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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美女当老婆 第5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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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到底喝了多少酒啊?这么大酒味儿。”一进门叶小玲就捂住鼻子,另一只手在前面扇了扇。
我闻了闻身上的衣服还真有些酒味儿,看来刚才的澡是白洗了。
“快换下来吧。”叶小玲从包里拿出一套我的衣服来让我换上。
“在这里?现在就换?”我故意问道。
“是啊。”
“你确定?”
“确定,你到底换不换啊,臭死了。”叶小玲抗议道。
“好好,我换。”我连忙应声,心里却在想,嘿嘿,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待会儿可就别怪我了。
果然,叶小玲刚开始还有点镇定,等到我脱得只剩下裤头正准备卸下最后一片武装的时候,叶小玲受不了了,俏脸之上红晕醉人嗔道:“你也不回避一下,就这么在一个女孩子面前脱内裤吗?”
我好笑道:“拜托,要回避也是你回避啊,再说了刚才不是你让我在这里换的嘛。”
“你!”叶小玲气得一窒,“哼”了一声,道:“我说在这里换,是让你在我屋子里换可没让你当着我的面换啊!”
“哦,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不过到底是真的大彻大悟还是故意装出来的,叶小玲从我脸上是看不出来的,“倒是我理解错了,该打。”
不过说真的,刚刚叶小玲那副半羞半嗔的模样还真是好看,有味道,既有小女儿的娇羞又有成熟女人的妩媚,就像一只外表熟透的苹果,不光外表红润光滑,轻轻叫上一口更是甘甜可口,细细品味之下还有那么一点的酸,当真是回味无穷啊。
第二百零八章 杀手
嬉闹一阵后,换完衣服的我便在叶小玲的陪同下走出了酒店,走的时候去看了一下冯刚他们,不过他们还在睡觉也就没有吵醒他们,悄悄的关上门带着叶小玲离开了。
因为昨天我是开车来的,所以我们得先去取车,昨天来的时候比较早所以车位自然也就靠里面一点,现在车子比较多了要取出来还得花上一点时间,我便让叶小玲现在旁边等一会儿。
正当我走向车位准备取车的时候,忽然背后传来叶小玲一声凄厉的叫喊:“小心!”
叶小玲这一声几乎是拼着命喊出来的,声音之大吓得我一跳,当我反应过来转身的时候却已经看到一把匕首到了我面前,若是再慢上半拍,那么可以肯定这一下就能后准确无误的扎进我的后心,不死也差不多了。
不过现在就算是我转过身来,由于匕首离我太近,那个偷袭的人出手也太快,我根本就没有多余时间去采取防御措施了,匕首就在我面前,唯一的选择就是尽量避免要害,这一下本来是对准我的喉咙的,不过在我近乎蛮横的扭动之下,身体呈一个极度不自然的方式转了过来,避过了那致命的一击,不过避免了要害却不能完全避开这一击,锋利的匕首还是扎进了我的左肩锁骨下离喉咙只有三厘米不到,可谓是命悬一线。
无缘无故被人偷袭不但挂彩还差点连小命儿都丢了,心中一股怒火喷发出来,呈着那人一下扎进我肩膀有些得意又有些松懈的时候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捏,一拽,一扭。
只听见“咔嚓”一声,那人的右手腕便被我扭断了,要知道我现在的力气可是连黑叶的铁锤都自叹弗如的,被我这含怒的一击之下没有直接皮开肉绽已经算是好事了。
