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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自由:野生母狮爱尔莎传奇 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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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我们驾车继续前进。我很庆幸糟糕的路况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直到傍晚,我们才抵达海滨,来迎接我们的渔民告诉我们有一头狮子给大家造成了很大麻烦,几乎每天晚上都来偷袭他们的羊,他们非常希望乔治能捕杀它。

  没时间好好扎营了,我们就把床放在了露天,四个欧洲人,六个非洲人,我是惟一女性。于是,我把我的床放在离他们稍远的地方。爱尔莎就在我旁边的卡车里。很快,除我之外,大家都睡着了。突然,我听到了拖曳的声音,我打开手电筒,看到离我的床几码远的地方有一头狮子,嘴里正咬着我们下午射杀的羚羊的皮。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会不会是爱尔莎,但很快我就看到她还在车里面。我又看了看,那头狮子依然瞪着我,此时它开始低吼。

  我慢慢向乔治挪过去,很傻地转过身,背对着狮子。我们只离几步远,我感觉到它在跟着我,于是转过身,用手电筒照它的脸,这时我们相距只有八码。我朝身后的行军床退去,男人们都还在睡,只有乔治醒了。我告诉他有头狮子跟着我,他说:“胡说,可能是鬣狗或者豹子吧。”不过他还是拿起了沉重的来复枪,朝我指示的方向走去。果不其然,他很快就看到了两只眼睛,并听到了狮子的低吼。他有点怀疑这就是我们听说的那头惹了麻烦的狮子。于是,他在车前三十码远的一棵树上吊了一大块肉,决定熬夜等它。

  过了很长时间,我们听到车子后面传来哗啦哗啦的响声,那里是我们做晚饭的地方。

  乔治端着来复枪悄悄地绕了过去,用手电照了照那里,他看到那头狮子坐在锅碗瓢盆中间,正在吃我们剩下的晚饭。他扣动扳机,只听到咔哒一声,他又扣了一下,还是一样。他忘了装子弹!狮子站起身,从容地离开了。乔治很不好意思,装上子弹,又回到了他的岗位上。

  爱尔莎去印度洋(2)

  又过了很长时间,他听到有东西拖拉肉的声音,打开车灯,他看到了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的那头狮子,于是一枪打中了它的心脏部位。

  这是一头年轻的狮子,没有鬃毛,是典型的海滨地区的狮子。

  天亮时,我们检查那头狮子的足迹,发现它先咬住羚羊,拖到离我的床二十码远的地方开始吃肉。饱餐之后,它在营地四周游荡。整个过程中,爱尔莎一直兴致勃勃地看着,但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太阳出来后,大伙儿一起来到水边,让爱尔莎看印度洋。大海正在退潮,起初,她对波涛翻滚的陌生场景很紧张。她小心地嗅海水,咬泡沫;最后低下头去喝水,但第一口咸水就让她皱起了鼻子,做出厌恶的鬼脸。不过当她看到其他人都在开心地洗澡时,决定信任我们,和我们一起玩儿。很快,她就变成了一个水疯子。雨水汇成的水塘和浅浅的河流就会让她兴奋不已,但大海才是她真正的天堂。她游起来毫不费力,一直游到很深的地方,把我们猛按入水中,用尾巴溅起水花,一定要让我们在逃走前也吞几口咸水。

  我们到哪儿她都会跟着。因此,其他人去钓鱼时,我通常会留下来,否则的话,她会一直跟在船后面游。

  爱尔莎喜欢沿着海滩散步,她会追赶在海浪中漂浮的椰子,被海浪打湿、淹没。有时候,我们在椰子上系根绳子,然后在头顶上挥舞,她会高高跳起去够它。她很快发现在沙地上挖洞是最有价值的游戏,因为洞越深,沙子就越湿、越凉,因此滚起来就越舒服。她经常拖着长长的海藻,拖着拖着就把自己给缠起来了,直到最后她看上去就像某个奇怪的海妖。然而,给她带来最大乐趣的是螃蟹。快日落时,海滩因这些粉红色的生物而变得生机勃勃,它们横着爬行,想从洞里爬到水里,可是过一会儿,它们又被冲到岸上。它们不停地爬,又不停地被冲回来,直到最后,它们的耐心终于得到了回报,它们抓住了某根美味的海藻,把海藻拖到洞里,然后,下一次海浪就可以把它们带走了。爱尔莎尽给这些忙碌的小生物捣乱:她攻击完这只攻击那只,鼻子总是会被钳,但她没有被吓倒,继续突袭,结果再一次被钳。螃蟹的战绩应该大书特书,在爱尔莎所有的对手中,包括大象、野牛和犀牛,螃蟹是惟一能坚守阵地的。它们横在洞口前,竖起一只粉红色的爪子,不管爱尔莎怎样狡猾地想要战胜它们,它们总是比她快,她柔软的鼻子总是再一次被钳。

