手里,哪能开脱过去,唐六公子就给个痛快……”那人看着唐小楼的笑,脸色苍白,再联想到那些江湖传闻,更是难以安心。
唐小楼第一回见这么痛快的劫匪,倒是一时来了兴趣:“喂,你们是哪个山头的,山上有多少人?”
“我们是鸣山胡当家的手下。”
“胡东山?”唐小楼见那群人点头,立刻来了兴趣,胡东山是恒朝西南一带出了名山霸王,烧杀抢掠做尽了,恒朝几次出兵去剿却无功而返:“你们胡当家待你们不错吧?”
“不错……哼,那个混蛋,成日里享乐,抢掠四邻,连郭同他妹妹都不放过。”说起这些事来,那些人都是咬牙切齿的样子,异常愤怒。
“那你们还跟着他,不知道群起而反啊。”魏然在一旁悠闲地插上一句。
那些人一起摇头,若是能反不是早反了,还会为胡东山跑腿:“我们的妻儿都在他手里,怎么可能反?”
唐小楼眼神一转,看着魏然和岳凌霄,有了个绝妙的好主意:“有没有兴趣占山为王?”
岳凌霄先响应,可能是从小在军中长大的原因,叛逆心理这叫一个强,一听唐小楼的话立刻从血液里开始兴奋起来:“好哇,太有兴趣了。”
魏然也眨巴眨巴眼,兴奋地点头:“这风景不错。”
于是三人达成协议,由这群劫匪领着他们去鸣山,他们要干一番轰轰烈烈地大事业了,占山为王,嗯……或许也可以叫落草为寇。
胡东山对于那群山匪来说,或许是个高手,对于岳凌霄来说,也算是旗鼓相当的对手,但对唐小楼来说,唐小楼觉得可以用魏然那句话来形容:功夫再高也怕毒药。
唐门的毒药,永远是无声无息,可以轻易致人死地,只是唐门立了规矩不能轻易伤人性命,但对于胡东山这样的,也可以不用心慈手软。
在魏然和岳凌霄面前,唐小楼还是选择了比较温和的方式,用了杜康,唐小楼一边放毒,一边吟诗:“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唐门出品,优质保障,让你前尘尽忘,忘得彻底……”
魏然和岳凌霄在一旁看得好笑,见胡东山倒下,其它那些依附于胡东山的,若是懂得风向,自然会知道往哪边靠比较安全。
有几个追随着胡东山,为虎作伥的家伙也被指认出来,然后全鸣山就正式落到了唐小楼、魏然、岳凌霄手里。
“我要做大当家。”
“凭什么,胡东山是我收服的,当然是我做大当家。”
魏然闭着嘴看着那两人为了大当家的位子吵来吵去,太有意思了,再看一旁陷入石化状态的那群人,继续笑眯眯地看戏。
最后,两个人吵架无果,又互相不服气对方,结果把魏然推到了大当家的位子上,那群人也不管谁做大当家,反正他们知道这三个人,比起胡东山来,得用菩萨来形容,跟着就低头拜下去,齐声大喊:“拜见大当家。”
魏然心里一激动,开始演讲了:“同志们,做为新时代的山匪,我们不但要学习如何做好山匪,还要用武功和知识武装我们的头脑和身体,让所有强大的敌人在我们面前,无计可施,无法可想……”
唐小楼听得摇头,岳凌霄也在一边摇头:“魏然什么时候这么能说会道了,而且说得一条一条的,看那些人都听呆了。”
岳凌霄更不清楚了,白了唐小楼一眼:“你和魏然一起呆的时间更久,你都不知道,问我有什么用。”
就这样,魏然顺利地在鸣山站稳了脚跟,成了恒朝有史以来,或说所有朝代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唯一一个山贼皇后……
上架感言
上架了,编辑通知偶的时候,还是很兴奋的,以至于兴奋了一整天,到现在还是迷迷糊糊地。
