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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神农 第6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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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世界的既定秩序都改变了,以往的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周万姬并没有没有大理想的人,她本身就是一个商界女强人,拥有一个资产在2oo亿以上的大型集团。在得到灵源空间之后,更是靠着这东西,完善了自身体质的不足,成为了人们眼里的‘超人’,在末世开始的时候,就迅速的拉拢了一批团员,在末世里占据一席之地。
在她的心里,自然是不甘屈居于人下,以后或许会开创一个临时政权的聚集地,而不仅仅是带领3oo多的小团队,偏安于一隅,她的这个想法,也并完全是梦想,或许还有实现的一天,不过首先必须要把人类的敌人清除掉才行。
周万姬一方面在恢复领地的耕种,另外一方面则想法设法拉拢各种人才,现在很多聚集地,都有着很多的人才,不过在无法生存的大前提之下,就算是这些人才拥有再厉害的技术,也是什么用都起不到。只有在能吃饱饭,而且不被丧尸或者变异的野兽吃掉,人才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周万姬当时能够加到林轩,完全就是随机式的乱加,如果林轩无法提供粮食,她还会再随机添加其他的好友,因为当时她领地里的库存即将告尽,u星球里无法提供东西,她必须要通过位面空间系统,寻找到一个她临时的物资补给点。
幸好林轩所处的地球,跟周万姬所处的位面百分之九十的地方都类似,林轩能够提供的东西,完全可以给周万姬所用,只要他弄过来的东西,不带文字和生产日期,质量达到普通,就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就比如,林轩先前提供的土豆,其实有不少都发了芽,他一下采购了好几吨,数量太多了,他自然不可能一个个的查看质量状况,就算是看到了一些发了芽的土豆,也不会挑出来丢掉,而周万姬其实也不在乎这一些,只要大致能说得过去就行了。
在她领地外面的末世里,一块发霉的面包,甚至能带出七八条鲜活的生命,只是发了芽的土豆而已。或许在以前末世没有到来的时候,有钱的人还不屑一顾,但是现在嘛,不要说发了芽的土豆,就算是烂了一大半的土豆,也会被很多人当作生命一般的保护着。
“你好,林先生!”
白鸿安在没有见到林轩的时候,就被他当成了救命恩人一般,听说他要3o万盒罐头,急得奔出办公室亲自迎接,半路上差点都摔倒了,而见到林轩的第一眼,就感觉着有些面生,不过还好,只要这个人能够采购他的东西,即便是一只大肥猪,他都会把他当成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
看着他脸上激动的笑容,和伸出来的带着厚厚老茧的手掌,林轩知道这个叫做白鸿安的老板,是一个实干家,他最敬佩的就是这种人,不管他现在是成功还是失败,是人生高峰还是低潮。最起码人家已经是拼命努力了,他也伸出手来,和白鸿安握了一下,笑着说:“你好,白老板。”
寒暄了几句,林轩被白鸿安让到了他的办公室里,老白亲自泡茶,忙来忙去的,五分钟后,才和林轩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商议正事儿。
林轩没有多浪费时间。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白老板,我这次来是要采购一批罐头,你的厂里的状况我也听说了,这些不是我关心的事情,我想要问的是,你的罐头质量有没有问题?”
