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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亲历记 第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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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从包里掏出黑云别在腰上,又带上头灯,“我拿铲子,头灯归我。”顺手扔给我一只长筒手电。

  一见他真要下去,我就连忙阻止,说赶紧起程为上。他骂了句胆小鬼,说这几年念书念傻了吧,怎么变成熊包纸老虎了,原来的能耐都哪儿去了,还让我以后就跟着他混,否则他丢不起人。

  我一听就火了,姥爷说我就忍了,他娘的,还轮到你教训起我来了,下去就下去,谁怕谁啊,比这大的阵仗老子都见过,这算个吊!掏出手弩,背起背包就跟了下去。

  洞底宽不足两米,两片斜斜的山岩,形成了一道仅可容身的石缝。长虫在前,我俩保持着三四米的距离,行过二十米,地上花生和牛肉干逐渐多了起来。这老头还真在这里,我暗讨道。转过一个弯儿,一道道血痕赫然醒目,我喊了声小心。他嗯了一声,也放慢了脚步。石缝逐渐向下延伸开去,又走了七八十米,一堆『乱』石出现在道路的尽头。

  这里宽敞了许多,地上散『乱』着早已**的草和枝条,不知名的动物粪便球球蛋蛋的到处都是。这时我才想到,进来这麽长时间,居然没有见到一只活的动物。

  “这儿呢!”寻声望去,长虫正半蹲着向石堆里看,“我靠,这血可没少流啊。”

  走过去一看,就见『乱』石堆中有一个刚好人能爬过的小洞,上面沾满了黏糊糊的血。四五米之后,是一堵青石墙,上面也已经破了一个洞。

  想起棺材山的情景,我立刻明白了,这里是一座坟墓。就扯住长虫,让他在后面照应,就当先爬了进去。

  趴在石墙破口处四下照了照,里面还算宽敞,不是人工砌筑而成,而是利用了两块人字支撑的巨石形成的空间。地中间摆放着两口黑漆漆的棺材,远处地面上似乎是枯树枝,凌『乱』在地面上。

  确认没有危险后,我快速进到洞里,倚在石壁上护住正面。长虫拖着两个背包,哼哼唧唧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挤进来。站定之后,大赞这里的主人巧借地利,连挖坟的钱都省了,准是个一『毛』不拔的土财主。

  我怕他『乱』动,启动了消息机关,就让他站在原地把风,掏出尺蠼棒慢慢向前探去。一路走过没有任何危险,我才收起,放心的向棺材走去。

  虽然,小时候姥爷总是以藏猫猫为由,带着我钻山沟、爬地洞、进地窖,还美其名曰“下地”。小孩子也无知无畏,就是玩儿个乐呵,所以我早已熟悉了这样的环境。在棺材山,只是惊险而已,也没有见到棺材墓主。此时,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下地。

  一想到这儿,还真有些紧张,深吸了几口气稳定下情绪。就在手电光转过第一口棺材时,赫然看见地面上有几截森森的白骨,这哪是枯树枝啊。头皮一乍,就向前又晃了晃。不晃还好,只见第二个棺材边躺着一个人,这人早已被开膛破肚,肠子流的满地都是,胸口上一个大大的黑洞,衣服上全是干涸了的血迹,脑袋也被拍扁了,一只眼球就挂在眼眶上。分明就是那老组长。

  饶是我再天生胆大,也没见过这么恐怖恶心的场面。吓得我连退好几步,一阵翻涌,哇的大吐起来。

  长虫一见,拎着工兵铲就跑了过来。这时,就听其中一只棺材咔咔作响,紧接着密集的好象猫挠门的声音传来。我情知有变,大声喊他停住。可这家伙根本没听见,再加上个子高腿长,几步就越过了我,奔向我刚才住脚的地方。