于很多作而言,都是很幸福的事情吧,于澜澜而言,也同样是的,这既代表了作品有一定的认可度,也代表对澜澜这么多年创作的一种肯定与鼓励。
其实上架了,澜澜还是很担心,因为澜澜也是公众读,体会得到你们的心情,看到中意的文,一下子却上了架,或许不能再看下去,或许再看要等很久很久。
但是澜澜却私心底希望,就算是坚守,也不要离开,不订阅也请守候好吗,写出文来,总是希望有人看,有人喜欢。澜澜不能奢望公众读因为乞丐夫人而成为v读,但还是抱有过这种妄想,说是痴人说梦也罢,白日做梦也罢,相信每个上架的写手都会这么想过。
能有,固然欣喜若狂,没有也希望你们能够坚守着,澜澜会不定时放送番外,喜欢每一个码字的日子里,都有你们的陪伴。
每一个亲,不管是v读,还是普通读,留言过还是没有留言过,于澜澜而言都很重要,每一个都不可缺少。在冬天,你们就是澜澜身旁通红的炉火,温暖明亮,夏天,你们又像是一棵棵的大树,总是凉风习习,让人心安。
如果亲已经是v读,那么谢谢亲,希望亲可以多支持,写得不好欢迎来拍。如果是普通读,请你守候,澜澜总是很自私地希望你们坚守着,看了开始,就看到结尾去。
总之,亲们,请多多支持了,澜澜爱你们,坚持努力地码字,献给最爱的亲们……
nd,不久后,澜澜会开新坑,不守坑的话,也可以等着下个月开始跳澜澜的新坑哟……名字暂没定,但一定会更加成熟和好看的。
澜澜总是想着在码字的道路上越写越好,不求成神成仙,总希望把所思所想,放到文字里,写成故事,与亲们一同分享人生的欢乐悲喜。
再次叩拜,谢谢亲们一直来的支持与鼓励,还有……偶可以说厚爱么……
码字是件寂寞而孤独的事情,有了亲们笑笑闹闹的日子,才温馨而有趣,这样的日子,过八十年,也嫌少……那就过八十年到一百岁吧,人不能奢求太多。最后还是那句话,谢谢亲们……
第一章 小家碧玉
魏然很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很得天独厚,上学的时候,从来没认真读过书,却一路从重点小学上到一线大学,别人辛辛苦苦找工作,她却是莫名其妙就撞进个小公司,然后小公司变大公司,小职员变大领导。
可是,魏然现如今才知道,上天竟然是这么疼爱她,爱到她几乎已经无法再忍受了。魏然在心底哭着说了句:“求你了,别这么爱我,我受不了还不行嘛。”
事还得从前段时间说起,闲着没事,在家休息时看了本穿越时空的小说,刚感叹,穿越真好啊,痛痛快快当米虫,没有工作的烦恼,没有事业的压力,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家里,啥也不用干。
她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就梦想成真了,上天还真太厚爱她了,可是魏然心里没有一点感激的念头,只想狠狠的抱着上天咬一口。她好好的工作,她新买的房子,她新交的男友,以及存折里颇为可观的数字,更有还来不及享受的惬意人生,遗憾并泪流成海啊……
要是真厚爱她,就应该让她把现代该享受的享受了,该用的用了,该完成的完成了,再飘过来多好。现在回想起来,她以前的人生除了工作,就是睡觉,很忙很乏味……
对了,痛哭并痛骂了三天三夜后,才一点点知道了穿越来的这个身份,其实还不错,叫顾雨弦。这个身子昏迷的时候,那在耳边哭哭啼啼说着:为娘如何如何的人告诉她的。今年,看起来十三、四岁的样子,正是祖国的花朵最美丽的时候。依依约约听得嫁人什么的,让魏然冷汗直流,这真是残害民族的幼苗啊。