  爱尔莎的食物成了个大问题,因为当地的渔民很快就意识到了她是他们的收入来源,致使山羊的价格飙升。事实上,有一段时间,她让村民过上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奢侈生活。不过,她后来也报了仇。牧羊人从来不看守他们的羊,就让山羊整天在林子里散养着,很容易成为豹子和狮子的猎物。一天晚上,我们在海滩上,这时山羊早就睡了。突然,爱尔莎冲入一片灌木丛里,接着传来了很大的咩咩声,然后又安静了下来。她一定是嗅到了一只落单的山羊,并突袭了它,再用身体压住它。但她以前从未杀过生,因此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等我们赶到时,她向我们求助。爱尔莎压着山羊,乔治迅速开枪把山羊打死了。没有村民抱怨丢失了山羊,人们认为肯定跟以前一样,又是被野兽咬死了,因此,我们也就什么都没说。如果我们不这么做,那么营地南北一天路程之内的每一只山羊就都会被故意留给爱尔莎大饱口福,以便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想到乔治及时打死了山羊以免爱尔莎成为这个地区的首席山羊凶手,又想到我们给爱尔莎买的那些劣质山羊的高昂价格,我们克服了良心上的不安。

  假期快结束时,乔治患上了疟疾。由于他实在太想去钓鱼,就服用了很多阿的平,远远超过了正常剂量,他早早起身,潜水捕鱼去了。

  一天晚上,我和爱尔莎沿着海滩散步回家,快到营地时,我听到一声令人心慌的哀嚎和尖叫。我把爱尔莎关在卡车里,然后冲向帐篷,发现乔治虚弱地倒在椅子里,他发出可怕的呻吟声,嚷着要手枪,喊我的名字,咒骂爱尔莎,大呼小叫地说他想要自杀。尽管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他还是认出了我,一把抓住我,说现在我来了,他可以放心了,可以死了。我吓坏了,小伙子们站在几码远的地方惊恐地看着这一切。我们的朋友站在一边,帮不上任何忙,只是紧紧抓着一根棍子,打算如果乔治狂暴起来,就用棍子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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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莎去印度洋(3)

  他们小声地告诉我,乔治突然疯狂地手舞足蹈起来,尖叫我的名字,嚷着要手枪,要自杀。好在他崩溃后我很快就回来了。现在要做的是把他弄上床,尽量让他安静下来。我们搬他的时候,他的身体软绵绵、冷冰冰地悬吊在我们双臂中,毫无生气。我尽管因恐惧而心情沉重,但还是开始用平静的语调跟他说话,告诉他我们在海滩散步的情形、晚上要吃的鱼以及我发现的一个贝壳,并开玩笑取笑他的奇怪行为。但我也在想,他会不会就这样死去。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对我的安抚起了反应,安静了下来。但他的太阳穴开始发白,鼻孔下塌,眼睛也闭上了。他喃喃地说,有一条冰流正从他的腿上往心脏爬,他的双臂也冰冷得没有知觉,当两股冰流在心脏处汇合时,他就会死。他突然一下子慌了,死命地抓住我,就好像在紧紧地抓住生命。我把白兰地灌入他的双唇,轻轻地抚摸他,努力把他的注意力转移到眼前的事情上,我跟他讲他的生日蛋糕,那是我从伊西奥洛一路带过来的,我说我们应该当天晚上就把蛋糕吃掉,他病一好,一能起来,我们就吃。

  我知道他的病因:他是因服用过量的阿的平而中毒了,因为没有等这危险的药物起作用,他就去潜水了,从而造成了剧烈的反应。很多年前他就有过类似经历,因此我才看出了症状。一夜过去了,他终于筋疲力尽地睡着了,期间他有过几次复发,发作的时候,他的脑子胡思乱想,口中胡言乱语。第二天早上,我派人去拉姆请医生,但请来的印度人能为乔治做的很少,只是开了安眠药,安慰说他一定会恢复的,只要他不再去潜水。

  乔治病一好,我们就回到了伊西奥洛。假期总是过得太快,但当回到家时,我们有了一身深棕色的皮肤,而爱尔莎也因为海水浴,一身皮毛变得像漂亮的绸缎一样。

  吃人的狮子(1)

  回到伊西奥洛不久后的一天,我注意到爱尔莎走路有困难,很痛的样子。天色正在暗下来,在我们和家之间还有一段很长的陡峭斜坡,乱石丛生,荆棘遍布。很快,爱尔莎就不能再走了。乔治认为可能是便秘,建议立刻给她用灌肠剂。这意味着要先回家,然后开车去伊西奥洛拿所需物品。于是,我去拿东西,乔治留下来陪着爱尔莎。

