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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对我撒谎 第 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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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穿切谎言的火眼金睛:别对我撒谎 作者:日荘司雅彦
前言:识破谎言,发现真相
我想,会翻阅本书的你,大概是个很能够体谅别人责任感很强的人;只是,对于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偶尔还是会感到有点困扰。毕竟会对这种探究人性真实虚伪的书有兴趣的人,通常都很在意别人,而且会在很多方面,让自己承受过多的压力。
我在律师界累积了多年的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我发现,大部分追求事实真相的人,都是相当体贴别人责任感很强的类型。而仔细深入思考的话,会发现理由其实很简单。
对于说谎时脸不红气不喘,或是明明可能有错,却又坚持己见的人来说,这些人根本不在意事实真相究竟为何。在很多时候,不让事实明朗化,反而更称了他们的意。
正因为有这些善于说谎,或是冥顽不灵的人,使得那些较体贴责任感强的人,经常为了调适人际关系而煞费苦心,即使吃了闷亏,也不得不忍气吞声。结果是,为了人际关系而煞费苦心的,都是较体贴责任感较强的人;说谎或是冥顽不灵的人,则总是让人饱受折磨。
我会动笔写下这本书,就是想借此机会,尽我所能地矫正这些不合理的事。本书将借由具体案例,充分说明我从法庭上的交互诘问,或无数次的谈判经验中,所学得的“识破谎言的方法”,以及“修正记忆偏差的方法”。
本书共分为7章。在叙述中,我尽量以平易近人生动活泼的文字风格来撰写,因此我有自信,能使各位感觉自己就像是在读本小说,并通过这些内容,获得超越般律师水准的知识。
另外,为了让各位能迅速运用这些方法,书中也会举出实例说明,无论是亲密恋人间的吵架职场上大场面的争论,或是将法庭案例影射至日常生活或职场上的应用。
本书将从识破谎言的方法处理记忆偏差的方法应付专家的办法男女说谎方式的不同及应对方法人在说谎时的肢体破绽等着眼点,逐切入,并从各种角度说明,你该如何找出事实真相。
如果能理解本书的内容及各种应对方法,你就能学会如何识破谎言,以及将顽固的记忆偏差导向事实真相的技巧。当然,无论是实际的日常生活还是职场上的大场面,会出现与本书案例完全相同的情况,可能少之又少。不过,借由本书的技巧,要应用至各种情况,并不至于太困难。
如果可以轻易看穿具有恶意的谎言,或能从根深蒂固的记忆偏差之中,导出事实真相,那么无论是情侣或夫妻间的争执,还是职场上的重大事件,你都可以防患于未然。如此来,你就不必再为了无谓的人际关系问题而烦恼,无论是在生活中或职场上,都能全神贯注地往前迈进。只是,恶用本书的技巧相当危险,所以各位务必谨慎使用。
如果你能借由本书,改善身旁的人际关系,甚至是职场上的问题,进而获得更多的愉悦与充实,我将格外感到荣幸。
林肯总统怎么用反诘问
首先,我想向各位介绍林肯著名的反诘问 反诘是反问的意思,但又不同于反问,它有追问责问的意味。反诘是用疑问的形式表达确定的意思,以加强语气。译者注。林肯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总统,其实在他担任律师的时候,也有非常有趣的逸闻流传于世。
接下来要介绍的即是,在杀人罪案件的审理中,林肯对看见被告杀人的目击证人进行的反诘问。因为当时没设置书记员,所以没有留下准确的记录。
以下引用自名著交叉询问的艺术 r r。
林肯的反诘问技巧
林肯:“那么,直到案件发生之前,你都直与被害人在起,而且也亲眼看见,被告拿手枪狙击被害人”