“林先生,我敢跟你打包票,不,我和你签合同,如果我的罐头有任何质量问题,你尽管来找我,或者是把我告到大厅让我吃牢饭。”
白鸿安一本正经地说着,他有这样的信心,敢说这样的话,最主要的是他的经营方针,一直都是公正公平,以诚为本,不管厂子当初是辉煌,还是如今的破败萧条,他生产罐头所用的材料和技术,都是顶呱呱的,绝对没有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事情,而且罐头的保质期很长,最少都有8个月的保质期,现在他仓库里堆积的罐头,最长时间的也还没有四个月,完全不用担心质量问题。
“恩,合同我就不签了,我相信你,不过等会儿我得去验验货,这个没有问题吧?”对方的眼里很自信,也带着一些浓郁的诚实,林轩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他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闪躲,林轩也听说过白鸿安这人的事迹,知道他是个实干家。应该不会乱来,不过他也不能完全相信对方的话,毕竟罐头不是大米,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质量,和周万姬的交易,关系到他赚取宇宙币的大事情,得去随机抽查一下所需罐头的质量问题,看看实际情况再说。
“当然没有问题,我带你去仓库看一下吧。”闻言,白鸿安大喜,生意谈到这里,基本上就是成功了一大半,3o万盒罐头,已经是仓库里储存量的三分之一了,虽然不能让他的厂子起死回生,但起码能够解决燃眉之急,把他所欠的费用给还清了。
林轩也没有多待,跟随白鸿安到厂里的仓库去了,路上,白鸿安跟他介绍了一下,让他知道这厂子里的主打产品是肉类罐头,蔬果类罐头也有,不过很少,以前都是有订单才会生产,现在仓库里的1oo多万盒罐头,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肉类罐头,其他的就是一些蔬果类的罐头了。
现在华都厂里的员工不多了,是全盛时期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不过也还有好几十人,因为听说厂里来了一个要买罐头的大老板,很多在厂里无事可做的员工都自发的跑来了,在林轩到了仓库的时候,就看到了围在仓库门口的罐头厂的员工。
被几十双热切的眼神盯着,那种感觉对于普通人来说,会有很不自在的感觉,林轩却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倒也见怪不怪了,没有什么反应,在白鸿安跟厂里的员工说了几句话之后,这些员工们都纷纷鼓起掌来欢迎林轩,只要能够谈成生意,林轩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了,他们鼓掌能不热烈吗?
林轩也知道厂子里的状况,面对这样的阵势,只是跟他们笑了笑,点了点头之后,就催促白鸿安进了仓库。
花了1o多分钟的时间,林轩随机挑了1oo来箱罐头,有牛肉罐头,鸡肉罐头,狗肉罐头还有其他的一些肉质类的罐头,以及1o多箱蔬果类的罐头,并不需要他动手搬出来,林轩只要说句话,就有厂里跟来的一些管理人员,亲自把罐头搬到林轩指定的地方。
又花了2o多分钟,林轩亲自检验了一下搬来罐头的质量,结果很是让他满意,开了箱子的罐头,没有任何一盒有变质的问题出现,于是当场拍板,定下了3o万盒罐头,其中肉类的25万盒,蔬果类的罐头5万盒。
价格呢,林轩也没有因为厂里的状况,就狠狠的压低,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钞票了,给出来的价格,比白鸿安卖给供货商的还要高一成,让他很是感激也很是满意。
不过这些罐头里,其中有部分有生产标签和其他的一些文字信息,林轩自然是不能直接就交易给周万姬,他需要把这些文字信息都去掉,在提出这个有些古怪的要求的时候,白鸿安也没有什么异议,答应让厂里的人来完成这个事情。