  一切物品都准备停当时,天已经黑了,我不得不带着热水、灌肠剂和一盏灯艰难地上山。兽医进行手术时施用灌肠剂是一回事,但在夜幕下荆棘遍布的丛林中,给一头乱抓乱挠的狮子施用灌肠剂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庆贺自己把一品脱液体注入了可怜的爱尔莎体内,但她也只能忍受这么多了,而这当然起不到什么效果,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把她抬回家。

  我再次跌跌撞撞地回到家,找了张当担架用的行军床、几把手电筒,以及六个小伙子当搬运夫。然后,大伙儿一起上山。

  我们到了后,爱尔莎立刻滚上床,平躺在床上,显示出她完全享受这种奇特的搬运方式。事实上,她看上去就好像从未用其他方式旅行过似的。但是,因为她的体重至少为180磅,搬运工们可体会不到她的愉快,他们汗流浃背,气喘吁吁,艰难地往山下走,每隔几分钟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下。

  爱尔莎没打算离开担架,而是时不时在离她最近的小伙子的屁股上啃一口,就好像在催促他赶紧往前走似的。

  当我们终于到家时,除了爱尔莎之外,所有的人都筋疲力尽,因为她不打算主动下来,我们不得不把她从床上翻了下来。

  后来,我们发现钩虫是她这次生病的罪魁祸首,那一定是在海滩度假时染上的。

  她病好后没多久,乔治必须去处理两头吃人的狮子,在过去的三年里,这两头狮子已经咬死或咬伤了28个博兰族人。关于它们的袭击,有很多骇人听闻的传说。一个漆黑的夜晚,一头狮子闯入了一个居住区,咬住了一个年轻人,他被拖走的时候大声呼救,但没有人敢动,只有两条狗去救他,狗追在他后面大声吠叫,狮子丢下猎物追赶狗,但追完了狗后,它又回到受害者身边,受害者的声音逐渐消失在远方。

  博兰族人确实是非常勇敢的,他们是依然用长矛捕杀狮子1的少数非洲部落之一。

  他们也杀大象,但不是为了吃肉,而是为了让长矛饮血或者证明他们的勇敢。当他们找到大象时,年轻人群情激动,并开始残酷的竞争。每个人都想第一个血染长矛,第一个做到的人,战利品就是他的。年轻人若没有杀死过某种危险的动物并赢得声誉,就得不到女孩子的仰慕。

  但勇敢如博兰族者,这一次却完全被吃人的狮子吓倒了。这一方面是因为狮子的狡猾和大胆,一方面是因为当他们捕猎时,总是会撤退到河边浓密的矮树丛里,在那里,人没法稳稳地投出长矛。迷信也增加了他们的恐惧。据说,在袭击之前,狮子会去一个空旷的沙地,用爪子在沙地上留下两道印子;然后,用树枝做筹码,玩一种名叫“宝”的古老游戏(不知道什么年代传下来的游戏,跟国际跳棋有点像,在非洲各地很常见)。如果预兆是好的,狮子就会袭击居住区,找一个受害者;如果预兆不好,它们就会等待。另一个故事说狮子是两个“圣人”的灵魂,这两个圣人在很久以前被博兰族人谋杀了,现在化身为狮子回来报仇。当地的博兰族人对这个传说深信不疑,因此请了个真正的“圣人”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给他们驱邪。“圣人”带着书籍、铃铛和蜡烛来了,并要了60只羊当酬金,但狮子依然袭击他们。乔治和其他猎人以前尝试过猎杀这两头狮子,但因为时间不足而失败了,这又增加了狮子刀枪不入的传奇性,使得博兰族人更加确信这两头狮子是超自然的存在,追捕它们是没有用的。

  所以,尽管雨季就快到了,我们还是决定要打破这个魔咒。当时,我们完全没意识到要花24个日日夜夜才能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出发了,我和爱尔莎乘我的卡车;乔治,一个从皇家非洲步枪团休假来的年轻军官,还有几个巡查员坐路虎车和拖车。我们很幸运,在莫迪贸易中心几英里外发现了一个很好的露营地点。我们把帐篷搭在离瓦索奈若河半英里的一些刺槐树下,靠近岸边的灌木丛。营地建在一片空旷的地方,这在追捕吃人野兽时非常重要,因为比起丛林包围的营地,野兽袭击开阔地上的营地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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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人的狮子(2)

  营地搭好后,我们去莫迪打听关于吃人狮子的最新消息。那里有三家索马里人开的泥铁匠铺,他们告诉我们,在过去的三个月里,狮子没有咬死过人,但一直袭击牲畜。就在几天前的晚上,这两头狮子闯入了一家大商店后面的院子,拖走了一头驴,在过去的四个星期里,几乎每个晚上他们都会听到河边传来狮吼声。