  就在他离棺材还有四五步的光景,呯的一声,那棺盖猛的被掀开,呼啸着直直地就砸向了长虫。

  他身形一顿,迅速来开了架势,嗨地一较劲,抡起铲子就将棺盖拨了出去,棺盖砸在石壁上变成了碎片。

  霎时间,密不透风的墓室里阴风四起,彻骨冰凉,还伴随着一股奇腥恶臭。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长虫也发懵了,转身就向我跑来。我一看,糟了!把后背留给敌人,这时要是有偷袭,只有挨打的份儿呀。就大喊:“转过身,倒着跑,倒着跑。”

  可是,为时已晚,一个身穿白『色』殓服,体态臃肿的人,已经从棺材中站了起来,稍一停顿,就扑向了长虫。

  就在这间不容发生死之际,我的脑海里瞬间就蹦出了一个词儿----诈尸!

  想都没想,抬起手弩连发两箭。飞翎箭擦着长虫的耳朵掠过,一只『射』穿了那诈尸的手掌飞了出去,另一只正钉在脑门上,箭尾兀自颤动着。

  虽然被击中,可那诈尸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倒下,只是微微一顿,伸手就把脑门上的飞翎箭拔了出来,没事人儿一样又向长虫袭去。

  第二十二章 怨婴

  长虫就好象根本没有察觉到此刻的危机,还在向我跑来,一丝躲避的意思都没有。我牙一咬,卯足了力气,迎着他的来势就冲了上去,一下子就把长虫斜撞了出去。

  滚出三四米远,他爬起来就冲着我大嚷:“靠,中邪了你,撞我干嘛?”

  来不及解释,我就四下里找那诈尸。因为撞他,我的手电已经滚落到棺材后面,只能借助它和长虫头灯的反光寻找。等我发现诈尸时,已经第二次欺身在长虫身后。

  而这时,长虫正面对着我,我即便是再撞到他,也只能是把他向诈尸怀里送,那和送死没什么两样。

  就听一声闷响,长虫哼都没哼,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倒地的瞬间,从他头灯的光影里,就见那诈尸又向我奔来。我心一紧,死命跑向棺材,抄起手电,使出魅灵步就和她周旋起来。

  边跑边摘下不起作用的掌中雷,从绑腿上抽出了诈尸出现之时,就早嗡嗡颤动不已的青云。青云一出,就觉得后背正在『逼』近的阴冷缓了一缓,诈尸竟然放慢了追击的速度。

  压力一减,立时给了我喘息的机会。转过身,用手电就将其罩住。我靠,还是个女的。

  由于打斗,女尸的头发『乱』蓬蓬的披散着,一股黑血从刚才飞翎箭『射』入的孔洞里流了出来,滴淌到早已血迹斑斑的殓衣上。此时,她就象只蛤蟆一样,弓着身子蹲在地上,直愣愣盯着我手中的青云。

  这让我想起姥爷说过五云煞“大巧藏拙,重剑无锋,辟邪驱秽,临危自警”,就试探着上了半步,她马上惊恐地退了半步。哈哈,这死鬼还真是惧怕它。

  由于青云的威慑,双方似乎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我这才有暇分神长虫。他就趴在我和女尸之间,不管怎么喊,他就是没有反应,这让我更是担忧。这他妈的要是挂了,可怎么和常叔常婶交代啊。还有,女的都这么厉害,她老爷们要是躺着腻歪了,起来和我走两招,那可就都杆儿屁了。

  女尸好象也有思维,看我对长虫着急的样子,眼珠一转,身子一弓,猛的弹起两米多高,凌空抓向长虫。

  我大吼一声,也蹦了过去,照着半空中的女尸举起匕首发力劈了下去。手头一滞,我知道自己得手了。青云向下一压,使劲就是一带,她的一条胳膊就被我劈了下来。

  我一俯身,迅速就把长虫拽回到我身边。然后,死盯着女尸,再不敢有半点分神。

  长虫哼了一声悠悠醒来。

  这一声不啻是天籁之音,我还是第一次感觉到,他的声音竟是如此的悦耳,真他娘的动听。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心算是安定了下来。

  “撞我就算了,干嘛还拍我,有病吧你?”他恨恨道。

  这时我才反应过来,从女尸出现开始,他就好象根本没有看到一样,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就问,“现在手电光里的女尸你看见了不?”