依照魏然在公司打拼的这几年积攒下来那些办公室生存法则,魏然花了几天的时候便清楚的弄懂了顾雨弦的大部份消息。
她爹叫顾奚山,娘叫徐青娘,家里有个小茶馆,条件勉强过得去,跟魏然现代的有车有房有存款的小康生活自然是比不得。但在这个时代,也算是中上之家了,家里的宅子是四进的中等宅子,大概是因为沾染了几分茶气的原因,这宅子倒也算清幽净逸。
魏然看到这些时,还是很满意的,小康之家,不必和权贵们来往,长得也不是倾国倾城,只用清丽四个字就足以形容,属于那种到了大街上,也不必被流着口水的恶霸垂涎的普通女子。如果要说漂亮,只那一双眼睛却是极让人喜欢的,透着一股子茶汤一般的芬芳氤氲感,细看之下,便像是饮了明后雨前的新茶,温碧甘醇。
了解完这些以后,魏然算是彻底安下了心,直到某天她美丽如花,锦心绣口的丫环绣言告诉她,顾雨弦不顾顾奚山和徐青娘的反对,和东街某乞丐私定终生,且三日之后便要拜堂成亲的时候。魏然才知道什么叫晴天一个霹雳,华丽的打在了她的身上。
真是有苦不能言啊,顾雨弦这妮子,也长得算是小模样能看啊,干嘛委屈地嫁给一乞丐,不论古今,这都是份有争议的职业吧。这妮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家也是被宠惯了,怎么会干一件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话说真是太富有挑战精神了。
“小姐,你可别再闹性子,老爷夫人已经由了你了,别整天闷闷不乐了。”这几天魏然的沉默不语,让绣言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她还在为婚嫁的事和家人闹着。绣言哪里知道,她们家那小姐,早已经到了另外一个未知的时空里去了,眼前这个,是个在城市里领导过一小撮人的办公室老油子。
嫁……乞丐,现在说不嫁,也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话说这样的婚姻是很具有挑战性的。小家碧玉和乞丐,顾雨弦还真是会挑:“绣言,我已经没事了。”
“小姐也是,当初就为了杜三一管笛声就执意要嫁给他,要家没家,要业没业,连个安身之处都没有,小姐又怎么会看上杜三了。”
魏然真想点头告诉绣言,她也同样是不理解,凭顾雨弦的小相貌儿,嫁王孙公子有点玄,嫁个门户稍高一些的,也是可以吧。为一管笛声,魏然真是佩服死了顾雨弦的浪漫劲,不过也难怪了,现代还有人凭着能说会唱赢得姑娘的芳心呢,在这个啥都没有的古代,一管笛也足够让小姑娘动心了。
魏然当然不会担心以后会饿死、冷死,话说顾奚山就一个女儿,怎么也不会让女儿沦落到那境地吧。既然物质生活有了保障,精神生活就很重要了,会吹笛比不错,当年她学过古琴,哪天一起来一曲《沧海一声笑》感觉比不错。至少,嫁小乞丐,她想去哪就去哪,海角天涯,曾今周游天下的梦想,现在看来是随手可得了。
若是路上遇着心仪的男子,小乞丐总会好打些吧,反正在这个婚姻不自由的年代里,也许这样反倒是相对自由的。也许这些天遇上的事,实在太多了,魏然的神经也连带粗了很多,连魏然自己都佩服自己,竟然听到要嫁给乞丐,还心不跳、气不喘。
“他当然有他的好,是绣言你还不知道。”这绝对是魏然的心里话,多好啊,前途多么光明啊,总有一天,绣言会觉得这个决定再英明不过了。