“那好,白老板,这个事情就交给你们了,三天后我会来提货,希望你们不要延误了时间。”林轩笑了笑,跟白鸿安说完,看了一下手表,已经是快12点了,他道:“中午了,咱们去吃个饭吧,那些没有标签的罐头,你现在就让员工们装车吧,我全要了。”
没有标签的一些罐头,全部是狗肉罐头,一共有8万盒,这批货是白鸿安先前接到了一个朋友的订单而制作的,谁想到那个朋友出了事情,资金周转出现了状况,最后也没有把货买走,因为是很多年的交情了,对方也真的出了问题,白鸿安也不好告人家,只好自认倒霉,把罐头存在了仓库里,哪想到今天竟然找到了买主,自然是很是开心的答应了。
林轩和白鸿安在厂外的一家酒店里吃了饭,席间还有一些厂里的其他领导陪着,因为林轩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这一次采购就带来了近2百万的资金,他们自然是需要好好的伺候他,把他伺候的开心了,圆满完成老板交给他们的任务。
面对一帮酒精考验的壮汉,林轩的胆气虽然上来了,却也不敢多喝,言辞间,必然提到罐头的事情,让这些人都不敢多让他喝,只是敬酒的时候,林轩随意,他们喝干了,否则灌多了,人家不乐意,罐头也不买了,他们能哭死。
可即便是如此,林轩到最后宴席结束的时候,也喝了半斤多的白酒,其他人除了白鸿安之外,也都醉倒了,差点没能走出酒店。
酒宴结束,林轩等人回厂里,稍事休息一下,他把款子打给了白鸿安,然后和激动兴奋的老白一起到仓库里,看着工人们装车干活,因为厂里的人现在不多了,中午还喝醉了几个去休息了,只有1o几个人干活,所以就一直忙到下午4点的时候,才把林轩需要的货才装完。
装货的车是林轩找来的,是张程的一个远房亲戚,名字叫做林大牛,和林轩还是同姓,林大牛专门在市区里做帮人跑车拉东西的生意,林轩给了他一万块钱,让他帮忙跑半个月的车,他一个月才赚4ooo块不到,自然是接下了这个好活。
“白大哥,我这就先走了,三天后再来。”上车临走之前,林轩和白鸿安打了个招呼。
一场酒喝下来,大家已经称兄道弟了,生意场上就是这样,大家也乐得叫得那么亲热,来联系彼此的感情,白鸿安连连点头,“林兄弟,放心吧,三天内,我一定把你交代的事情办好。”
“那好,我就回去了,大牛,开车。”林轩吩咐一句,林大牛把大货车缓缓开出了厂区,出了门之外,往林轩租赁的仓库而去。
林轩租的仓库,最近几天都在用,他不可能当着众人的面,就把采购的东西,弄进灵源空间的仓库里,那也太惊世骇俗了,必须用到仓库才行,他租住的地方,靠近郊外,附近人流量很少,居家户早就搬离了地方,而且还有一些其他的仓库,每天都有不少货物运进运出,很方便他行事,也能掩盖他仓库里的东西‘忽然消失’的事情。
仓库当初设计的也很好,就一个进出的大门,是那种封闭的大铁门,铁门一关,外面什么都看不到,林轩不知道能和周万姬交易到什么时候,当初虽然定过找人帮忙看护的计划,但最终还是没有找人。
最主要是他要干的事情,实在是太诡异了,手掌放在东西上面,几秒后东西就不见了,任何人看到了,都会吓得骇然,把他当成怪物,即便是亲人也会如此,他为了不暴漏空间的秘密,自然是不想要再找人了。
很快得到了地方,林轩让林大牛把车子放在仓库里,就放了他回家休息,林大牛跟着他跑了两天了,对此也是见怪不怪,他在社会上闯荡很多年,自然是知道有些东西该问能问,不该问则不问,对于林轩今天买货,明天货物就不见了的事情,他也没有多问哪怕一句,很听话的就把车子放在仓库里,自己回了家里。
待他离开之后,林轩把大铁门关上,也不开仓库的灯,尽管这里黑漆漆的一片,以他的眼力还是能很好的干好想要干的事情,抓住货车后门,他一个纵身,直接就跳到了车上,这是服食寒髓果之后,体质大增之后才能办到的事情,他就算是轻轻纵身,也能凭空跳到一米多的水泥台上,抓住货车后门,跳到车上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把遮挡货物用的帆布揭掉,林轩看着眼前的没有任何标签和文字的罐头,嘿嘿的笑了一下,将手贴在罐头上,不大会儿,他的手心里冒出白色光芒,再过了2o多秒,车里的罐头全部被他转送到了空间仓库里。
进了空间里,林轩第一时间给周万姬发了个留言,告诉她已经采购了罐头回来,约她晚上9点上线进行交易,周万姬白天忙领地的事情,到了晚上才有时间上线进入空间,两人也就把交易时间定在了晚上九点以后,林轩没什么事情,公司的一切事务都走上了正轨,有卓青青他们照看着,并不需要他来麻烦操心,不要说晚上9点,即便是凌晨2点他也能上线。