那人也是倒霉,一击得手正要得意呢,心中的警惕自然就松了三分,没想到这一松懈就要了他半条命,他哪里知道我在受伤之下还能够立刻出手而且一出手就是雷霆一击。
当下立马吃了个大亏手腕被拧断所带来的痛苦可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那人硬是忍住了没啃声说明还是条汉子,不过这就更加激起了我的必杀之心。对方越是强硬就说明越是专业,一般的小混混顶多也就是那个刀片儿吓唬吓唬人,最多在对方身上划上一刀,可是却不敢真伤人性命,不过如果是专业杀手就不一样了,他们手里从来是不留活口的,毕竟做杀手不是杀人就是被杀,与其被杀不如杀人,所以碰上他们也别跟他们讲什么废话直接干掉就是。
抓住那人的右手一拉,将对方拉近了我的身体,在他快要撞过来的时候,我左手迅速挥出,一个刀切狠狠的砍在了对方的手弯处,又是一声清脆的断骨音,那人的右手算是彻底的废了,不过我不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他,一条手臂废了不是还有另一条吗,他不是喜欢扎人吗,那好我也让他尝尝被扎的滋味。
拔出那把还差在我身上的匕首,将那人扳了过来左手一揽一勒,然后右手匕首狠狠的扎了下去。
这是胡二教我的,以牙还牙,对方若是想要你的命,等对方落在自己手里的时候一定要把以前那些欠下的帐好好算算,怎么也得让他自己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吧。
鲜血标溅而出,看到鲜红的液体我非但没有害怕反而有种强烈的欲望,嗜血的欲望,我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嘴角竟然诡异的咧出一个残忍的笑容。
就在我准备最后了解手里这个人的时候,一个阴测测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我想在你动匕首之前想想清楚,否则我可不敢保证手里的刀会不会颤抖,我老头子年纪大了万一手里抓不住刀在这么标致的脸蛋上轻轻划上一道,遗憾可就大了。”
看到架在叶小玲脖子上的那把刀的时候我如遭雷劈,大意了,我居然没想到杀手不会只有一个,居然让叶小玲落入了对方的手里,心中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个耳光。
“放开她,我让你走。”阴冷的看着对面的那个眼睛像是一条毒蛇般阴鹫的老家伙,冰冷道。
“嘿嘿,”老家伙阴森森的声音笑起来真的很难听,不过他自己却丝毫不觉的,反而还要多笑几声,似乎这样才能承托出他的强势,“年轻人,我想你是搞错了吧,现在不是我求你,是你求我,求我心慈手软不要伤害这个小姑娘,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见我没有说话,老家伙认为我是看不起他,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没有立刻暴跳如雷就是好的了:“想要这个女人活命,就丢到匕首自己到我面前来领,当然你也别指望着抓住那小子弄个交换人质什么的,实话告诉你,那小子跟老子没一点关系,你要弄死他随便,反正少不了老子一点肉。”
这老家伙果然有些道行,一开口便将我的计划彻底的暴了出来,事实上我也是准备这么做,可是现在一想如果我真的这么做的话……背后一阵发凉。
“好了,我数到三,你丢掉匕首慢慢的走到我面前来。”老家伙命令道。
“一……二……”似乎为了故意折磨我,两个数字之间的间隔拖得很长在配合脸上的表情,真的非常具有威慑性,我不能用叶小玲的生命做赌注。