证人:“没错。”
林肯:“你站的位置离他们近吗”
证人:“大概距离六米左右吧。”
林肯:“不是三米左右的距离”
证人:“不距离六米以上,或者更远。”
林肯:“是在视野宽广的草原上吗”
证人:“不,是在森林里。”
林肯:“什么样的森林”
证人:“桦木林。”
林肯:“时间是在八月,所以桦木的树叶长得很茂盛吧”
证人:“相当茂盛。”
林肯:“把案件中使用的手枪拿给证人看你认为这把手枪,是当时使用的那把吗”
证人:“看起来很像。”
林肯:“你能看得见被告开枪,或是枪管样式,以及其他情况吗”
证人:“是的。”
林肯:“案发现场距离布道会场多远”
证人:“大概500米左右。”
林肯:“光线在哪个方向”
证人:“在布道会场的牧师讲台旁边。”
林肯:“有500米远”
证人:“是的,我已经回答过了。”
林肯:“那么,在案发现场,你是否看见被告或被害人,带了蜡烛之类的照明灯具”
证人:“没有带蜡烛到那种地方干嘛”
林肯:“那你是怎么目击枪击事件的”
证人:“借着月光”
林肯:“你在晚上十点看见枪击事件,在桦木林里,离灯光500米远,你看得见手枪的枪管看得见被告开枪而你距离被告6米远,所看到的切,全都只靠月光的亮度”
证人:“是的,之前已经说过了,我全都看见了。”
林肯从大衣的侧边口袋,掏出本蓝色封面的天文历,然后慢慢翻开,把其中页当成证据,呈给陪审员及法官看。接着,他慎重而缓慢地念出其中段,说明案发当晚看不见月亮,月亮直到翌日凌晨点才会升起。
破坏证词的可信度
虽然引用的内容稍微长了点,但是林肯对于目击证人的反诘问,绝对有引用到两页的价值。“所谓的反诘问到底是指什么”或许各位会有上述的疑问,我在此稍微简单地说明下。
对于证人的诘问,有“主诘问”与“反诘问”两种方式。在顺序上,先进行主诘问,然后再进行反诘问。所谓的主诘问,不论是在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上,对于进行主诘问的方来说,都是要证人在法官面前作出有利证词,而进行的种诘问。
在林肯进行反诘问之前,检察官曾经进行过主诘问,该位证人作出的证词,应该都是满足检察官需要的证词。相对于此的反诘问,目的即在于破坏敌性证人敌性证人 ,系指带有敌意,且在法庭上,对己方当事人作出不利证词的证人;反之即属友性证人。译者注证词的可信度。由于检察官的证人对林肯的当事人作出不利证词,为了破坏证词的可信度,于是他对证人进行“反诘问”。当然,证人的态度通常不如在主诘问时那么配合,证人对进行反诘问的律师抱持戒心,并露出很明显的敌意。
其实反诘问是所有律师几乎都有过的经验,当我为了要进行反诘问,而在法庭上起身时,敌性证人的态度立刻会变得很强硬,表情也变得严峻。那种表情就好像在说:“我绝对不会被你的花言巧语给骗倒的”
跟在主诘问的时候比起来,证人态度截然不同。由于在反诘问的时候,证人几乎都不会对诘问者采取合作的态度,所以必须谨慎地选择诘问方式,让事实得以显现,就好像前述林肯的例子样。律师在法庭上的手腕高明与否,取决于反诘问技巧的优劣,这种说法绝非言过其实。
人人都可成为识破谎言的高手
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在他的著作交叉询问的艺术中,解说了各种反诘问的方式。日本则是以反诘问的技巧的译名出版,现在市面上已经绝版,而在二手书市场也很难买到。
这里要请各位注意的是,日本将书名译为“反诘问的技巧”,用的是“技巧”两字,但原文书名是“r”艺术,而非“”技术,这也表示,威尔曼其实是将反诘问视为种艺术。在法庭上,律师为了发现真相而应用的反诘问,已经超越了技术的领域,达到了艺术的境界,这么说其实点都不夸张。
因此我想向各位传达的概念是,识破人类谎言发现真相的行为,不单单只是种技巧,而是种“艺术”。虽然这么说,但各位也无须担心,所谓“识破谎言发现真相”的能力,并不限于只有天赋异秉的艺术家才学得会。只要能学会后面将谈到的“原理原则”,我保证不论是谁,都可以成为“识破谎言”的艺术家。
让他没机会说:我记错了1