发了信息之后,林轩打理了一下自己的空间,最近一段时间的经营,虽然因为本金少,赚取宇宙币的速度不快,不过有了周万姬,他也不需要担心宇宙币的事情,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升级,因为升级到了六级,他就可以得到系统奖励的红花树,这是一个赚取宇宙币的大好机会,而且数字还不低,一共可以赚2万宇宙币呢,他当然想早点升级到六级了。
“3级,再来1o天就可以升级到4级了……”林轩看着等级经验条,嘴里喃喃自语着。
“恩,四级了就能种植仙桃了,到时候得多多种植一些……”上次罗度给他的仙桃,部分交给了他的家人享用了,父母亲吃了仙桃,在短短的几天内,像是年轻了1o来岁一般,面对这种状况都啧啧称奇,不过林轩没有透漏,他们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还以为是儿子有出息了,他们不用为金钱草心,心情放松了的结果。
第247章 和张凤的第三次遇见
罐头的事情处理好了。林轩打理了一下空间,也就退了出来,周万姬给出来的一个采购单,并不仅仅是罐头,还有其他的一些过冬的衣服,一些其他的吃喝的东西,衣服林轩先前已经采购了,周万姬只需要1ooo套冬天的衣服,倒也没有费多大时间。
现在到天黑还有2个小时,还有时间去采购别的,林轩想了一下,并不急着回家,而是去联系上都市的一些小工厂,去采购他们仓库里的存货,超市里的东西质量好,但价格也很贵,林轩采购的东西需要花钱,到小工厂里直接批发,可以省不少钱,他现在和吴丽云的关系,像是哥哥妹妹一样。一个电话找她帮忙,十多分钟后就能得到一大堆小工厂负责人的电话和联系地址,自然是乐意采用后者的方式去采购商品。
林轩这一次忙活,一直到晚上8点才回家里,最近他不去公司,林雅晴也不知情,她到现在还没有去过林轩的公司里一趟,一直都在店里忙活,有林轩提供的空间菜,新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尽管重新开业的时间很短,名气却已经彻底的在上都市打响了,每天的生意都很火爆,竟然出现了要排队才能就餐的状况。
林雅晴把店里的生意经营的红红火火,林轩自然是极为开心的,他给了她一个平台,她就像是跳到了龙门的鲤鱼,可以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要求管理店里,当初林轩抱着的想法是,就算是赔了也没关系,最起码可以增加一些经验,现在赚了很多钱,他当然是很开心了。
两人本来晚上呆在家里腻在一起,白天上班了就各自分开,可是最近几天,林轩偶尔晚上不回家里,呆在仓库里忙活。林雅晴也就有些小担心了,最起码得两个电话问候一下,而林轩知道她的心思,也就改变了策略,争取白天把货物全部拉到仓库,再转到空间仓库里,然后在晚上1o点之前回到家里,这样她回到家能见到他的人,自然是不需要担心了,也不会疑神疑鬼的,以为他在外面有了女人。
林雅晴不是傻子,林轩和几个女人关系密切,比如,吕芳菲,吴丽云,还有则是偷偷喜欢林轩,比如莫晓丽,这些她都知道,她选择了林轩,把这一生都交给他,也选择了相信林轩。但,人的内心和情感,总不可能一成不变,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林雅晴知道这一点,她尽管相信林轩这一生都会爱着她护着她,但若是经不起诱惑,偶尔犯点错误那也是很有可能的,毕竟人非圣贤,就算是圣贤,也有犯错的时候嘛。
林轩现在的身体素质,可以比拟国家级运动员,跑了一天了,倒也不觉得累,只是身上脏了一些,稍微出了点汗罢了,回家稍事休息一下,他觉得肚子饿了,去卫生间里洗漱了一下,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打算出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把车子开到了住处的一楼,林轩锁好门,步行去了商业街,那里面的夜市一条街,各种东西都有,很多小吃都是林轩喜欢吃的,他也就不选择去酒店里大鱼大肉的吃一顿了,