丢掉手里抓住的那个偷袭我的男人,扔掉匕首,我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向了老家伙,我知道这是一个最笨的举动,可是我别无他法,我丝毫不怀疑只要我有一点异常的举动,老家伙手里的那把刀就会割破叶小玲那娇嫩的肌肤。
就在我那个老家伙还有三米的时候,一个对方的同伙冲了进来大声喊道:“不好了,警察来了。”
老家伙脸上闪过一丝犹豫,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小子算你好运。”
老家伙推开叶小玲便向门口跑去甚至没有看那个受伤的男人一眼,就这样丢下同伴一个人逃了出去。
柔弱的叶小玲哪里经得住那个老家伙的一推,这一推之下直接向旁边的汽车上撞了过去,要是直接撞上去肯定免不了要受伤。
就在我飞快跨出两步拉住她的时候,“没事了”三个字还未出口,便看到叶小玲一脸惊恐的表情,在我来不及做出反应之前,已经被她一把推了出去。
然后,我看到了这辈子最不愿看到的一幕——要把锋利的刀片插在了叶小玲胸口,血花飞溅,触目惊心。
心中的那股暴虐之气再也抑制不住的爆发了出来,眼前全部血红一片,现在我的脑海里唯一还残存的理智就是抱住那个如烟花般倒下去的女人,冲出去,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第二百零九章 暴走
“啊!”一腔狂暴的戾气似乎要破体而出,从口中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仿佛要连同内脏一起喊出来,那股压抑了许久的怨气滔天的怒火伴随着永无止尽的戾气一起爆发了。
这一刻,我失去了理智。
紧紧的抱住那个倒下去的女人,眼中只剩下一片血红,到处都是一片血红,触目惊心。
只有一个字:杀。
抱着血人般的叶小玲,我依稀看到她的嘴在动,可是却听不到她在说什么,周围像是陷入了一个无比安静又像是纷杂喧闹的幻境,我的耳朵里听不到声音,却又充斥着嗡嗡的听不懂的声音,叶小玲的声音在这嘈杂的混响中显得那么的渺小,我无法判断出来她在说些什么。
我只知道,追上那个人,然后用最残忍的方式宣泄我心中的暴戾。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走火入魔吧。
门口出现了两个人,一脸惊恐的样子,发出了凄惨的尖叫声,只是我没有心思停下来理会他们,擦肩而过并未做半点停留。
看到了,那个老家伙进了一辆白色面包车。
脚下一蹬,如离弦之剑般冲了出去,轰然匝地,离目标仅有五米左右,就在我准本继续追击的时候,一阵刺耳的鸣笛声传来,我只能依稀听到一点声响,紧接着便感觉整个人飞了起来。
“呯!”路边的一个电话亭被我直接砸成了碎片。
看到怀里的叶小玲脸色露出了痛苦之色,似乎是刚刚摔下来的时候牵动了伤口。
转头看向那个一脸目瞪口呆的司机,下一刻,我已经跳在了前面的车盖上,坚硬的挡风玻璃就像是纸糊的一般脆弱,一拳下去便碎了一个大窟窿。
如果仅仅是撞到我就罢了,可是他为什么要伤害叶小玲,让她痛苦呢?所以,我把车主从车子里拽了出来直接丢了出去,不问死活。
再一看,那辆白色面包车已经跑出去好远了。
就在我跳下车盖,还未跑出几步,前面有一辆汽车拦住了道路,然后是左边,右边,最后连后面也来了一辆。我被包围了。
是警察,手里还拿着枪,似乎在对我说着什么,应该是投降之类的话吧。
根本不想跟这群警察纠缠下去,右手捏紧拳头,鼓足力气,一甩。一股类似于气浪的东西以我为中心,从我的右手臂冲击了出去,画出了一个圆圈,成波纹状扩散了出去。
现在挡在我面前的无论是谁,我照打不误,挡我者杀!