那么,就让我们踏出成为艺术家的第步吧。
这里将借由仔细检讨前面引用的反诘问方式,以及介绍我自身的经验,作为材料进行讲述。人类的活动,几乎都是从模仿开始,然后以之为基础,创造出自己的原创性。毫无例外的是,所谓的流人士,也都是从模仿前人开始,即使是美国大联盟的铃木郎铃木郎,日本第强棒球手。译者注,或是日本象棋高手羽生善治,也不可能在没有经过模仿学习,就成为流的人物。著名的音乐家与画家,也必定是先从模仿优秀前人的演奏技巧或画法开始。像这样确实承继前人遗留下来的珍贵资产,然后不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才能真正称之为流人士。
读了本书的你,也许不像律师那样,有机会使用到反诘问,但在商场上,或偶尔与朋友或家人辩论的时候,如果能从前人身上,学会很多说话技巧,从而让你“发现真相”,或许你也可以变得像钤木郎或羽生善治那么出色。
“填平外壕在城池外围或阵地周围挖掘的壕沟。,截断退路”
接下来我想先探讨下伟大前人林肯的反诘问。看过了林肯的反诘问之后,大多数人心里或许会有“绕了大圈”的印象;或许也有人认为,我是为了要充页数,所以才引用那么长的问答也说不定;更有可能的是,有人会提出质疑,何必那么啰唆,直接单刀直入地问:
“你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怎么能将被告的犯罪情况看得那么仔细”
这样不就好了。
的确,证人对于这样的问题,也许会回答“借由月光”,然后拿出天文历当成证据,用句话,轻易就打发了这个问题。可是,几乎所有证人都不会轻易就范,即使你对他大喊:
“你没看见葵纹日本经典时代剧水户黄门里,水户藩第二代藩主德川光园德川家康之孙的随从渥美格之进在关键时刻,亮出刻有“葵纹”图案代表德川光园身份的印章,借以惩戒贪官污吏。啊”
他也只是会“哼”地冷笑声,不肯认输。或者,林肯进行反诘问的那名证人会说:
“是我记错了,是布道会场的光线,让我能看见现场的情况。”
“被告拿着蜡烛,所以看得见,但后来被告拿着蜡烛逃跑了。”
用这类的话,拼命闪躲诘问者的追问,说不定就这样顺利逃过劫。
这里的意思是说,之所以要诘问目击者与被告等人之间的距离与布道会场之间的距离与布道会场电灯之间的距离,以及现场是否有蜡烛等,为的都是不让证人通过狡辩而逃脱,也就是说,此质问是为了要“填平外壕,截断敌人退路”。在握有决定性证据,足以证明证人所言不实之前,绝对不能操之过急。
预测证人会用什么方式逃脱,并事先将逃走路线堵住,之后再突然拿出决定性证据,是让证人吐露实情的有效方法。
让他没机会说“我记错了”
其实我也处理过好几桩类似案件,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下列案件因为律师有守密义务,所以我更改了若干事实。三十岁的儿子向银行贷款,银行方面要求要有“父亲的连带保证”,于是他提出了份印鉴证明书,并凭借它向银行申贷。
由于他没有按时还钱,因此受到银行委托的我,认定与其只向身无分文的儿子提起诉讼,倒不如也以父亲为目标,因此向借款人儿子与连带保证人父亲,提起返还借款的诉讼为了慎重起见,请求金额是当时剩余的本金。
让他没机会说:我记错了2
身为连带保证人的父亲主张:
“我哪会当这不孝子的连带保证人贷款文件是我儿子伪造的”
身为案件主角的儿子也主张:
“我擅自使用父亲的印章,伪造文书。”
父子俩站在同战线。
以下是我对案件主角之的儿子进行反诘问的过程。
“你现在和你父亲住在起吗”
“是。”
“可是你填具贷款文件向原告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应该不是跟父亲同住,也就是没有住在老家里吧”
“对,那时是我个人暂时住在老家附近的公寓。”
“为什么你决定自己个人住”
“因为我父亲对我说:年过三十还窝在老家,邻居知道了不好,所以我只好搬出去住了。”
“你和你父亲的关系,好像不是很好”
“嗯确实不太好。”
“那你这样在老家出入,不是很不方便吗”