这个时候是商业街最繁忙的时候,到处都挤满了人。各种小吃摊前更是热闹非凡,各种声音层出不穷。
和人流擦肩而过,五分钟后,林轩钻进了一家沙县小吃店里,店主是一个3o来岁的男子,他做出来的水晶蒸饺很好吃,皮薄馅多味美,林轩以前吃过,现在走到门口就不自禁的钻了进来。
店里的生意很好,林轩进来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在旁边等了好几分钟,看到有空位,立即过去坐在了靠门的座位边,跟老板要了两笼包子,再要了一个卤鸡蛋和鸡腿,以及一份滋补的龙骨玉米煲,其实这龙骨玉米煲就是排骨炖玉米,之所以叫龙骨也是为了取个好听的名字罢了,不过味道很好,汤汁炖的都发白了,营养也很不错,现在天气渐冷,喝下去全身都发暖。自然是需要来一份了。
店里有两个女服务员,林轩点了没多久,服务员就端来包子,林轩道了声谢,从桌上拿起醋,倒了些辣椒油和着醋当作料,夹起热气腾腾的包子开始吃了起来。
“老板,帮我拿半笼包子,打包带走。”正吃着,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林轩抬头一看。脸带寒霜一般的张凤也来到了店门口,正好就在他左边,相距不到2米的地方。
“你好,张凤!”想起上次差点就开车撞伤她,林轩也挺内疚的,此刻再见她,就打了个招呼。
张凤疑惑的看了看他,也想起来他的身份,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连句话都不说,就快步走到了店里收钱的柜台边。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铁定会气的想要吐血,林轩不是泥人,何况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他当然也生气,心想我跟你打招呼,你竟然理都不带理得,装什么高傲啊?就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实在是气人。
旁人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再说了,出来吃饭遇到熟人,打个招呼说句话也很正常,倒也没有人关注他们。
“我吃我吃我吃吃吃!”林轩心里有气,倒也不会再拿热脸贴她的冷屁股自找没趣,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美味的包子上,还内心念叨着,发泄心头的火。
“这是你要打包的包子,2块钱。”服务员把张凤要的半笼包子打包,递到了她的手里。
“谢谢!”张凤接过打包袋,付了钱转身就离开了,整个过程,也没有多看林轩一眼,仿佛他就是个透明人,完全不存在一般。
“气死我了。”林轩心里哼了一句,这时候电话响了,他看了一下竟然是吕芳菲打来的电话,连忙接了电话。“喂,什么,来了?还有2o分钟到站,哦,好啊,我现在下班了,我去接你吧。”
挂了电话,林轩对服务员道:“老板,结账。”
老板正好把龙骨玉米煲端了出来,闻言一愣,“额,煲都好了,算了,一共给9块钱吧。”他晃了晃手里的煲,如果加上煲的话,就得15块钱了,而林轩是老熟人,这份煲没动,还可以卖给别人,他也就没有再算煲的钱。
林轩付了帐,带着一肚子气离开了店里。
商业街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了,人挤人的几乎走不动,几百米的一条街,林轩花了5分钟时间,竟然还没有出去,想想吕芳菲所乘的火车,还有1o来分钟就要到站,他就加快脚步,专门找人少的地方走。
再走了两分钟,林轩终于绕到了一条巷子里,这是商业街东面的巷子,和金城小区连着,能直接进出小区里,还能从巷子的丁字路口拐进商业街里,更能直通北面的大马路,而到了大马路就到了林轩住的地方,他才会选择这条小路。
“呼呼,这里的人少了些。”这条小巷子的人倒是不多,林轩擦了擦额头急得冒出来的几滴汗珠,一路往北疾走,争取在吕芳菲到来之前,开车赶到车站。
正走着,他忽然听到了女性的呼叫声:“小偷,抓小偷。”