  起初,乔治不得不去四十英里以外才能打到一只斑马,然后把斑马的尸体拖到离营地一英里远的岸边灌木丛里,固定在一棵刺槐树下的地上,我们在这棵树离地面大约12英尺的树枝上搭了个狩猎平台。在接下来的三个晚上,乔治和约翰——那个年轻的军官——整夜监视。我们听到河的上游传来这两头狮子的吼声,但没什么事发生。我坐在营地里,听着它们响亮的合唱,爱尔莎在我身边的车里满足地打着呼噜。她不知道自己的同类就在附近吗?我又想起了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形:我们日夜追捕危险的吃人狮子,但当我们筋疲力尽、落败回家后,又渴望着和爱尔莎在一起,她的亲热弥补了我们的疲劳和压力。狮子对狮子?不管这是一种什么关系,我都情不自禁地欣赏这些野生动物,而乔治也认为狮子是所有野生动物中最聪明的,他尊重它们,尽管他有充分的理由怨恨它们,因为他曾经被一头狮子严重咬伤过。

  第四天夜里,乔治和约翰因为熬夜熬得太累,就睡在了帐篷里,但就在那天晚上,狮子来把猎物吃了。我们不得不再杀一个动物,乔治和约翰又守了三个晚上,结果还是一无所获。他们因为白天要追踪狮子,晚上又要熬夜而累得筋疲力尽,于是又回到了帐篷睡觉。狮子再一次把握住了机会,吃了猎物。那个时候,我们都有点相信博兰族人的话了,狮子可能是圣人的灵魂,或者说更可能是恶魔的灵魂。

  现在,我们改变了策略,追捕多在白天进行,沿着足迹追到浓密的灌木丛里。有两次,我们离这两头狮子很近了,结果还是听着它们的声音在前方逃走了,没有开枪的机会。徒步追猎是最累人的,不仅因为高温,还因为我们要不停地猫着腰,穿过茂密的植物,还有犀牛和大象也常常妨碍我们。南方的雨季已经开始,河水显示出上涨的迹象。因为狮子一直在河的另一边,因此,如果我们想穿过莫迪下方的浅滩,就必须立刻迁徙营地。

  我们把营地物品整理好,一大早就赶到了浅滩,发现河水一夜间已经涨了很多,并且还在继续往上涨。我往地上插了根棍子标记水位,结果很快就被水淹没并被冲走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为汽车可以过去。乔治解开路虎车后面的拖车,取下发动机的风扇皮带,以防止水溅湿点火装置,然后,车子慢慢驶入水中,成功渡过去了。接下来,我的卡车下水,爱尔莎像往常一样待在车子后面。河水湍急,挟裹着残枝断树。卡车好不容易到了河中间,这时,发动机发出杂音,然后熄火了,怎么也发动不了。我们立刻放出了爱尔莎,她一下子跳入水中,拍打着水面,努力抓取着浮木,就好像我们安排了这一切就是为了让她玩似的。事实上,她玩得有点忘乎所以了,把举着行李涉水过河的人猛按到水中,我们最后不得不把她拴上。卡车上的东西搬空后,我们使劲拖车,但车子向一边倾斜了过去,我们带的链子不够长,只好迅速接上野牛皮。所有的人又是推又是拽,终于把车弄过了河,一直旁观的狒狒也为我们大声鼓掌。

  只好就地扎营了,因为这一天剩下来的时间都要用来晒干工具、药物、弹药、书本、食物、卡车引擎、汽车备用零件、被褥和帐篷。爱尔莎一直在闻那些静止不动的东西,包括乔治的烟草,闻完烟草,她做出了厌恶的表情。

  第二天早上,河水漫过了河岸,我们不得不搬到地势高的地方。这天晚上下了一整夜大雨,我们担心追捕狮子的行动可能不得不终止。不过,整个上午我们都在寻找可以隐蔽狩猎台的树,但是树丛很矮,最后我们只好在一棵牙刷树上将就,它的高度刚好够搭一个狮子够不到的狩猎台。乔治射杀了一头斑马,把尸体放在树下,天黑后不久,他和约翰开始监视。可能狮子知道这个狩猎台不够好,离地面只有八英尺高,大约一个小时后,他们听到了两头狮子的声音。一头在半英里外的浅滩边吼叫,另一头在河对岸。浅滩方向的吼声渐渐地越来越大,毫无疑问,这头狮子嗓门极佳,因为最后一声吼震得狩猎台都晃动了。接着,乔治听到了狮子撕咬斑马尸体的声音,但因为夜太黑,他什么也看不见。他们一直等到狮子专心用餐,然后,约翰打开手电筒,终于看见狮子了:它的尾巴对着他们,脑袋埋在尸体中,这不利于射击,然而,受到灯光的干扰,它转过了头来,看向狩猎台。