“是那样没错。但是父亲不在家的时候,母亲会替我准备饭菜。”
“你个月平均回家几次”
“大概四五次吧。”
“你回老家的时候,会和你父亲说话吗在填具银行贷款文件那时。”
“几乎没说过话。所以我父亲根本不可能当我的连带保证人。”
“请你只针对我的问题回答就好了”
“是,抱歉。”
“那么,借贷文件上面的连带保证人栏目,盖的真是你父亲的印章吗”
“是。”
“那是怎么盖上去的”
“我趁父亲不在家的时候,自己偷盖上去的。”
“印章马上就放回去了吗”
“对,我马上就把它放回父亲的桌子,然后拿盖了章的借贷文件去跟银行借钱。”
“你没在区公所办理过印鉴证明书的登记程序吗”
“那些事根本都没做,光是盖父亲的印章就很麻烦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发誓是真的。”
我转向法官“提示甲〇号的证据。”
对案件主角的儿子说“这是你父亲的印鉴证明书。为什么原告银行会有呢你如果没拿印鉴证明书的话,那不就是你父亲特地拿给你的吗”
最后结果就由各位自行想象吧。
为了让真相能从被告的口中说出来,即使手上握有决定性证据,也必须先堵住“逃走路线”,因为会说谎的证人,很容易就会说“我时记错了”。
抓准证人唱反调的心理
让我们再回到林肯的反诘问。林肯在反诘问当中,使用了个与众不同的技巧,或许你已经发现了,就是以下这个问题:
“不是三米左右的距离”
证人对于这个提问,回答的是:
“不距离六米以上,甚至更远。”
这是种相当高明的技巧,能让敌性证人说出某个你期待的答案。
证人开始回答:
“距离六米。”
然后,林肯提出了以下诘问:
“不是三米左右的距离”
让被诘问的证人出现以下心态,“你这家伙,定是希望我回答比六米更近的距离吧我会被你的问题给骗了吗”
接着证人虽然回答:
“不距离六米以上,甚至更远。”
却反倒落入了林肯的陷阱,因为证人确信,自己的证词会对林肯不利。不过却反而把实情讲了出来。相反地,如果林肯当时问的是:
“不是距离六米以上”
恐怕证人定会这么回答:
“不,仔细回想起来,或许比六米要更近些。”
正如各位已经知道的,在本例目击证人的证词当中,目击证人与案发现场之间的距离愈远的话,看错的机会就愈高,证词本身的可信度也让人存疑。所以,林肯希望,让证人作出“离案发现场的距离很远”的证词。
刻意让证人以为,他自己说的话,是诘问者所不希望听到的回答,反而能让诘问者得到真正想要的答案。当然,不知道林肯当时脑海里,是否意识到这件事。只是这种方法非常危险,敌性证人在进入法庭之前,脑袋里几乎都已经想好自己要作出怎样的证词。所以,如果提出“不是三米左右的距离”这种问题时,得到的是“好像或许就是那样的距离”这种答案,那就不妙了。
这段反诘问仅是部分摘录,前面或许双方有过下列的对答:
“你距离案发现场几米”
“大概六米左右。”
人只要旦证明过某件事,就不喜欢做出相反的言行,如果可以的话,会尽全力想维持言行的贯性。况且,当证人坐在证人席时,如果发言与先前矛盾,可以想见的是,会遭受对方辩护律师气势凌人的质疑。
所以这个技巧不能单独运用,尽可能在十分有把握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刻意诱导证人以为,他说的是你不希望听到的回答”的方式。
在职场活用反诘问
或许有些读者已经察觉到了,林肯的反诘问是例外中的例外,识破别人的谎言没有那么容易。实际上,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时候,或许林肯也可以刻意拿出不对的天文历,顺利迫使证人自白。
然而,万目击证人说的是真相呢身为律师的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因为如果拿出不对的天文历,反而会陷说真话的证人于不义。
替对方预留退路
在这里要介绍个方法,让你不仅可以运用在反诘问上,也可作为种“识破谎言的理论”。那就是,“在攻入城池之前,包围城池四周,别让对方逃走”。