  “在哪儿呢,什么也没有啊。靠,打就打了,这事儿以前经历多了,你什么时候赔礼道歉了,何必装神弄鬼的。”他埋怨道。

  怪了,那么大个家伙,他怎么就看不到呢?

  这时,蓄足力量的女尸又扑了过来。我大喊着:“黑云、黑云。”就迎了上去。

  显然,女尸很是忌惮青云和黑云,半途之中又折了回去,一手两脚伏在地上,很是急躁地抓挠着,还在寻找着机会。

  我还要问长虫看到没有,就觉得女尸的身子在我眼中正在慢慢的淡去,而且,左眼几乎是看不到了。我忽然就想到长虫抢小瓷瓶时,曾把里面的『液』体溅到我眼睛上,我只是抹了一下,也没清洗处理。

  连忙掏出来递给他,“快,把里面的『药』水抹到眼睛上,快快。”

  他哦了一声,马上照做,然后就指着女尸方向嚷道,“这娘们是谁?”

  我急忙抢回小瓶,蘸了一下抹到眼睛上,女尸又变得清晰起来,“就是她打的你,是诈尸。这『药』水挺不了多长时间,快速战速决!”

  还不等我俩动作,女尸两腿一蹬,用仅剩的一只手就抓了过来。我俩一矮身,两只五云煞劈了出去,然后借着冲力,迅速拉开了距离。回身再看,她瘫坐在角落里,已然中了招,几次尝试着站起来也没有得逞。

  “娘的,起来啊,接着打你猫爷啊。”长虫拎工兵铲走了过去,一下子将女尸的脑袋斩了下来。

  我检查了一下长虫的伤势。十分庆幸,护甲抵挡了大部分力量,除了一块淤青,没什么大碍,就来到棺材旁。

  女尸的棺材里空无一物,棺底积着厚厚的一层腥臭无比的黑血。再看看四周,墓室角落里还有一个大坑,散落着很多人和动物的骨头。绝大多数是枯骨,但也有两具刚刚死去的人,应该是昨晚与老组长一起失踪的村民。

  长虫显然还在对女尸把他打晕愤恨不已,一脚就把棺材踹翻,地上一个海碗大小的圆洞『露』了出来。

  在葬制里,这个地洞很有说道,叫“升魂井”。古时候非常讲究视死如生,所以殓葬的规矩和程序也很复杂,升魂井就是其中之一,就是在灵柩之下打一个二三尺深的深孔,祈望死者的灵魂自由出入,早日转世托生。

  看此地的情形,很可能是女尸平时就将生人劫掠至此,饮血吃心,将自己体内的阴血加以置换,漆黑的阴血顺着升魂井和那个尸骨累累的大坑渗透到岩层水道之中,污染了溪水。

  长虫嘟囔着还要打开另一具棺材,想看看是何方神圣。事已至此,我也就没加阻拦。他掏出伸缩撬棍,我用青云辅助,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得手。

  从服装上看,棺内是具男『性』尸骨。看了一会儿,长虫道:“这是两口子吗?差的也太多了。这个都变成骨头棒子了,那娘们还活蹦『乱』跳呢。”

  他说的,也正是我想的。这具骸骨也不知多少年了,完全变成了骷髅架子,就连丝绸殓服都已失去了光耀华丽,唯一反光的就是交叉于腹部的双手上所带的戒指。

  长虫十分感慨地说道:“阶级差距,阶级差距啊!一看就是地主老财,这欺压贫苦老百姓的不义之财,里面准有我老祖宗的分儿。听好了,现在我代表人民,代表党正式通知你,没收充公了。”

  说着,就把戒指一枚枚弄了下来,边弄边对我说,“一共四个,咱俩一人一半儿,你呢也算是地主的后代。所以,得我这泥腿子先挑。哈哈,这回老子可发了。明天我也弄台大幸福耍耍,另一只留给我未来的小媳『妇』儿。哥们,你说卖多少钱合适啊。”