林轩抬头一看,一个人影急匆匆的从北面往南跑来,林轩注意看了一下,这里距离北面的大马路就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而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十字路口边还有一个治安岗厅,里面随时有巡警出没,这个小偷竟然就在这里偷钱,真是胆大包天。
“奶奶的,现在的小偷可真是猖狂,竟然在警察脸面前抢东西。”林轩心里嘀咕了一下,他倒是知道这里的状况,虽然整个上都市大环境不错,但也有一些宵小,特别是三只手的小偷,在商业街附近屡屡作案。
没办法,谁让商业街人多,而女孩子也很多呢,那些小偷基本上都是选择女性下手,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割开包包偷窃,或者有的胆大的,直接选择一个人来逛街的女孩子暴力抢夺,随后和同伙一起转移赃物,一般被偷或者被抢的受害者,很少有机会可以抓到小偷,即便是抓到了,他们被关几天也就被放了出来,之后还会继续作案。
林轩大学时候曾经在公交车上被偷过东西,那一次是暑假了,和班级同学一起聚会喝多了,坐上回家的公交车,他上车就睡,到中途钱包被偷,小偷下了车子,才被旁边的老人摇醒,才知道东西被偷,虽然下车了寻找,却也没有找到元凶,此后就对小偷深恶痛绝。
上次和高峰一起去玩,他从驾校回来的车上,遇到了小偷,狠狠的惩戒了一番,把他小偷的手都差不多给废了,今天再次遇到小偷,他虽然要去接吕芳菲,却也不会袖手旁观视而不见。
林轩不会没事了找事,非要在商业街巡逻,遇到小偷就去抓,如果亲自碰到了,却是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此时那小偷已经得手,失主在后面去追,小偷正好往他这边跑,他就慢慢放缓了脚步,打算等小偷跑到身边的时候,出其不意将他制住。
此时,巷子里的路灯亮着,巷子里虽然有很多人,然而看到了那个小偷,却都没有人敢出手,大部分都远远的看着,并没有人愿意上前帮忙。
这个社会并不缺少英雄,但是各类媒介报道的英雄,大部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比如,见义勇为得不到失主的一句感谢话,比如,见义勇为下水救人,救了落水者,最后自己却失去了性命,或者是在这个过程中受伤了,得不到感谢的话,最后还得自己出医药费,甚至还会被某些无耻的人诬赖,比如南京的徐老太案子。
正是因为种种原因,造就了很多人在见义勇为之前,会有心理负担,尽管部分人也会有这个念头,可是在事到临头的时候,想一想还是放弃了,更有大部分人,本来就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则,造就了见义勇为事件的逐步递减,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实。
而前段时间,林轩甚至看到了,只是在路上扶一个被车子撞倒的老人之前,都要让他或者她,亲自写下一个声明,说不是扶我的人把我摔倒,而是另外的人开车把我撞倒,事故责任完全不在帮我的人,而那个愿意帮他的人才敢动手把老人扶起来的事情。
这些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下,那小偷已经冲到林轩的面前,林轩本来已经停住的身体动了动,一个箭步窜过去,直接窜到了小偷的身边,嘴里大喝道:“站住。”
那小偷跑了一段路,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来不及擦汗,他看到林轩,立即骂了起来:“妈的,滚一边去。”说着还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匕首,眼光里满是凶恶神色,还很灵活的盯着前面不远的路口。
林轩随着看了一眼,发现那边是一个巷子口,那是通往商业街的小路,只要这厮进入了商业街,现在那里面最起码有好几千人,一个小偷进了里面,无异于鱼入大海,想要找他可就难了。