这听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却出乎意料地难。而且这个方法虽然很重要,不过日本有句俗话说,“老鼠被逼急了也会咬猫,”味地将对手逼到绝境,未必是好的战略孙子兵法孙子兵法军争篇:“围师遗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书里也有相同观点。
因此,在“包围城池四周,别让对方逃走”之后,依据程度的差异,也有以下两种方法:
1以事实为基础,为对方预留退路
2让对方毅然决然地说出真相,或者是确认真相
只要没什么特殊情况,我通常会采取第种方法,这是比较聪明的做法。换句话说,也就是包围城池四周,并事先替对方准备好逃走的路径,然后诱导对方去走这条路。
在此举个在职场上运用的具体例子。某公司的客户主张,他在个月前,已经寄了封解除合约的信件给对方,取消已经准备出货的订单,各位不妨试着思考看看:
“请问电子邮件已经寄到我的信箱了吗”
“当然。”
“里面有注明取消订单的理由吗”
“没有,因为合约上写着二十天内,可以无条件取消订单。”
“你说发信的时间是八月日”
“是的。”
“不是八月二日吗”
“当然不是,就如同那封列印出来的邮件样,是八月日没错。”
“但是,贵公司的安全措施在业界很有名,您的员工不会在晚上或者假日,擅自使用公司里的电脑吧”
“是的。”
“所以身为部长的您,也不会那么做吧”
“当然,即使是董事长,也必须经过定的程序,才能在假日使用公司电脑。”
“另外,贵公司公事专用的电子邮件信箱,应该无法在公司外部使用吧”
“这点也是绝对没问题的。”
“嗯,其实呢,八月日是假日,贵公司应该没人上班才对,但是这封列印出来的邮件上面,写的确实是八月日。”
“啊,那是我我在家里用自己的电脑,寄到您信箱里的。”
“但是,贵公司不是禁止在外面用公司的信箱寄信吗”
“偶偶尔想起公事的话,也是会在公司外面用电子邮件寄信。”
“这样子啊。那么,您记得我的电子邮件账号吗”
“〇〇吧”
“露出了不知道说得对不对的笑脸谜底终于揭晓了。部长把大小写记错了。如果弄错了的话,信件就会被寄到不同部门与我同姓的人那里,而且可能会被当成垃圾邮件删掉。”
“啊,是那样啊”
“无论如何,我没有收到您的邮件,恕不接受取消订单。不过,只是因为这种小过失,部长在贵社的立场就会变得很难堪,而且定会感到很困扰,所以在价格上可以商量。”
将各种损害降到最低
在上述例子中,完全没有把日本的法律融入其中,这点还请各位见谅。兼顾对方的面子,而且采取“价格上可以商量”的让步态度,等于是给对方条逃走的路径。如果不给对方逃走的后路,硬要苛责对方的不是,那么最后就可能要在法院见,结果非得花上许多时间与费用不可。
如果对方说谎,确实会让人很不愉快,但在商场上,“认清现实”才是最重要的。在商场上,能“认清现实”的方,拥有压倒性的胜算,而在发生问题的时候,必须留意的是,要如何将各种损害减到最小。
即使在商场上,也有不少管理者或老板,为了时的意气之争,坚持要是非分明,定要证明对方说谎聘任我担任法律顾问的董事长或老板,也经常在我的事务所里,怒气冲冲地指责对方毫无诚信或谎言连篇。在对方前来咨询法律意见时,我通常会很有耐心地聆听,等到他们把事情的梗概说完之后,我就会这么建议:
“董事长您会生气是理所当然的。我如果站在董事长您的立场,定也会想让对方好看。可是,上法庭打官司不但很耗费时间,费用又很昂贵,在这段期间里,由于留下了销货记录,因此尽管明明没拿到现金,却依然会被政府课税。而且,这件事也不只是董事长您个人的问题而已,也会波及全公司的职员。认清现实才能迅速解决问题,我想这才是最佳对策。”
虽然是闲话,但是前来咨询的人,如果直陷在“对方是骗子”的想法之中,脑袋里充满了怒气,那我也只好暂时先附和说,对方是个骗子。
请各位试着思考看看,如果我当时就跟前来咨询的人说:
“虽然我是站在你这边的律师,但是那个令人生气的家伙,说的可能是对的,你可能是记错了”
这类话语,可能会让我和客户之间的信赖关系无法再维持下去。实际上对方到底是不是骗子,还不是很清楚。人类的记忆比你想象中的还不牢靠,我将在下章说明。
本章重点整理