魏然的心里当然没有负担,可顾奚山和徐青娘心里的压力却是不言而喻,原来也算是镇上小有名气的小家碧玉,向来大家都觉得顾家的女儿,相貌虽然一般,家世也一般,却从小习诗书、知礼仪,也算得上是镇子里难得的名嫒了。
镇上这几天都在议论着顾雨弦,有惋惜的,有惊讶的,更多的却是看笑话和一旁冷眼瞧着热闹的人。魏然知道,却懒得去管,反正以她的打算,在这块地方也留不了多久,天大地大,这么一个小小的镇子怎么能留住以前经常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她呢。
魏然进到自己的房间,青娘让人送来了嫁衣,还有两箱子东西,好像是布匹和饰和衣服。嫁衣是上好的南丝缎子,绣着龙凤牡丹和云水纹理,喜气之间自有一份高华。魏然只是看一眼便喜欢上了,现代,快三十的她还没有披上白纱,现在却顶着十三、四岁的身子,即将要穿着红嫁衣,做乞丐的妻子,想想倒也真是很有意思。
“小姐,要不你试试看。”绣言看出了魏然对于大红嫁衣的狂热神情,便怂恿着魏然穿上试试。
魏然闻言当然欣喜不已,只不过内三层、外三层的,好像穿着很麻烦。只是经绣言小手一摊,魏然又觉得很简单,就像是穿没扣子的睡衣,只是更精致细密些。
穿上嫁衣走了几步,只觉得被这一派的红色给晃晕乎了,珠白玉碧,再加上红缎子,魏然自己感觉像是俗气得很,只是照了镜子看到那珠光淡晕,碧玉玲珑,红缎面泛着娇艳的光泽,除了能让人觉得喜庆之外,半点不见俗气。
很美很美,这衣裳看起来很华丽,穿在身上却半点不会把人给压下去,可能是衣口袖边滚着小朵的素色水支纹有关,不但把俗气压了下去,显出人来,更把一袭嫁衣点缀得高淡。做这身嫁衣的人,还真真是天才啊。
现在,魏然开始觉得,嫁人或许并不只有那么一点点好处,至少这嫁衣很华丽,哪里跟小乞丐没吃穿了,还可以拿来当了,然后大吃大喝。
“绣言,这衣裳很贵吧。”
“不知道,听说是杜三送来的。”
这话让魏然大吃了一惊,不说是乞丐吗,还这么大手笔,送这么华丽的嫁衣,她还以为是青娘准备的:“这肯定得不少银子,杜三怎么买得起。”
绣言还是一句话:“不知道,反正是杜三送来的,小姐就别管这么多了。杜三要是连一件嫁衣都不能给小姐,老爷、夫人能让小姐嫁给他吗。”
魏然摇摇头,不知道要找多少乞丐借藏在犄角旮旯的钱,才能买得上这样一件嫁衣,那杜三看来要不就是心气高,要不就是脑袋有问题。
“绣言,我嫁了以后,会想你的。”这句话不过是魏然随口说的,毕竟绣言花绣得好,饭做得香,内外洒扫没有一件事,是绣言做昨不漂亮干脆的,魏然也就顺口这么感慨了一句。
“小姐,我陪你一起嫁过去。”本来是不必绣言陪嫁的,只是顾奚山和徐青娘实在放心不下,只能让绣言陪着嫁过去,说好了,以后还是顾府的人,月钱也在顾府支,这样绣言才答应了陪嫁。
魏然高兴的赞叹了绣言几句,脱下嫁衣让绣言挂好,还有三天,应该去街上看看,这些天来一直在府里打探消息,还没上街玩过呢。记得她看过的仅有的那本穿越小说上写的,穿越女街头遇帅哥的几率是百分之八十以上,遇恶霸再被英雄救美的机率是百分之五十左右,而遇到命定天子的机率基本上是百分之九十以上,魏然少不得也是要去试一试那本小说上写的穿越定律。
“绣言,明天我们上街去看看吧,不说明天是端阳庙会吗。”
“嗯,小姐今年也去崇恩寺点香吗。”
听绣言这话,好像顾雨弦每年都去点香一样,魏然也就顺着坡下,点头答应了:“绣言,后天端阳了,咋们府里怎么也不见包粽子。”
“粽子?小姐,粽子是什么?”