左脚一蹬地面,跳上了一辆警车的车顶,一个借力便飞出去十几米远,而那辆警车的车顶却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凹槽,整个车顶夸张的陷了下去。
于是,街道上便上演了一出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惊险刺激镜头,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在街道上飞跃的跳车顶,而且两个人均是浑身鲜血,分不清是谁的,不过看女人奄奄一息的样子多半是从女人身上流出来的,况且女人胸口处还插着一把刀。
等到我追到大桥之上,面包车已经不见了踪影,而大桥也被封锁了起来,只有几辆警车停在上面,没有其他平民车辆,看样子这是一个早就安排好的套子了,就等着我往里面跳呢。
既然已经看不到面包车,那么我只有把胸中的愤怒转移到眼前的这些警察身上了。
防暴大队的钢盔护盾在前面,后面则是手持枪械的警察,手枪、机枪甚至连狙都有。
面对着这么多枪口,我突然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笑,只知道我想笑,直觉,只不过没有照镜子的我不知道,我的这个笑容在对面那些警察眼中有多恐怖,阴森而不带有一点人类的感情,就像是一只饿极了的狮子面对食物时的模样,眼中凶光毕露,龇牙咧嘴。
或许是一个忍受不了这种刺激,居然没有听命令直接扳下了扳机,一棵高速飞行的子弹在我眼前越来越近、越来越大,看得那么清晰就像是电影慢镜头。
丝毫没有把这颗子弹放在眼里,一拳轰出,下一刻,我看到了那个原本应该向我飞来的子弹居然又飞了回去,比之前的速度快了一倍。
我能看到子弹飞行的轨迹但不代表那些警察也能够看到,我只知道那个刚刚开枪的警察尝到了恶果,那个高速回射的子弹毫无悬念的击中了男人的右胸。
袭警!这可是大罪,直接枪毙都够了,于是带头的人一声令下,所有的枪口都冒出了火星,目标便是我,
没有丝毫犹豫,右臂前伸,然后那些警察看到了毕生难忘的镜头。
只见那个目标男人单掌伸在前面,所有的子弹都定在了半空,就像是被绳子吊住了一般。
“小魏,你捏我一下看看是不是在梦里。”一个警察向身边的同伴道。
“是真的,你没做梦,刚刚我自己已经偷偷掐过了。”身边的警察对那人说道。
“回!”低喝一声,所有的子弹如同刚才一样,以更快的速度往回射击而出,虽然前面有盾牌挡着,可还是有一部分没能拦下,打在了警察身后的警车上,乒乒乓乓好不悦耳,当然还有几个倒霉的家伙身上挂了彩。
发现了可以用念力来控制物体,我心中大喜,连忙找来一个人做实验,果然,那个被我看中的警察奇迹般的飞了起来。没有靠其他一点外物就飞了起来,所有的警察都觉得见到鬼了,这么天方夜谭的情景就这么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
“哗啦。”那个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的警察被我直接从几十米高的大桥上丢了下去,下面是冰冷刺骨的江水。
警察中终于出现了马蚤动,这个怪物根本就不是普通人可以对付的嘛,“这简直是他妈的见鬼了”,不少人在心里直骂娘。
恐惧,这群不畏生死的警察眼中终于出现了惊恐的神情,因为这一次,被我举起来的是一辆警车,被砸中的话肯定是完蛋了。
负责这次任务的队长心中也是有苦说不出,本来接到通知说有人能够在街道上踩着汽车顶盖跑步就觉得是胡扯,可是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只不过这并不是一个好的消息,至少对自己这方面来说。
隔空取物,这他妈是在拍神话故事还是在拍超人啊?
暴怒中的我可不管这个可怜的队长在想什么,我现在只想着发泄胸中的怒火,就算是将这些警察全部杀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第二百一十章 交换
诡异的一幕,大桥至上,三辆警车悬在空中没有用钢丝吊住却没有掉下来,这一切都源自于一个人,随着那个人手指的指示,警车也随之移动,很像是神话故事里面的神仙一样,指哪儿打哪儿,那个人就是神仙,而警车就是他的法宝。
多么的匪夷所思啊!
大桥上的警察们都一个个面面相觑,惊骇得说不出话来,刚刚那个人徒手就挡住所有子弹的一幕多么熟悉啊,可是这毕竟不是在拍《黑客帝国》,而是现实世界,难道真的有意念这一说法?
“队长,我们怎么办?”一名警察来到队长身边,努力的抑制着心中的恐惧问道。
队长狠狠的咽下一口口水,紧紧捏着拳头,他知道自己现在是队员们的主心骨,所以他不能乱,不能慌,一定要保持镇定,不过说真的现在的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撤退?万一对面的那个家伙冲进了闹市区怎么办?这可比任何的恐怖事件都要来的严重,到时候自己就算是死一万次都不能赎罪。
不退?就凭自己这些人根本挡不住对方,更别说是将之擒拿住了,连最引以为豪的枪械都不起作用,还有什么办法呢?留下来跟寻死没什么区别,至少他知道这三辆警车砸下来的后果就是这一队人估计每一个能够活着离开。
“啊!”一声嘶吼,比那野兽的咆哮还要来的恐怖吓人。
经验丰富的队长甚至似乎从那嘶吼声中听到了无边的悲凉和心痛,当真是巴蜀猿啼,杜鹃嘶鸣。
悲伤吗?