  吃人的狮子(3)

  乔治朝它的脖子开了一枪。狮子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声,一跃而起,开始逃跑,并且发出很大的汩汩声,显然它伤得很重。乔治确信等天亮时就可以发现它死了。天一亮,两个巡查员就从营地来到狩猎台,跟乔治和约翰一起沿着一直延伸到河边浓密的灌木丛里的血迹追踪。

  如果狮子还活着,继续追踪下去就会非常危险。他们小心谨慎地一步步向前,每隔几分钟就停下来,竖起耳朵,倾听最轻微的声音。突然,一声咆哮传来,乔治一眼瞥见两头狮子在逃,显然,河对岸的那头狮子来跟它的同伴会合了。他们觉得下次靠近这两头狮子的时候,那头受伤的狮子肯定会攻击他们。这时,血迹几乎消失了,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很难追踪兽迹。他们停了下来,仔细检查地面。这时,一个巡查员拍了拍乔治的肩膀,指着后面。他看到15码之外的一丛低矮灌木的上方露出了狮子的头,正看着他们。他开枪击中狮子两眼之间,那是头很大的狮子,从鼻尖到尾尖有九英尺五英寸长。乔治确信这一定就是他打伤的那头狮子,因为除了两眼之间的弹孔外,头的后面还有两个子弹孔。他认为另一头狮子逃到河对岸去了,因为他记得开枪后听到了河水溅起的声音。

  当我到达战场后,对乔治的成功大加赞赏。跟踪受伤的吃人狮子进入丛林一定非常危险。尽管我们花了三个星期追踪这两头吃人的狮子,绷紧每一根神经捕捉它们穿过树丛的金色皮毛,但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它们。现在,它的力量消失殆尽,爪子——其爪印对我们来说是那么熟悉——无力地摊在那儿。这头狮子正值壮年,大概八岁。当然,我们也松了口气,至少一头吃人的狮子已经死了,但不知怎么,我们并没有因为战胜这头雄伟的动物而感到欢欣鼓舞。剥完皮后,我给它的心脏照了相,它的心脏有小孩子的头那么大,这时,我明白了为什么我经常感觉到爱尔莎的心抵着肋骨像匹马达似的跳动。

  那天晚上,乔治和约翰整夜守着斑马尸体,希望第二头吃人的狮子会来,结果是白费力气,但听到了一头狮子在河对岸怒吼。

  现在河水太深了,没法趟过去,而且因为有鳄鱼,游过去也太危险。因此,乔治用行军床的钢架蒙上铺地的防潮布做了艘小船。船做得很棒,可惜只能载一个人。于是,他独自过了河,然后步行去莫迪,那里的人正因一头吃人狮子的死亡而兴奋不已。现在,至少博兰族人相信了狮子没那么不朽,很热心地想要帮忙找到第二头。在去莫迪的途中,乔治看到了一头母狮的新鲜足迹,这让他很疑惑,头天晚上听到的声音是不是这头狮子的呢?于是,他开始怀疑自己杀死的那头狮子是不是他之前打伤的那一头。这不是不可能的:来复枪的子弹打碎了狮子的头骨,因此后面的两个洞有可能是同一颗子弹的碎片造成的。这样的话,在我们扎营的河边就应该还有一头受伤的狮子。

  乔治回我们这边的河岸时,在浅滩边看到六个年轻的博兰族人,都带着长矛,准备帮忙寻找那头可能受伤的狮子。他建议他们第二天再来,并带上最好的猎狗。第二天早上,我们见到了他们,发现他们带着看上去最不像猎狗的猎狗,但他们向我们保证这些狗不害怕狮子。

  我们再次进入丛林,很快,乔治就发现那些狗不太想往前走,不管它们的主人如何鼓励它们。后来,领头的狗掉转尾巴,开始朝家走,其他狗也都跟在后面。我们都希望能听到一声咆哮,然后一头狮子冲过来,但什么也没发生。倒是听到了狒狒激动的叫声,它们肯定看到了让它们慌张的东西,不是狮子就是豹子;我们暂停下来,仔细倾听、观察,然后继续前进。后来,正当乔治弯腰穿过一丛低矮的灌木时,一个浅色的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堆带刺的高灌木丛中蜷伏着一头狮子,看上去正准备攻击。就在乔治正要开枪的时候,苍蝇的嗡嗡声告诉他狮子已经死了。我们发现狩猎台上发射的子弹打穿了这头狮子的喉咙,可能伤到了颈静脉。这是一头非常漂亮的狮子,从鼻尖到尾尖有九英尺长,尽管不如另一头狮子大,但却漂亮多了,我甚至想向这头野兽敬礼,尽管它造成了如此大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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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人的狮子(4)