  我懒得理他,就去拨弄男尸的衣服。就见一颗玻璃球大小的黄『色』珠子,卡在了骸骨的咽喉处。长虫伸手捏了出来,仔细看着。

  寂静之中,忽然传来了噗噗的声音。我俩对望了一眼,同时看向棺材,没有任何变化,就向四周看去。

  “我靠,快看哪儿,又活了。”他指着我背后的方向嚷道。

  我转过头来,只见那无头女尸臃肿的肚子,正在剧烈地鼓动着,声音也来自那里。突然,一只沾满黑『色』血污的小手,从女尸的衣服里伸了出来,紧接着又是一只。两只手如芦柴棒般枯瘦的小手一分,一个婴儿钻了出来。

  这,这不是怨婴吗?一看到这儿,我就知道遇到大麻烦了。怨婴是非常毒辣的守陵护墓手段,为了防止盗墓,将临产的孕『妇』,以毒鸩、水淹、烟熏、绳勒、灌水银等非常方法将其杀死。然后,伴于墓主之侧。孕『妇』因爱子心切,死时怨气不散,并传给腹中的胎儿。久而久之,怨气越来越重,杀机越来越浓,凡遇到活物,便会饮其血,食其心以解怨恨,胎儿则幻化为怨婴,比他的母亲更为残忍和凶悍。

  当时听姥爷讲的时候,只觉得是他讲故事的一个噱头,没想到今天却实打实遇到了。

  “出来了,出来了。”长虫喊道。

  怨婴瘦小的身子,顶了个极不相称的大脑袋,没有黑眼仁的眼睛,就象两个白『色』乒乓球扣在眼眶里,手臂奇长过膝,通体沾满了血污。钻出母体后,它对我俩视若不见,回过身一把掏出女尸的内脏,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我马上喊长虫出手。

  可是,他早已抡起工兵铲狠劈了过去,根本没留收势的回旋余地。怨婴也感觉到了危险,凌空跳了起来,比刚才的女尸跳得更高。只见它抓住石壁,身形一稳,瞬间又扑向长虫,长胳膊一挥,咣的就把工兵铲打了回去。

  此时,我的青云趁机刺出。怨婴却不象女尸,毫不忌惮青云的威慑,借着攻击长虫的余势,抓向我的面门。我一个懒驴打滚躲开,长虫的第二轮打击也到了,一下子就把它拍了出去。

  怨婴瞬间没了踪影,我俩背对背四下寻找,最后在人字形石壁的尖顶处发现了它。它四肢紧紧抓住石缝,钩悬在那里,静静注视着我们。足足对峙了十多分钟,我才慢慢地向石壁移动,准备找个依靠,防止腹背受敌。

  就在移动的间隙,被它抓住了空挡,呼地俯冲下来。长虫见状又抡起铲子拍去,怨婴一见,在不着力的半空中,生生拔高一尺躲了过去,一蹬石壁,嘶叫着向我袭来。

  长虫还没来得及收势,更谈不上掩护,我的后背就全部暴『露』在了怨婴的攻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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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点题外话:

  猴子发这本书已近半月有余,自发布之日起,在探险异闻、灵异神怪、神秘文化、推理悬疑和恐怖惊悚这五类书、1616部总排榜中始终居于三十名左右,在未签约作者中始终居于前两名,这里有各位看官的功劳,猴子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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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避天珠

  只觉得一阵阴风袭来,我反手一撩,护住了后背,但是青云还是被它扫中,划着弧线脱手而出,不知落在了哪里。

  惊恐之下,我想到怨婴这么做,就是想把我俩分开再各个击破,就赶紧把长虫叫道跟前。

  再次看到怨婴,它已经躲藏在我们进来时的洞口处,隐匿在黑暗里。长虫就道,“看住了,我他妈炸死它。”说完,从背包里掏出两管大号二踢脚大小的炸『药』,想都没想就拉着导火索,扔了出去。