每个人都能识破谎言,成为艺术家。
“刻意诱导证人以为他说的是你不希望听到的回答”,反而能得到真正想要的答案。
为了识破谎言,得在攻入城池之前,将城池四周团团包围,别让对方逃走。
发生问题的时候,将损害程度降到最小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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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便乱喊“你骗人”
在前章,我以林肯著名的反诘问例子,以及自己处理过的案例,介绍了看穿证人谎言的方法。接着从现实生活商场交际与人际关系着眼,按照孙子兵法中所说的“留下后路”,提出了应用的战略性思考,让自己不至因为谎言而蒙受多余的损失。
不要随便乱喊“你骗人”
我们在第1章所举的案例,都是些对方“说谎”的例子:但是对方之所以说谎,出发点究竟是真的出于恶意,或者只是单纯的“记错”了事实上,“恶意说谎”与“记忆说谎”,两者经常难以分辨。万你在对方“记忆说谎”的情况下,直接宣称对方是个骗子,那么,你和对方的信赖关系立刻就会分崩瓦解;最糟的情况是,你自己也落得个“不分青红皂白,迳自直指别人是骗子的傲慢家伙”的臭名,因而错失许多生意机会,或者破坏了双方的友谊。
或许有人会说:
别对我撒谎第2章记忆其实不可靠 “若是肯定自己记得没错,那么认为是对方说了谎,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要是有旁人对此说了些什么难听的批评,丢脸的应该是对方吧”
对于这样的说法,相信会有不少人不会苟同并会提出反驳。问题是,你能不能也像那些反驳的人样,百分百地肯定自己的记忆正确无误你敢断言,“我不会记错”吗
在此,我想先说明下,人类记忆浑沌的程度有多惊人。
失去对彼此的信任
关于“人对于过去事物的认知会出错”这点,大家应该有许多亲身的体验。
例如,对于过往的事情明明自己是记得清二楚,才会那么说的,但对方偏偏就是不肯退让,硬是紧咬完全相反的意见不放。最后的下场是,总有方得屈就组织或社会地位不对等的压力,反正“官大为准”,也就不得不接受对方的说法,以对方的说法为真。类似的痛苦经验,相信你也有过才对,此时,你心里必定会有种自己“居然向骗子妥协”的不平吧
虽然如此,在那样的情况下,或许你的内心里也会有另种想法出现:“说不定是对方误解了”;这时不免又会觉得:
“如果对方当真是误解了,说话时却又那么自信满满,未免太奇怪了不管怎样,那人真是个没礼貌的家伙”
其实我自己也有过好几次这样的经验,在那种情况下,总是感觉自己憋了肚子气。可是如果就此把人家当成个“骗子”看待,特别是对商场而言,可是件非常危险的事。特别是,自此之后,你常常会因为曾经和对方的记忆有所出入,而预设立场,认定“对方是个骗子”。
如果对方只是生意上往来次的对象,倒是没什么关系,但如果对方是你的上司下属,或是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那么,你认为“对方是个骗子”的想法,肯定会通过脸部表情或是说话方式而表露无遗。如此来,未来你恐怕也很难再和对方起共事或合作了。
最糟糕的是,最终你会忍不住,把“对方是个骗子”之类的想法,向同事或朋友抱怨。这些背后的批评四处流传之后,转啊转啊,就会传回当事人耳里。正如俗语所说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都是这样的,好事不出门,谣言瞬间便传遍千里,然后再传进对方的耳朵里。
旦坏话传回当事人耳朵,你和对方之间的关系就算彻底完蛋了,谁再也无法信赖谁,双方只剩下“憎恨与猜疑”,连和对方碰个面,都会令感人到发愁。无论如何,都应该要避免让事态演变到那种局面。观察行人
通常我在等人赴约的时候,都会把时间拿来做件事情:观察行人。