是的,那个人怀里似乎还抱着一个女人,胸口的那把刀显得如此的狰狞,鲜血已经染红了他们的衣服、皮肤,甚至是那个男人的双眼。
那是一双受了伤的野兽的眼睛,哀伤而残暴。
野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受了伤的野兽。
随着男人吼出最后一声的哀伤,队长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是的,他用行动回答了队员的问题。
即使是死也要做烈士,堂堂正正的站着死在这里!像一个男人一样死的壮烈,这样才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
做好了牺牲的觉悟,可是迟迟不见死亡的到来,这无疑是最折磨人的,终于,队长偷偷的睁开了眼睛。
这又是上演的哪一出?
三辆警车居然再次定在了空中,离自己的头顶只有三米距离,就像一把利剑悬在自己的头顶,不知何时就会割下来。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眼睁睁的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队长心里都快要哭了,不带这么玩人的吧,要杀就杀,干嘛还玩这种心跳游戏?
咦,不对。
又过了片刻,队长终于发现有些不对劲了,那个人男人的手已经按照那个姿势摆了足足五分钟了,就算要玩心跳也该结束了,可为什么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心静八门,神闲气定,七经贯通,无为而动……”如同诗人的吟唱一般,一个身影缓缓的朝这边走来。
是的,是走过来,不过并不是走在桥上而是腾空虚步,看上去却比一般人走平地还要来的平稳。
刚开始还好似很远,只是眨眼的片刻便已经到了面前。
长发披肩,很像那些艺术家的发型,不过看上去却要比那些所谓的艺术家舒服多了,至少不会给人很乱的感觉,反倒有些舒服,更加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人的衣服,一袭青色长衫,说不出的飘逸出尘,很像那些传说中的得道高人。
队长是一个无神论者,不过过了今天,他的内心信仰便改变了,神仙是绝对存在的,这是事后这名队长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甚至就连家里那副抽象派的西洋画都换成了一幅很有古典文化特点的云山水雾图。
“最终,你还是走到了这一步。”长衫男子低头望着桥上那个怀抱女子的男人,轻轻叹了口气,有惋惜有悲叹还有一种莫名的情愫从那双已经看破红尘的双眼流了出来。。
结束了!看着三辆警车毫发无伤的轻轻落在桥上,队长终于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至少自己不用死了。
至于那三个人的消失,这已经不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了,那种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的滋味,真不好受。
警察真不是好当的!队长狠狠的吐了口口水,一挥手:“收队!”
两个小时后,南山别墅。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床上,床边坐着一脸紧张担忧的林岚,旁边是小神仙李毅和在房间焦急的走来走去的不停地扯着本来就不长的头发的胡二。
“老公你醒了,吓死我了!”第一个发现我醒来的自然是一直守在旁边的林岚。
一直靠信念坚持到现在,此刻见到我醒来终于再也撑不住了,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我连忙伸出手去帮她拭去那两行泪痕,安慰道:“不哭了,是老公不好,又让你担心了。”
“老大醒了!”胡二这个活宝一看到我醒了,立刻大叫大跳恨不得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消息,更加让我跌眼镜的是李毅居然也跟着他叫喊起来,瞧着他俩又跳又笑又叫的模样还真像是一对大小活宝。
一直在外面等消息的徐向天在王凤和李玉婷的陪同下走进了房间,林岚连忙站了起来让徐向天坐下。
徐向天微笑着对这个准外孙媳妇点了点头,然后对我说道:“伤害我徐向天的外孙的人,我定然不会让他善终!”