  真他妈混呀!这麽小的空间即便炸死了它,我们恐怕也活不成了,这没处躲没处藏的,咬牙挺着吧。唉,大丈夫没死在阵前,却死于愚蠢,只有祈祷奇迹出现了。

  也不知道是老天垂怜,还是我真的福大命大造化大,亦或是韩爷说的,长虫这小子洪福齐天、遇难呈祥。反正,奇迹出现了。怨婴一见到导火索喷出的青紫火苗,先是犹豫一下,紧接着就用爪子横扫了出去,不偏不倚的将两管炸『药』全都打进了青砖洞里。

  长虫嘴里倒数到一的时候,一下子把我压在身下。

  轰轰两声巨响,碎石砖块雨点般喷『射』了过来,打的长虫嗷嗷直叫,洞顶也噼里啪啦往下掉着石块,石壁吱吱嘎嘎的错位摩擦着,我的心一下子就凉到了底。

  足足三四分钟,一切又归于沉寂。

  长虫从我身上爬了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意满志得的说道:“什么老道,什么五云煞?哪个有老子的核武器好使。gover,游戏结束了。”

  我四下照了照,真是万幸,由于我俩已躲在石壁底部,所以,掉下来的大小不一的石块,都集中在墓室中间部分,将两具棺材砸的粉粉碎。

  当下我最想做的,就是一脚踢爆长虫的子孙根。可是,现在没工夫、也没心情和他扯屁计较,咬咬牙忍住了,举起手电继续找怨婴。

  怨婴已经被爆炸的冲击波震到四五米远的地方,骨断筋折,黑血淋漓,躺在地上抽搐着。

  长虫上前就要结果了它,我伸手制止,拿出了韩爷给的香灰袋。刚才,他一说提醒了我,韩爷曾说过,他配制的香灰对阴灵污秽有特效。打斗之时,根本就没想起这回事儿,正好借机试试功效。

  掏出一把就掷了过去,香灰刚一沾到怨婴身上,便是红光乍起。那光是暗红『色』的,就好像纸灰之下的暗火一样。怨婴吱吱呀呀惨叫着,拼命地躲闪。怎奈,被石块打成筛子一样的身体无法动弹。长虫也掏出一把,暗红的光再次猛烈泛起,怨婴化作了一滩黑水。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出去。

  简单的事情往往并不那么简单。长虫两管炸『药』把我们进来的洞口全部炸塌,只有另寻出口,可是搜遍整个墓室,也没有找到。就连墓道,也是用与棺材端面大小形状一样的长石条严丝合缝封堵着,以我俩的力量和装备无法开启的。这个坟墓又建在石壁之中,掘土挖坑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无奈之下,还是打起了被炸塌洞口的主意。

  长虫这个很棒的力工,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抽着烟,翘着二郎腿当他的监工。原来,炸『药』是队上小规模地表勘探时使用的。他拿回来只不过是想炸鱼和野鸭子玩儿。所以,回来前就减小了『药』量。听完我很是后怕,真要是四个一组,半幢楼也能飞上天。

  我也说了对女尸和怨婴的猜测。估计是人或动物无意间把墓墙打穿,结果唤醒了女尸。她就出来为恶,致使很多人冤死在这里,这才引起了村民的围剿。老组长和另两个村民就是在与大队人马失散后,被女尸拖到坟墓之中杀害的。

  当石块几乎堆满整个墓室时,通道终于打通了。出来之时,又是明月高悬的深夜。找到那条小溪,补水洗漱之后,我俩便向小村『摸』去。

  一路上,东躲西藏避开了不少搜山的人。从呼唤声中听得出,他们是在寻找老组长和那两个村民。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当我俩悄悄进村之时,已经被人家发现并包围了。