噢,屈原可能还没有现生呢,哪来得及屈死汩罗啊,估计现在端阳还没这习俗:“噢,我前几天百~万\小!说,书上说有个地方逢端阳节的时候,要用江米做一种食物,名字叫粽子。”
糯米在这地方叫江米,好在以前魏然有位朋友是北方人,小时候家里常做粽子,要不魏然这么个在南方长大的人又怎么会知道糯米就是江米。
第二章 遇见杜三
在没见到杜三之前,魏然一直在想,杜三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像绣言闲着没事时在她耳朵边上叽叽喳喳说的那样,一身落魄,要什么没什么,是一个无一处可取的人。还是像顾雨弦印象里,那个虽然落拓江湖,却依旧不掩其风采光华的人物。
当时的魏然身着一袭素白衣裙,倒不是魏然喜欢欢做白衣翩翩的神仙女子,只是顾雨弦的衣柜里,尽是些素白浅青的衣裳,但是精致程度能让人眼珠子掉一地,魏然当然就不挑了。
见到杜三时,是在寺庙里点香过后,当时的阳光,像是一池的水波一样,轻柔和缓地淌在屋顶、地面上,整个街道都是那般的温柔。
偶尔还轻风吹过杨柳,再缓缓划过魏然如雪的衣襟,吹起令人眩目的弧线,清雅得像是池上轻波里的莲叶,像是在潺潺波光之间娉婷的站着,有着不胜云水的娇柔。
杜三身在阳光之中,懒慵地倚在街道旁的青石台阶上,麻衣破服却是干干净净,微挑起的眉眼间有的是对这世间的一点点讥讽,而身上散出来的气息,更是和身边的一切绝然不同,但又是这样紧紧相融在一起。
如果不是绣言指着,魏然也不知道这就是杜三,经绣言一指,把眼睛移到那个人身上后,便再也移不开。仿佛在魏然的记忆中,这样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该是安于麻衣破服的,怎么也不会做乞丐的,只是杜三就这样倚在那儿,让魏然也不由得不信。
或许顾雨弦也现了吧,才会如此倾心,诀绝的要嫁给他,这样一个小镇上,能与杜三一身气度相比的,怕也没几个了吧,而杜三身上还自有一股清华气,这个认知,让魏然也不由得一阵讪笑,一个乞丐,哪来的清华气。
魏然踱着步子,一路走去,掀起两袖的轻风,盈盈楚楚的走向杜三,近时,脸上掠起淡而温暖的笑容,也不论一身洁白衣裳,随意的坐在杜三旁边:“杜大哥,我昨天包了粽子,刚好带了些,你学尝尝吧。”
那几个粽子是魏然包了以后,给绣言讲了屈原的故事后,她带出来投江的,结果又没舍得把香喷喷的粽子丢下河,于是又留了下来,当时魏然还笑了绣言好久,现在却是想抱着绣言狠狠亲上一口。
魏然调整好脸上的表情,尽量和绣言曾经形容过的顾雨弦一般神色,话说当年,她也是人前历练过来的,难道还演不好一个顾雨弦:“杜大哥不同我说话么?”
杜三闻言这才睁开半眯着的眼睛,淡淡地扫了魏然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莫名的光芒,在魏然还没有读懂之前,就已经悄然消失。递到杜三面前的粽子,杜三看了眼,然后伸出如玉一般柔润的手,轻轻拈起一个,递给旁边的小乞丐:“青寒,尝尝。”
魏然没弄懂,哪有送东西给他吃,却先让别人尝的道理,莫不是怀疑这东西很难吃?真是没眼光,魏然继续笑得分外天真、灿烂:“杜大哥,你陪我一起去逛庙会好吗?”