留下这么一句无比霸道的话,徐向天转身走出了房间。
之后是赵杰、夏琳琳、冯刚还有赵伟几个人闻讯前来探望了片刻,下午五点当所有探望的人都离开后,房间里只剩下林岚和我的时候,我终于问出了从我一醒来就藏在我心里的问题。
忐忑不安的等待着林岚的回答,短短几秒钟却已经是汗流浃背,掌心里都是汗水,只所以到现在才问,一方面是因为刚才探望的人太多根本没有机会开口,还有一个更加关键的问题是我的心在害怕,因为我怕听到一个我接受不了的结果,清醒过来的我已经想起了事情的全部始末。
胸口被插了一刀,流了那么多的血,关键是我居然还抱着她耽搁了那么长的时间,我的心在颤抖,不由自主的加大力气捏紧了握着林岚的手。
林岚虽然没有回答,不过那一瞬间的脸部僵硬已经说明了问题,我的心徒然一缩,脑袋再次空白。
这个时候我好想变成一只鸵鸟,这样就可以把头深深的埋在泥土里,就不需要害怕,不需要听到自己不愿意听到的结果,就可以自欺欺人的给自己编造一个美丽的借口。
推开叶小玲的房间,等到一直在床边照看她的表姐离开后,我缓缓坐了下来,握住那双冰冷的小手,如同那水灵的葱茎不带有一丝杂尘,白皙的脸蛋因为失血过多而呈现出病态的苍白,原本娇艳欲滴的红唇也失去了最初的光泽像是缺了好几天水的旅人的唇一样干裂。
鼓足勇气,掀开了那条柔软的棉被,虽然伤口已经用绷带处理过了,不过即使是被包裹得严严实实,我也能够清晰的感觉到那白色的绷带之下是怎样的触目惊心,那一道伤口不光是伤在叶小玲的胸口,更是插在我的心脏,鲜血淋漓。
如果有可能,我宁愿那把刀是插在我的身上,哪怕是多插几刀也无所谓,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叶小玲要推开我,为什么她要替我挨这一刀,这一刀明明应该是差在我身上的啊!
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
徐向天说伤害他外孙的人不会善终,那么我也要说,伤害我女人的人我会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重新帮叶小玲盖好被子,在她额头轻轻一吻,深深的再看了一眼,我走出了房间。
阳台上,长衫男子如同一杆标枪般站在那里,夜晚的寒风仿佛根本不能对他造成一点影响,仍然是那件薄薄的青色长衫,修长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跟这个世界有些不协调。
他就是属于那种水墨画中的人物,现实的世界太过浮躁根本不适合这种神仙中人。
“逆天改命是与天争,无论是施术者还是受术者都要承受天的惩罚,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吗?”仿佛知道我来了一般,长衫男子缓缓开口说出了今晚的第一句话。
“我准备好了。”我已经从李毅口中知道了这个仙术的效果和负面影响。
这是一种将一个人的寿命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的办法,相当于两个人共用一个人的寿命,可又不完全是公用其中一人的寿命,因为这种办法是有违轮回法则的,所以定会遭到天谴,分享寿命的那个人会被削去至少五十年的阳寿,而施法者也同样得削去五十年的阳寿,而最后一个得到寿命的人却可以免除这个惩罚。
不过,这个仙术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得到寿命的人必须是阳寿将尽的人,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有这个福缘得到阳寿的,一般来说一万个人里面只有两到三个。
万分之二三的几率,而分享阳寿的那个人却是谁都可以的,不过嘛,若是那个人自己的阳寿都不足五十年了,结果只能是立刻灰飞烟灭的下场,连灵魂都不能进入轮回。
“凡事都将一个公字,既然要得到,那就必须有失去,你想救那个女人的命,那么你就得用自己的命来换!”