  来到老组长的院子,正在窃喜可以成功逃脱,一声呐喊,二十多个壮汉手持粪叉子、铁耙子、镐头、铁锹和棍棒,将我俩堵在了院里。

  长虫拎起工兵铲,就和他们打在一处,我跨上摩托车就想往外冲。可是,不论是电启动还是踹启动杆儿,该死的摩托车就是启动不起来。

  我怕长虫吃亏,弃车加入战团。情急生『乱』,忘了他们是人不是鬼,掏出把香灰扬了出去,怨婴都能弄死,还怕你们这些小鬼儿!没见到暗火四起,却听到咳嗽声一片。

  情势一缓,就见长虫手一扬,扔过来一个东西。接在手里一看,竟然是火花塞。真他娘的吐血!怪不得昨晚从窗户悄悄出来时,见他蹲在摩托车边上鼓鼓捣捣,敢情这厮是怕人家把摩托车骑走,将火花塞拔下来了。也不想想,车都在人家手里了,没有火花塞不照样可以推走嘛。

  就在长虫扔火花塞分神之际,被一棍子打趴在地,当场拿下。

  这时才想起他们是村民,我的胆子也壮了起来。好汉不吃眼前亏,忙举手喊停。正不知如何解释,就听有人咦了一声,然后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个珠子。定神一看,便对我俩吼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避天珠为什麽在你们手上,老组长到底在哪里?”

  一听沙哑的声音,我连忙陪笑道:“三叔吧,呵呵,别误会,咱们是朋友、朋友。你看能不能先把我兄弟松开,一切好说,好说。”

  站在院子里,我就把昨天『迷』路,被组长带到此地,睡觉之时听到他们谈话,以为是鬼要害命才逃跑,以及尾随他们,巧遇獾子洞,拼斗女尸和怨婴等等简要说了一遍。不过,隐去了此时就藏在长虫口袋里的戒指和我手中的窥灵壶。

  听到老组长的死讯,在场的人都痛哭起来。那个三叔马上让手下放了长虫,大声说道:“全都跪下,给恩人叩头!”说着,率先跪了下去。

  看着黑压压一院子跪地的汉子,我俩不知所措。

  礼毕,三叔十分客气的将我俩让进老组长屋里,讲了他们的事情,这才打消了我们疑虑。

  原来,这里居住的是一个家族。几百年前,因为与另一个家族争夺土地,而大打出手,死伤惨重,积怨甚深。他们的祖上,被对头施以邪术,族中之人从此得上了一种怪病,见不得日上三竿的太阳,否则轻者全身灼伤溃烂,重者暴血而亡死无全尸。家族倾尽所有,遍访天下名医、教术流派,都没有找到解救的办法。

  直到二百多年前,族中出了一位天『性』异禀之人,以秘术豢养蜈蚣,只待六十年取蜈蚣所结甲子之珠,以毒攻毒方可解除邪咒。那位异人将此珠取名为“避天珠”。

  不幸的是,这个消息被宿敌探知,就在避天珠结成之时,被其抢走准备销毁。可是,穷尽所有方法,仇家也没有得逞,便将此珠藏在刚刚去世的族长棺椁之中,秘密安葬在千里之外的此山。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找到此处,并定居下来。白天藏于阴暗的地下,晚上出来务农耕作,寻找避天珠。

  整整五十年,才寻得蛛丝马迹。每年只有七月十五这一天,借助冥鬼出幽之际,才可以通过那个女鬼,逐渐接近藏珠之地。但是,那女鬼非常厉害,行踪不定,每年都有族中之人失踪或被打死。而窥灵壶中的窥灵水,是见到女尸形迹的唯一方法,始终掌握在每一代族长手中。

  昨天,又是七月十五,他们本想毕其功于一役,通过围剿女鬼,确定墓葬的位置,夺取避天珠,解除家族的邪咒。不曾想,又被她逃脱,连老族长在内,又失踪了三人。

  更为可怕的是,窥灵壶随老族长一起消失,那可是他们这个家族最后的一线希望了。正是因为我俩找到了避天珠,才使他们在绝望中获得了新生,也才有了三叩之恩。

  听完之后,我和长虫对视了一眼,掏出命系全族的窥灵壶,交到三叔手中。他摩挲了许久,又递回给我,豪爽的说既然避天珠已经找到,几百年的邪咒即可解除。只要族人不再生活在黑暗和绝望中,能够平平安安过日子,他们也就没有太多的奢望了和祈求了,这窥灵壶也算是他们感恩相赠,留一些念想。见他不娇嗔,我也就不客气收了起来。