当然,在大街上紧盯着别人瞧,小心很可能会惹麻烦上身,所以我总是装做若无其事,暗中观察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在路上独行的人,由于表情与动作变化不大,对于培养“识人的眼力”没有太大的帮助。但是观察那些正在讲手机,或是三三两两边走边聊天的人群时,我就会针对他们的状况,乱猜通:
“这个人,是在与合作对象通话还是在和上司讲电话”
“三三两两边走边聊天的这群人当中,谁是意见领袖”
这类的训练,为的就是学会观察人类的表情动作,并从中得到某些答案。我读过的许多书都曾经讨论到,要如何从人类的动作表情中,判断对方“是否说了谎”。久而久之,自己也就养成习惯,利用这种观察行人的训练,来打发时间。
为了通过自己的眼睛,确认书本上所描述的那些“动作”,会如何在真实的世界中具体表现,因此我不断自我训练,至今已经超过了十年。人类表情或是动作的变化,真的是因人而异,若是要光靠在法庭上或在律师咨询室里所累积的经验,恐怕还是很难直接解读得出来。
在暗中练习“观察行人”的那段期间,我逐渐培养出能力,解读人类表情的变化。我建议,大家在等待对方赴约时,与其让自己无所事事地枯等愈等心愈烦,不如利用这个空档,好好练习观察周遭不同的人;但请务必留意,绝对别让你观察的对象发现,因为那会让人觉得你很没礼貌。
别对自己的记忆太自信
如同前述,为了避免让情况发不可收拾,有时即使我们明知对方说了谎,也必须要懂得保护自己步步为营,不要急着拆穿对方。当然,要能这么谨慎,需要极大的忍耐力。
不过如果情况刚好相反,对方真的是出于“时记错”,而且没有任何恶意,那么你就应该采取完全不同的态度,不是吗无论任何人,对于那些“时记错了”的人,可能有的反应,应该只是心生同情吧,反而不会产生任何愤怒的情绪。试着想象下,面对这样的人,你是不是会在心里出现这样的对话:
“唉,可怜的家伙,怎么才转眼的工夫,就什么都忘记了。真是的,不多体谅他点还真不行”
但是话又说回来,说不定此时,对方的心里其实也对你抱有相同的看法呢对于这种可能,你或许会认为:
“才没那回事我是真的记得清二楚,所以才敢这么肯定”
就以我自己为例好了,过去的我,也曾经对自己的记忆力充满自信。举凡对过去的事情,如果有谁记得的跟我不样,我肯定会认为,自己的记忆才是正确的,于是便带着同情的眼光看待对方,有时更因为味地认定是对方在说谎,而发生争执。
但在处理过各式各样的案件,也好几次目睹有关记忆力的各种实验后,我不得不对自己的记忆力,抱持着“审慎”的态度。我相信,只要各位参考了以下的实验结果,你也定会跟我样,转而对自己的记忆力抱持保守的态度。
史威福特教授的实验
威尔曼在交叉询问的艺术书中提及,华盛顿大学的心理学家史威福特教授,曾经进行过以下实验。
史威福特教授的班级有三十二名学生,他让其中二十九名学生,作为这项实验中的目击证人。此外,史威福特教授事先找了四名“演员”,私底下排演了出戏,接着,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让这出戏在这二十九名同学的面前上演。剧情如下:
在教室里的二十九名学生,突然听见走廊上传来争吵的声音,紧接着,教室的门砰的声被打开,四个学生鱼贯跑进教室顺带提,这二十九名同学的座位是呈半圆形排列,每个座位的视野良好。
四个跑进教室中的女学生,将装有砖块的茶色纸袋丢在地上,男学生 b不停挥舞着手中的大香蕉,其他演员则边目睹这样的行为,边横越教室,往教室另边门的方向移动。
这时,史威福特教授突然起身,大声斥责道:“不要打扰我们上课”他在斥责的同时,还偷偷把甩炮如鞭炮般的烟火往地上扔,然后大喊:“啊我被击中了”紧接着往后连退好几步。
这时女学生,将跌落在地的教授扶起来,其他演员见状则急忙跑向敞开的大门,飞快地逃出教室。在逃离教室的同时,学生,很快地顺手将丢在地上的纸袋捡起来带走。
前后不到三十秒钟,这出戏就结束了。接着教授向二十九名学生坦承,刚才发生的那场混乱,全都是预先计划好的,然后要求学生将过程中所有记得的细节,逐写下来。
闯进教室的暴民
那么,这二十九名学生记录这场戏码的结果如何呢