“我知道。”老天公不公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能够救叶小玲,就算是要我的命,我也换。
“得天道者,知法而犯,罪加一等,所以,你失去的不是五十载的阳寿而是百年零五十载。”
“什么?一百五十年?”我心中骇然,不是开玩笑吧,有几个人能够活到一百五十岁?再说了我现在都二十六了,再来一百五十年,我可不认为我有一百七十六年这么长的阳寿,玩笑开大了。
“你本命为天净体,那个叫吴欣的女人为灵隐体,你俩交合,她成妖道天隐体,得百年修为,你成丨人道灵净体,阳寿三百年。”长衫男子又说出了一个无异于平地惊雷的消息令我目瞪口呆。
第二百一十一章 最后的对决
徐向天和李毅双管齐下,总算是将一周前的那场风波掩盖过去了。整整一周,李毅都在忙着消除一周前那个下午目睹到那场风波的人的记忆。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工作,且不说要在近千万人的居民中找到那些曾经在现场的围观人群,就单单是消除记忆这一项就够呛的了。
人的大脑是人体中最复杂的区域,而记忆这种东西更是大脑活动中一个十分复杂的心理活动,所以要消除一个人的记忆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更难的是不是完全抹去这个人的全部记忆而是在特定时间的某个时间段将某些事情的记忆消去还要做到不能扰乱这个人的思维意识,所以一个星期下来即使是小神仙李毅也有些超负荷了。
至于徐向天则是动用了所有能量将所有有可能留下的线索抹去,尤其是媒体方面的资料更是在别人没有怀疑的前提下悄悄进行。
当然这一周我也没有能够轻松,逆天改命的这种强大的仙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施展的,首先受术者要经过长达二十四个时辰也就是四十八小时的净体。所谓净体就是将身体浸泡在一个加了特殊药水的木桶里,浸泡四十八小时期间不能有一点的间脱离,吃喝拉撒睡全部在木桶里解决,当然这些药水可不是什么滋润液,而是一种能够将体内毒素等赃物逼出体表的液体,浸泡在其中就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叮咬一般,这样四十八小时之后等到他们把我从木桶里拉出来的时候我身上的皮都快成发酵馒头了。
“哇,老公你变白了。”这是林岚打趣的一句话。
确实,皮肤是白了不少,可并不是那种白里透红的光滑而是病态的苍白和水肿,估计那个时候的我去拍恐怖片都不要化妆的。
净体之后是固元,以防止在施术的时候我的身体坚持不下来,在吃了一颗类似大补丸的药丸后,精神异常兴奋,整整折腾了一晚上都没有睡觉,鼻血那是哗啦啦的流个不停,要不是李毅拍着胸脯向我保证不会有事,我非得找那个“庸医”拼命不可。
又过了两天,等丹药的效果完全散发出来,且我的身体适应了这种振奋状态之后,终于,进行最后一个步骤了。
整整一天一夜,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身体忽冷忽热,一会儿冷得就算是将屋里的空调开到最大再裹上三条棉被都不管用,一会儿热得恨不得脱掉一层皮,身上的汗不是滴的而是淌的,忽而全身麻痹,除了还有一点意识,整个人就是一个僵尸,忽而剧痛无比每一个细胞都被撕裂了一般,如果有把刀在旁边恨不得直接抹了脖子。
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法术施展完毕之后,我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若不是之前大补了一次,恐怕现在的我也就是比试验室里骨架多了一层皮而已。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法术的成功,也就意味着叶小玲终于摆脱了死神的马蚤扰,等待她的将是美好的明天。
现在我要做的就是等,安静的等待着叶小玲的醒来。
一个星期的时间足够做很多事了,比如找到那个刺杀我的杀手。
刘伊雪最近一段时间精神一直恍惚不宁经常做恶梦,特别是家里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后,更是如芒在背,总觉得有个阴魂时时刻刻都在盯着自己。
如果只是个普通人,刘伊雪自信可以凭借自己的姿色和本领让对方乖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之下,尽管对方身上已经没有那种浓烈的阳刚之气,不过,她深深的知道自己的价值,不管对方是十八岁的气血方刚的青年还是四十一枝花的中年就算是如橘子皮一般褶皱的六十老翁,只要那个人愿意,自己就必须服从。
这就是玩偶的悲哀,甚至连花瓶都算不上,有时候想想还不如就这样死了算了,可是那也仅仅是偶尔闪过的一丝臆想罢了,自己这么年轻还有那么多的美好事物等着自己去享受呢,可舍不得就这么离开。
慵懒的伸展了一下水蛇般的纤腰,刘伊雪拎着那条性感的半透明蕾丝睡衣走进了浴室,不用担心那个人会突然拉开浴室的玻璃门闯进来,事实上就算自己脱光了站在他面前那个人也不见得会有反应,否则从他进门的第一天起自己就已经成为了他口中的美味吃掉了。
当然,刘伊雪也不会风马蚤到去主动勾引那个人,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自己的身体永远只能有一个男人碰,那个男人不一定是自己爱的人,他也不一定要爱自己,只要能够得到等价的价值就可以了。
所以,她从不把自己当做妓,而是一只金丝雀而且是一只聪明的金丝雀,不用装在笼子里也能够得到奢侈物质生活的金丝雀。
至于爱情什么的,她从来不认为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能够让自己在这片富豪小区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别墅吗?能够让自己整天呆在家里也能够拿到一个月等于一个普通金领一年的薪水吗?