  两头狮子都非常健康,按照狮子的寿命,都正当中年。因此,肯定不能用伤残无能来作为它们吃人的理由。

  大多数狮子吃人是因为身体衰弱:或者是因箭伤或落入陷阱而受伤,或者是牙齿不好,或者爪子中了刺猬的刺,或者是太老了,在这些情况下,转向不那么敏捷的食物对他们来说是很自然的。但也有例外,这种情况人们只能猜测了,可能是大自然的突发奇想,诱使狮子去吃人的吧。当地部落的人晚上经常睡在保护牲畜的荆棘篱笆外面,这种粗心大意是不是激起了狮子品尝的念头?如果一头饥饿的狮子正想着闯入篱笆咬死里面的动物,这个行动费劲了点,这时看到一顿晚餐正在外面睡着,狮子肯定会被诱惑的。你能怪它选择较容易到口的那道菜吗?这样的事很可能会成为习惯,一头吃人狮子就这样诞生了。它的幼崽很自然地会学习其捕猎方式,因此,这种特征可能是通过教授传下去的,而不是遗传的本能。

  现在,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博兰族人不会再受到“圣人”灵魂的骚扰。然而,我们细想了一下,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两头狮子很可能已经生下了几只健壮的小狮子,而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它们还没有养成与其父辈一样的口味。2

  1还有两种古老的打猎方式依然保留着——捕鲸人和俾格米人,前者坐着小船出海,带着原始的鱼叉,后者猎杀动物主要是为了肉。他们猎杀大象时,一个人爬到大象肚子底下刺,然后回到同伴身边,之后其他人才加入捕猎行动。——原注

  2遗憾的是,我们最近有了证据,显示情况正是如此。——原注

  鲁道夫湖远征(1)

  现在,爱尔莎18个月大了,我第一次注意到她会暂时发出很强烈的气味。她有两个腺体,叫做肛门腺,在尾巴根的下面,这两个腺体流出气味强烈的液体,连同尿液一起射到某些树上,尽管是她自己的气味,但她总是厌恶地皱起鼻子。

  在回到伊西奥洛之后的一个下午,我们遇到一群大角斑羚,爱尔莎立刻开始跟踪。这些巨大的羚羊正在一个陡峭的斜坡上吃草,其中有几只还很年幼。一只母羚等着爱尔莎,在她接近幼羚之前,跟她在丛林里玩起了捉迷藏,从而使她的注意力从幼羚身上转移开来。就这样,母羚一直让爱尔莎忙个不停,直到羚羊群和幼羚安全地消失在山的另一边。然后,母羚飞奔而去,丢下可怜的爱尔莎站在那里。

  在所有的动物中,长颈鹿无疑是她最喜欢的。她经常跟踪它们,直到双方都累了。然后,她会坐下来等长颈鹿回来,果然,过一会儿它们又靠近了,一步步地慢慢向前,面对着爱尔莎,用它们那大大的、忧伤的眼睛看着她,细长的脖子好奇地弯着。然后,它们通常会一边走,一边吃着最喜欢的刺槐籽,平静地离开。但是,爱尔莎有时候会追赶它们。发现它们后,她会从某个角度冲下山,肚子紧贴着地面,每一寸肌肉都在微微颤抖,直到她围着鹿群绕了一圈,然后会把一只朝我们赶过来。她无疑是要我们埋伏好,并杀掉她为我们精心围捕的猎物。

  其他动物也会吸引她的注意力。有一天,她嗅了嗅空气,然后冲入一片浓密的灌木林。很快,我们听到撞击声和喷鼻息的声音径直冲我们而来!我们迅速跳到一边,一头疣猪咆哮着从我们身边冲过,爱尔莎紧追不舍。两个都以闪电般的速度消失不见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一直能听到她们在树林中穿行的声音。我们非常担心爱尔莎的安全,因为疣猪有足以致命的可怕的獠牙,最后她终于回来了,这场追逐的胜利者用头蹭着我们的膝盖,告诉我们有关她的新玩伴的事情。

  我们的下一次远征是去鲁道夫湖,那是一片咸水水域,大约有一百八十英里长,一直延伸至埃塞俄比亚的边境。我们要去七个星期,多数时间需要步行,由驴和骡子驮运行李。这是爱尔莎第一次和驴子同行的徒步远征,我们只能希望她们双方能和平相处。我们的队伍成员不少:乔治和我、邻区的野生动物监察官朱利安,以及赫伯特——他再次来做客,另外还有巡查员、司机、仆人、三十五头驴和骡子、供爱尔莎路上吃的六只绵羊。驮运行李的牲畜提前三周出发,最后在鲁道夫湖边碰面,而我们则要驾车行驶大约三百英里的路程。