在这出戏中,突然冲进课堂的演员总共有四人,然而在这二十九名目击学生当中,记得这件事的只有三个人。
但接下来的事实更加惊人。
在这四位演员当中,有三位原本就是那个班级的学生,第四名演员,则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全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粗略估算下,在做这项实验之前,这二十九名目击学生与那三名演员学生,足足有八个月的时间,大伙儿是平均每周至少会碰上三次面的。
然而在目睹教授遭到攻击这幕,二十九名学生当中,居然没有半个人能够将整个事件,完完整整记得清楚;并且这四名演员中,还有三位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而另位,则是校园风云人物。再重复次,这些同学有长达八个月的时间,个星期至少会碰面三次。简单来说,就是从四月到十二月这段期间,他们待在人数不多的班级里,同上课。
几乎所有学生都将这件事描写成是,没见过或不认识的“暴民”或是“群众”闹事。就算演员中的同班同学,在横越教室往另扇门移动时,曾经近距离经过自己的身边,也样记不得看见的是哪些人。
这二十九名学生的聪明才智,都是在般水准之上。虽然说,他们面对的是突发事件,不过再怎么说,引发事件的几个主角,都是这些目击学生相处了八个月之久的同班同学,要不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连他们都无法确切地辨认出来,这点实在令我相当惊讶。
况且,整个实验过程中,并没有任何会危及学生安全的状况同学丢的不过是只茶色纸袋,b同学挥舞的也只是根大香蕉。你看,就算是刻意安排的特定状况,人类的记忆力仍然显得非常不牢靠;你的记忆也是样,我的记忆当然也不例外。
因此,我们对于自己的记忆力,最好能够抱持审慎的态度,且随时提醒自己,“虽然看到的都是别人的记忆出错,但我自己的记忆力,也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如此来,就能更有效地减少人际关系上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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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记忆不靠谱1
以前的我,在法庭上聆听对方证人的证词时,多半会在心里暗自呐喊:“你这个说谎的家伙”不过,让我常常感觉对方在说谎的那个阶段,恰好是在我当律师经验相对不足的时期。随着出庭经验不断增加,我渐渐发现,大部分的证人说谎并非别有意图;即使他的证词跟事实存在多处出入,也是样。要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其实大多是因为,证人会在有意识或下意识的情况下,按照“虚构的记忆”,“主观地”描述事实。
交叉询问的艺术书中曾经提及约翰罗曼利 r爵士,他在某个判决里,提出以下的意见:
“千万别忘了,人类对于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是会抱持多么坚信不移的态度。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将这种倾向谨记在心。人只要长期在脑海里思考,那些自己认定必然是发生过的事情,那么最后不论实情如何,也会将自己想象的事当成事实。然而,这切不过是把凭空想象的产物,转化成自己的记忆罢了。”
罗曼利的这番言论十分精辟,并且清楚点出了个事实,也就是:证人会产生偏见,相信自己说的是事实,并将“自己的想法”转换成与事实有关的“记忆”。总的来说就是,自己的“想法”或“推测”,使实际发生的事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