浴池很大,泡在里面很舒服,尤其是铺上了一层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瓣,幽幽的香味沁人心脾,闭上眼睛聆听着自己最爱的摇滚歌手的音乐。
或许,像自己这样的金丝雀应该偏向于轻柔的音乐,可是唯独这一样刘伊雪她与众不同,或许是想向这个世界喊出最后的一声叛逆吧。
音乐开得很大,很震撼,以至于哪怕外面在敲锣打鼓也不会察觉。
他是一个杀手,外号疯子,至于自己本来的名字早已忘记,作为杀手只要知道两件事就可以了,一是杀人,另一个就是收钱,至于其他的统统可以忘记。
六十岁对于杀手界来说已经太老了,早该退休了,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可是当那个男人拿着自己唯一的传人惨死的照片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那颗古井不波的心终于还是掀起了一道涟漪。
并不是他对那个传人有多少感情,而是因为他罢了,丢了自己的脸,所以自己必须将那个敢于抽自己耳光的人杀了,就这么简单。
这是他作为一个退休杀手的最后尊严。
可是,自己重出江湖第一次出手就失败了,虽然说运气有时候在行动的时候占了很大的成分,不过败了就是败了没有去责备自己运气不好的理由。
实力强大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藐视连同运气在内的一切。
这一点他深信不疑,所以他没有遗憾自己的运气不好,只能怪自己的实力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
他喜欢靠在墙角,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而是可以捕捉到细小的声响,这对自己的生存有着很大的决定因素。
作为一个出色的杀手,他有自信能够分辨出每个人各自不同的脚步声,是敌是友一听便了然,即便那个女人在浴室里把音响开得能够掀起屋顶。
所以,在这一刻,那颗昏昏欲睡的眼睛猛然睁开,对方来了两个人,一个男人带一个小孩儿。
做杀手这么多年他不会像那些刚出道的雏儿一样瞧不起小孩儿,要知道小孩子往往会做出另大人都头疼的事情,尤其是一个外表看似无害的小孩儿往往在你生出怜爱之心的时候往往能够一击必杀。
门开了,疯子犹如弯弓一样紧绷的身子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射了出去,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干掉敌人,所以他选择了主动进攻,先下手为强。
这一招他练了二十年,死在这一招下的人不知其数,所以他很有自信就算杀不了对方至少也能够给对方带来惨痛的代价。
轻敌的代价。
不过,有些时候还真是事与人违,疯子这充满自信的一击居然没有起到一点作用,对方的身体甚至连晃都没有晃动一下,就这么一把抓住了自己的手,接下了这堪似必杀的一击。
短暂的愣神之后他想到了后退,不过就是这短暂的一愣神让他尝到了心不在焉的代价,从疯子出手到对方出拳打中自己,这一切之时一瞬间的事情,电光火石,不过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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