  队伍相当庞大:两辆路虎车,我的一吨半的卡车——爱尔莎待在车后面,两辆三吨的卡车。后者是必需的,因为我们要带东西,不仅要带人,还要带可以维持几个星期的充足食物和汽油,以及80加仑的水。

  乔治到这里来的目的是要察看这里野生动物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加布拉族偷猎的迹象。在这片地区巡逻了几天后,我们转向西边,穿过最沉闷、最荒凉的熔岩地区,车子在尖利的石头上颠簸前进,在我们把车子推过深深的沙地河床时,或者在我们小心翼翼地在巨石间穿行,并碰撞到大石头时,爱尔莎的日子可不好过。最后,我们终于出来了,来到了查尔比沙漠,这是一片干涸的古代湖床,大约八十英里长,地面光滑、结实,车子可以全速行驶。海市蜃楼是这片地区的显著特征:眼前出现宽阔的水域,水面上倒映着棕榈树的影子,可是当你靠近时,这一切会马上消失。在海市蜃楼中,你还可以看到像大象那么大的瞪羚,似乎也在水面上行走。这是一片干旱、炎热的土地。查尔比沙漠西边是北荷尔绿洲,那里有一个警察站,还有朗迪耶族的数千只骆驼、绵羊和山羊会来喝水。那里还有一个令人瞩目的景象,早晨,几千只沙鸡会飞到为数不多的水塘边喝水。我们在北荷尔没什么好停留的,把容器装满水就继续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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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道夫湖远征(2)

  在颠簸了230英里之后,我们终于抵达了罗庸嘉兰,这是鲁道夫湖南岸附近的一片绿洲,埃及姜果棕榈树林中有淡水泉眼。我们的驴子正在这里等着我们。我们立刻带爱尔莎去两英里远的湖边。她向水里冲去,就好像要洗去这一路的疲劳,她一头扎进鳄鱼群中。鲁道夫湖里有很多鳄鱼,好在它们并不好斗,不过我们还是设法吓走了它们。在我们的远征过程中,它们飘浮不定的粗糙身体的剪影始终会出现在岸边,至少使我们少了洗澡时的乐趣。

  我们把大本营建在罗庸嘉兰,接下来的三天都在修补马具,整理打包驴子驮运的行李。每个行李包重约五十磅,每头驴驮两个行李包。最后,一切准备就绪。十八头驴驮运食物和露营装备,四头驴驮水,一头骡子供身体虚弱或脚疼的人骑乘,最后还剩下五头驴。我很担心爱尔莎对驴的态度。她克制着自己的兴趣,看着我们重新打包行李。开始装载的时候,不得不用链条把她拴住,因为看到这么多美味的肉叫着、踢着,在沙地里打着滚想要摆脱重担,再加上非洲人忙碌地叫嚷着维持秩序,这一切令她非常兴奋。大部队上午就出发了,我们和爱尔莎等后来天凉快些才走。我们沿着湖岸向北行进。爱尔莎非常兴奋,像个小狗似的在我们之间跑来跑去,一会儿冲入一群火烈鸟中,一会儿衔回我们射杀的鸭子,最后跑到湖里去游泳,考虑到湖里有鳄鱼,我们中的一个人只好端着来复枪保护她。后来,当我们经过一群骆驼时,我不得不把她拴上,这让她非常生气,拼命地要去见见这些新朋友,差点把我的手臂拽断。然而,我可不希望看到四散逃窜、惊惶失措的骆驼倒在彼此身上,吼着、喘着、腿缠绕在一起,而爱尔莎就在它们中间。还好,这是我们在岸边碰到的最后一群牲畜。

  夜幕降临时,我们看到了湖边的营火。我再次把爱尔莎拴上了,怕她依然有足够的精力去追赶驴子。我们到那儿后,发现营地已经建好,晚饭也都摆好了。在喝延迟的傍晚茶时,我们决定每天拂晓时狮子分队——乔治、我、奴鲁、一个做向导的巡查员,还有爱尔莎——先出发,其他人拆营地,给驴子备鞍、装行李。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享受较为凉爽的时刻,而且运行李的驴子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内跟着我们,免得我们老是要把爱尔莎拴起来。九点半左右,我们会寻找一处阴凉的地方休息,驴子可以吃点草。一旦看到驴子,我们就要拴上爱尔莎。下午的时候,程序反过来,驴子分队比狮子分队早走两个小时,在天黑前搭好营地。我们在整个远征过程中都是这样做的,效果非常好。这样,狮子和驴子就被分开了,除了中午休息的时候,那时她被拴着,昏昏欲睡。结果,两个分队很快就学会了接受彼此,知道了必须容忍组成远征队的任何事情。