林轩嘿嘿笑了一下,轻描淡写的说道:“放下你的匕首,把东西交出来。”
“我交你妈。”小偷听到了后面失主的脚步声,更怕林轩出手,会引来其他人的热血和冲动,若是很多人一起上来,他别说是三只手,就算是1o只手怕也不是对手,就打算杀鸡儆猴,放倒林轩为自己搏一个出路,再震慑一下旁边的人,于是就直接持匕首扎向林轩的胸口。
一般人即便是见义勇为,看到对方露刀或者拿出其他的凶器,怕是也就要闪开了,毕竟自己的安全重要啊,然而林轩却是不怕的,他不是热血冲动的小孩子,只凭借着一时胆气支撑就上前来,他的身手给了他足够的信心,现在他的身手,打七八个这种人还是没问题,在这小偷捅来的时候,他心里一丝怯意都没有。
林轩轻轻垫步,肩膀晃了一下,就躲开小偷捅来的致命的一刀,他这一个垫步,身体已经窜到了小偷的身前,离他只有5厘米的距离。
那小偷看到了林轩眼里的笑意,像是在嘲笑他一般,眼睛一闪,现出一抹子怯意和惊诧,立即就想要反手回来一下,把匕首往林轩的胳膊上划,然而还没等他回刀,林轩的双手闪电般伸出来,直接抓住他的胳膊,一拉一扯,小偷的身体忍不住就被他拉得重心不稳,然后他抬起膝盖,凶猛的一个膝撞,直接顶在了那小偷的肚子上。
噗嗤。
下一刻,林轩的耳朵里传进来噢的一声惨叫,小偷疼得身体弯成了供字型,像是一个虾米一般,剧痛之下,连手里的匕首也丢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林轩也不停留,一击得手立即紧握小偷的胳膊,稍微用力,猛地拧腰,肩部,腰椎的力道使出来,一记漂亮的过肩摔,直接把那小偷给摔了出去。
啪的一下,小偷1oo多斤重的身体凌空摔倒在地,又张大嘴巴,发出了一声惨嚎,双手伸出来,像是一个狗吃屎一般的动作,趴在地上摔得晕乎乎的,更是连爬都爬不起来。
林轩对小偷深恶痛绝,这一下把他打得失去了行凶和还手的能力,此刻还没停手,看准他伸出来的双手,直接上前去,抬起脚狠狠的踩出去,正中小偷的手,顿时就把他的手踩得血肉模糊,还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吧声,小偷的手被他踩得骨折了。
仅仅几秒钟,原本气焰嚣张的小偷就被林轩给制服,林轩也不停留,毕竟吕芳菲从外地赶回来,还等着他去接,不过就算是没有吕芳菲的事情,他也不想停留了,虽然他出手见义勇为,却出手稍微重了一下,遇到好说话的警察还好说,遇到不好说话的,说不定还要扣押他,就算是林轩找关系,也还得麻烦别人不是?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林轩制服了小偷,头也不回的就往北走,根本不想停留。
他制服小偷的一幕幕,被周围的人看到,此刻有差不多三四十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他,一些人的脸上还露出了敬佩的神色,甚至还有人在低声议论着,以他的耳力,完全可以听得到,都是在夸赞他身手好,还有人羡慕的说:“我要是有他身手那么好,就不会装孬一样的躲在一边了。”
尽管认为见义勇为的越来越少,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不过林轩也无权干涉他人的行为,毕竟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所能接受的事情也不同,他没有多想,继续往北走,而这个时候,那个失主也一拐一拐的跑来了。
林轩看得真切,这失主竟然是张凤,而且看她走路的姿势,显然是跑伤了脚,那么不用说,也知道是刚才在追小偷的时候扭伤了,要不然怕是早就追上来了。
张凤也看到了林轩,她打包了东西打算回家里吃饭,却想不到被小偷下手,摸走了她装在屁股兜里的手机,小偷手法不是很好,她当即就察觉出来,于是大声求救,并且亲自追了上来。
她手里提着东西,刚追了几步,就不小心踢到了地砖上,重心不稳扭到了脚脖子,不过手机是她现在最贵重的一件东西了,里面还有一些人的联系方式,她自然是不能容忍被小偷偷去,就一边呼救一边继续追。
一路上看到的人,都不敢出手帮忙,让她觉得很无助很失望,却没有想到,最后出手的人,竟然是刚才跟她打招呼,她却几乎没有搭理的儿时好友吴丽云的朋友的男子,顿时就呆愣了起来。