杜三接过寒青递来的粽子,轻轻咬了一口,淡淡的肉香和酱香味伴着竹叶和香芒草的味道,纷纷在唇齿间迸出来,味道倒还算不错,就是有些粘腻。
杜三看着身边白衣胜雪,却毫不介意与他一同席地而坐的魏然,心头浅浅地吹起一层薄薄地波澜,只是太短了,以至于让人觉得似是未曾出现一般。这个女子,比前些时候见的,更灼灿聪颖了:“很香。”
很香?魏然脑袋里浮现两个大大的问号,看到杜三盯着手上残余的糯米渣,才明白原来是指粽子很香。魏然闻言脸上扬起得意的笑容,那是自然很香,她从小就爱吃粽子,尤其是偏北方风格味鲜肉板栗,咸鲜的味道一向是她最爱的,后来就自然学会了包粽子:“杜大哥喜欢就好,篮子里还有呢,待会儿我跟绣言说,给你送去。”
杜三接过寒青递来的帕子,擦净了手,指甲上落了满满的阳光,让魏然一时间不免觉得眩目。白帕子里泛着青幽的光芒,一看就不像是普通的货色,穿一身破衣烂裳,却用上好的帕子,这个男人不是有故事就是有病。
这个杜三,身不不着一丝尘垢,清华的气度更不似是世间普通的男子,魏然忍不住赞叹了顾雨弦一声,小妮子眼光不错,这要放到股市上,算是最有升值潜力的超级股票,值得投资!
“雨弦,嫁衣还合身吧!”杜三想起前天运到的喜服时,不由得在心底冷笑,也不知道是谁手脚伸得这么长,竟然这么快就送来了喜服,一应婚嫁的用品,也不像是匆忙间准备的,不但合了礼制,又不显得杂乱。他竟然想不出,家里还有这么能干的人,匆匆几天就能备下这么一份让谁都挑不出理的婚嫁物品,哼,那些人时时刻刻都在揣摸别人的心思,同时把自己的心思藏起来。自以为高深莫测,却是些笨到极致的人。
魏然想起那满满两大箱子的衣裳、布匹、饰和那身不论现代古代,都华丽丽地让人不敢碰触。再看杜三时,就看得更加清楚了,这杜三绝对不是普通人,魏然咂巴咂巴嘴,书上电视剧上基本上都这么写,这肯定是那个大家族的子弟。要么是个不招人待见的,要么就是人跟家里闹翻了的,再要么,就是逃家了,不过看杜三也不像是还处在叛逆的年龄,想来就肯定是前两个可能了。
“谢谢杜大哥,很合身,也很美。”魏然在心度由衷的赞叹了杜三几句,这嫁衣聘礼,还真是华贵到让人无语。估计顾奚山和徐青娘是没瞧见,要不然,绝对不会再阻止自己的女儿嫁给杜三。
就杜三这样儿当乞丐,要是没点家底的话,早就饿死在乱葬岗了。就头上那根看起来乌漆抹黑用来绾的木簪子,恐怕也不是普通的货色。魏然总觉得像是在故宫或某个博物馆看过,类似质地的东西,有檀木的香气,做工简洁,却一点也不粗糙,细看之下反而更让人觉得精致非常,透亮的黑木簪看起来不起眼,配着杜三这副慵懒的模样,只会让人觉得愈不沾尘埃。
杜三对于家里那些人的眼光,向来是认同至极的,他们家那些人,别的不成,品味倒还得去,置办份嫁娶物件,还是能放得下心。如果连这些都做不来,那些人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嗯,这儿又脏又乱,你先回去吧。”
杜三心道,既然在他身份低至乞丐的时候,这个女子还能够义无反顾的选择他,那么将来不论如何,他会好好待她的,只要她不背弃,并且一直这般真率下去,他也不会介意给予那么一点宠爱。
魏然学着杜三的样儿眯起了眼睛,没能看到杜三一时间那微微的温容:“好,那我先回去了。”
魏然飘扬的白衣白裙走过杜三面前时,阳光似乎全打在了她的身上,更显得那般的白玉无瑕,出尘绝俗。杜三看了一眼魏然远去的背景,勾起一抹微微的笑,只是这么一个微微的笑容,竟然让满街道灿烂的阳光失了光芒。
杜三见过美丽的女子,甚至见过倾城绝世的女子,却从来没见过这样温淡女子,像是深山中流淌的一脉泉水,未必有动人心的容貌,也未必有多动人的气质,这样的女子于杜三而言,就如同是千里牡丹中,一朵不起眼的小花,飘飘洒洒,没有惊人的美丽,却有着让?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