  我们发现爱尔莎在上午九点之前一直走得很好,大约九点时,她开始感觉到热,只要一遇到岩石或灌木丛的阴凉,她都会停下来。直到下午五点前,她都很不愿意动弹,之后,一旦她的趾肉变硬,她可以整夜不停地走。她平均每天走七到八个小时,身体状况非常好。她一有机会就会跳进水里去游泳,常常离鳄鱼只有六到八英尺。不管我怎么叫喊、挥手,都没法让她回来,除非她自己想回来。通常,我们会在晚上###点之间到达营地,驴子分队常常会打出信号弹来指引我们。

  两天之后,我们把最后一个人类居住地抛在身后,那是一个小渔村,住着原始的埃尔摩洛部族。

  为了让爱尔莎的爪子保持良好状态,我经常给它们涂抹油脂,她好像明白这件事,并且很喜欢。中午休息的时候,我通常躺在行军床上,这比躺在坚硬的小石子上休息舒服多了。爱尔莎看出了这一点,采纳了我的主意,和我一起躺到床上。很快,如果她能给我留出一个小角落,我就会认为自己很走运了,不走运的时候,只好坐在地上,而她则全身舒展地躺在床上。不过,通常我们都会一起蜷缩在床上,我只能在心里暗暗希望我们两个的重量不要把床压垮。在我们的长征中,奴鲁总是带着饮用水和爱尔莎喝水的一个碗,她快九点时吃晚饭,之后会沉沉睡去,就拴在我的床旁边。

  鲁道夫湖远征(3)

  一天晚上,我们迷了路,在照明弹的指引下才来到营地,到达营地时已经是深夜了。爱尔莎看上去很累,于是,我为了让她恢复体力和精力而没有拴她。但是,尽管她看上去非常困乏,却突然全速冲向驴子过夜的荆棘围栏,并用真正的猫科动物的方式冲了进去。接着就是嘶叫、恐慌和大混乱。我们还没来得及插手,所有的驴子就都逃向了黑暗中。幸运的是,我们很快抓住了爱尔莎,我结结实实地痛打了她一顿。她似乎明白那是她活该,并尽可能向我们表示她的抱歉。我因低估了她天生的本能而感到内疚,香喷喷的驴子对她一定是个巨大的诱惑,特别是在凌晨一点钟,野生动物捕猎精神最活跃的时候。

  好在只有一头可怜的驴子身上有擦伤,而且并不严重。我给伤口敷了药,很快就愈合了,但这个小插曲提醒了我们永远不能没有防备地留下她。

  这里鱼类丰富,作为一个规则,乔治和朱利安能给营地打上一种很好吃的鱼,叫做大罗非鱼,是鲁道夫湖特有的品种。这些鱼可以用鱼杆或者鱼线钓到,也可以一枪打晕它们。巡查员似乎更喜欢吃长相难看的鲶鱼,这种鱼生活在浅水里,可以用棍子和石头捕获。爱尔莎总是随时准备着一起玩。有时候,她会衔回一条鲶鱼,又很快丢下,厌恶地皱起鼻子。有一天,我们看到奴鲁——他总是随身带着一把猎枪——举起枪,把枪当棍子用,去打一条鲶鱼。他打得太用力,枪托很多地方都裂了、碎了,碎片折向枪管里。奴鲁因抓到了鲶鱼而过于高兴,完全没有注意到他造成的破坏。乔治向他指了出来,他平静地回答道:“哦,蒙哥(上帝)会帮助你得到另一把枪的。”不过,爱尔莎报了仇。奴鲁的凉鞋放在岸上,爱尔莎叼着它们飞奔而去。看着这两个斗智斗勇,实在是很有趣的一幕。最后,主人拿回凉鞋时,凉鞋已经不成样子了。

  十八天后,我们回到了罗庸嘉兰,发现留下来保护大本营的巡查员也没有闲着。他们抓了四个偷猎者,这些人在诱捕猎物时被当场抓获。年纪最大的那个人激动地过来跟乔治打招呼,提醒说大概十年前,乔治曾抓到他正在做同样违法的事,并把他送进了马萨比特的监狱。他说他倒是挺享受那段被关的日子,不过可不想再来一次了。因为他年纪大了,乔治对他宽大处理,让他在远征剩下的行程中赶驴子。

  男人们从罗庸嘉兰到北荷尔——那里有三家索马里人开的商店——去给非洲人买食物。在警局的时候,乔治从巡官口中得知,有人看见八个骑马的偷猎者带着来复枪在罗庸嘉兰和北荷尔一带活动。这些偷猎者通常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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