  这时,长虫开口道:“我靠,听你们组长组长叫着,我以为是敌特潜伏小组呢。原来是族长啊,你们这发音也太不标准了。改日,我专程来给你们当把先生,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是普通话。”逗得大家哄堂大笑。

  他又问,“那你们村子咋还没有鸡狗,还冒白烟儿呢?”三叔告诉他,鸡狗尤其是鸡狗血属于阳『性』,与他们这些人犯冲,所以从来不养。而白『色』的烟雾,是祖先传下来的,防备男人外出时,女鬼伤害女人和孩子的自救之道。

  第二天,全村人都出来为我俩送行。看得出很多人还不适应离开暗无天日的环境,纷纷避在树荫之下。不过,看到他们重新站在阳光之下,能够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我和长虫都感到很欣慰,有那么点小小的成就感。

  其实,幸福很简单,也许就是那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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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柳爷的暗示

  晓行夜宿,两天之后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

  九百户地处京畿要冲,古时为屯兵拱卫之所,紧邻密云水库,与十三陵遥遥相望,湿润的气候使这里风景秀丽,植被葱郁,盛夏之际也非常的凉爽。

  毕竟是代表姥爷拜访故友,不敢疏忽大意。看我忙活着洗漱换衣,长虫就冷嘲热讽说也不是去相亲,何必收拾的油头粉面。我反唇相讥孺子不可教,没有看到其中的玄妙,此次即便不能交上桃花运,领回个花姑娘,也会在柳爷那里得到见面礼。

  通名报姓之后,柳爷拉着我俩的手坐下。当听说常爷早已去世,唏嘘不已,感叹人生苦短,也把自己家里的情况说了一下。

  原来,柳家祖上中原回迁之后,厌倦了颠簸流离的生活,便已教书为业,虽然清贫却很安逸。后来,由于战争频纷,数度迁徙,也就失去了与我们的联系。待形势稳定,他也曾到锦州和南方等地找过我们,可是那时候我们几家也是躲避战火而远匿他乡,人去屋空。解放之后,姥爷家的房产又被充公,直到前段时间他听到有归还的消息,才去函试探。

  这些年来,寻找我们的同时,他也不敢忘祖宗遗训。授业解『惑』之余,翻阅大量经史典籍、古书现本,寻找磷石之玉的下落。

  然而,除了一本叫《介草集》的残本中,出现过“磷玉天授,莫测万机,平夷安壤,享国万代”的记述之外,不论是正史野传,均没有明确记载。

  结合我的表述,柳爷也认为磷石之玉不应该是单件的,并建议我俩去一趟龙城。毕竟,那里是三燕发源地,故都古城流传下来的各种信息,会提供更大的查寻空间。而且,他的一个孙女此时正在龙城,不妨多接触接触,也好接续世家之谊。

  长虫一听,就猴急地问怎么联系。柳爷手捋长髯,呵呵道:“这丫头从小我行我素惯了,天『性』活泼,不拘陈腐。建筑学毕业后,说是要丰富阅历,便四处寻找古代建筑和壁画。上次回来,听我说龙城有一千五六百年的历史,就跑了去。算来快一个月了,也没个音讯。”然后,满脸爱意的摇了摇头,“既然我们几家又联系上了,即便这次无缘相见,总会有机会的。我们都老了,是该到把接力棒交到你们手里的时候了!”

  我十分的愕然,怎么和姥爷、韩爷一个论调。又是接力棒,现在一听到这个词儿,就好象有座大山压着的窒息感觉。难道,老一辈子都是这样?总是把自己未尽的宿愿,强加到子女晚辈的身上。唉,真是无奈,随遇而安吧!

  我这边想着,长虫那边如『色』中饿鬼般问柳爷:“我小妹儿长的漂亮不?”