第248章 包间里的私密话
张凤对林轩的印象。完全就是陌生的,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刚刚被父亲接回上都市的时候,那时候他陪吴丽云一起到百乐来玩,正巧遇到了,第二次就是先前,她去超市买泡面,差点被他开车撞伤,第三次则是刚才在沙县小吃店里。
他们之间虽然见了好几次面,加起来说的话,也不超过十句,其实她感觉林轩还算不错,就拿上次撞车来说吧,并没有学别人那般逃逸,其实当时的街口人太多,他也跑不了,在他下车之后,就很关心的询问她的伤势,然后还帮她捡东西,表现的还算不错,是个能担当的男人。
张凤自小过得是孤独无依的生活。母亲死后没多久,就被父亲秘密送到了外地,在那里只有一个保姆陪着她,父亲一年去几次罢了,每次来去匆匆,待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天,她没有任何朋友,上学的时候,被别人欺负,也不会有人帮她,回到家里,就只有一个不怎么说话,只会干家务的中年保姆。
张凤的生活孤寂的,她曾经一度认为,自己的生活是灰色的,没有任何希望的,孤独的她,只有一些被她称为小伙伴的玩偶,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多年,而她也喜欢上了音乐,沉浸在音乐里的她,可以完全忘记外面一切的失望和悲观和孤独……
在她14岁的时候,张威已经在上都市彻底扎了根,不仅有了事业,也有了自己的关系网,还把当年的敌人打得破产。最后跳楼自杀,他不用再怕对手报复他的家人,就打算把女儿接回上都市,然而张凤却选择了拒绝。
张威知道她的性格硬,倒也没有强迫,只是每个月给她寄了些钱,让她一个人在那边生活……2年后,张凤16岁的生日那个晚上,她离开了保姆,离开了居住多年的地方,但她却没有回上都市,而是在全国四处流浪,并且尝试着写音乐……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3年,张凤最终回到了上都市,回来第一件事情,她跟父亲要了1oo万,张威并没有多问,给了钱之后,暗中调查了一下,发现她把这笔钱捐给了西部的一个穷乡村。用来建设学校和返修公路……
不过让张威有些诧异的就是,或许是女儿‘独立’惯了,回来后竟然没有跟他住在一起,也没有要他提供的房子,除了要他的1oo万用来做了慈善之外,并没有再要他一分钱,现在的她,住在租住的一室一厅小套房里,做着一份音乐教师的工作,生活简朴清苦,平日里交际极少,下了班就躲在家里写音乐……
这就是张凤的生活,然而林轩是不知情的,在她呆愣住的时候,他也稍微有些呆了一下,想不到失主竟然是她。
“你的脚没事吧?”林轩只是呆了2秒,就清醒了过来,询问了一句。
“没事了,谢谢你。”张凤回过神来,罕见的露出了一个笑容,只是她那么多年都没有笑过,笑容有些僵硬。
“你丢了什么东西?”
“一部手机。”
林轩哦了一声,转头回到小偷身边,不大会儿,从他身上搜出偷窃的钱包以及其他的东西,幸好手机只有一部,而且一看就知道是女士手机,倒也不用费神去猜,直接拿到了张凤的面前。把手机递到了她的面前,“就是这部吧?”
“是的。”张凤接过林轩递过来的钱包,低头翻看了一下,说道:“谢谢你。”
“呵呵,不客气。”林轩回答了一句,“我还有点事情要办,你快离开这里去治伤吧,警察应该快来了。”
说着转头就走,“你不要跟警察打交道了,回去吧,赶紧治伤。”叮嘱完一句,林轩已经离开了她1o多米的距离,大步的往北面的大马路去了,留给张凤的只是一个背影。
林轩回到家里,看了一下时间,才晚上的9点钟,吕芳菲既然没有打电话,想必是还没到,或者是在等他还没有等得焦急,他放心下来,进门把车子开出来,锁了门直接去了火车站。
赶到车站的时候,吕芳菲就给了他电话。说是车子到了,林轩正站在出站口,瞪着眼睛往里看,这趟车出站的人不多,只有七个人,吕芳菲走在人群里,他一眼就看到了,便道:“吕姐,我在出站口,已经看到了你。”
出站口接人的也不多,吕芳菲抬起头来。也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