  柳爷哈哈大笑,“看见就知道了。她的名字很好记,叫柳一一。”

  “柳一一,一一,好名字,真有个『性』,简直就是诗情画意。”随即摇头晃脑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嗯,看您老这风采,我小妹儿一准是个美人儿。”这厮咧着大嘴哈哈,窘得我赶紧打岔,错开了话题。

  离开柳家时,长虫吧嗒着全鱼宴的滋味,就开始不停地埋怨我,说李常韩柳四家三个秃小子,就一个宝贝丫头,千载难逢的机会怎么就不好好利用利用,兴许就会把友情变成了亲情。退一万步讲,也应当看看那丫头的照片,免得以后见面不认识,万一有个言语不合再打起来,那可就伤和气了。

  我骂他乌鸦嘴,但是他说的还是有道理的。可是,既然已经出来了,就没有回去的道理。

  长虫依然不依不饶,我只好以在诗仙黄酒馆一顿大餐的代价,止息了他的鸹噪。

  由于急着老舅的事儿,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踏上回程。可是,还没出河北,这小子突然就想明白了,我为什么非要在黄酒馆请他好好搓一顿。

  不管我怎么解释,说他有公职,身不由己。另外,我是散仙一个,老舅的事儿也不知道多长时间能够解决。他就是耍蛮放横不回八旗子,非要跟着我去吉林。最后还搬出**的事儿,以及柳爷拍着我俩肩膀说的那句话:此去遥远,相扶相持,来说明他存在的必要『性』。

  经过讨价还价和互相妥协,最后他同意,以一个半月为限,不管老舅的事情办的如何,他都必须返回工作岗位。但同意的前提是,此去吉林必须走途径龙城的线路,他要好好看看,比首都北京历史还悠久的古都龙城,究竟是什么样子。

  看着他游移闪烁的眼神儿,我暗讨道:这小子哪是要去看龙城啊,分明是把心思放在了柳一一身上了。

  由此损友,悲哀,悲哀啊!!!

  进入龙城地界,已是中午时分。我们落脚点的地方,是一个比较大的乡镇,连日旅途劳顿,正好慰劳慰劳自己。于是,就选了个外观仿古,装潢比较考究的饭店。饭店前高高的旗杆上,挂着个大大的酒幌,杏花村三字大旗猎猎飘扬。

  一进饭店,果然很有特『色』。店小二,个个身着古装服饰,穿梭往来,起劲儿地吆喝着。店掌柜,也是长袍马褂,头戴方帽,一块方玉缀在其间,算盘子打的噼啪作响,颇有日进斗金的味道。桌椅板凳、酒盘杯盏也是一应的古『色』古香,大红灯笼悬挂在四四方方的实木房梁上,喜庆而热烈,与宾客满座遥相呼应。

  店小二一见我俩,大声吆喝道:“贵客两位,里面请!”手中洁白的『毛』巾啪的一抖顺在肩上,笑道,“二位爷,您是打尖,还是住店。本店菜肴精美,别具特『色』,客房整洁,一应俱全,包您吃的舒坦顺心,住的乐不思蜀。让小的给您掸一掸旅尘,心情通泰啊——啊!”

  长虫从没受过如此的尊崇,也没见过这样大场面。先是一愣,马上就哈哈大笑起来,装着大尾巴狼道:“我就说嘛,十里之外就闻到了酒香,感觉到了家的温暖。得嘞,爷品遍了珍馐美味,喝过了四海琼浆,看你拿什么来让爷赞不绝口。”然后,拉着长声,“小二啊,开一间包房,叫上两个唱曲的美眉助兴,好酒好菜可劲儿的上。千万别心疼银子,一切由我管家兜着,ok?”

  小二一听,点头称是,陪笑道:“ok,ok,一见爷这威仪,就知道是行走四方的豪杰,腰缠万贯的爽客。放心吧您,不过……不过……”

  此时的长虫,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得意的嘿嘿直笑,挑着大拇指连道:“好眼力,好眼力,有眼光,有眼光,不过什么啊?”

  “抱歉,二位爷,包房全满了。您能不能屈尊大厅一坐,正好体察体察民情,与民同乐。”小二道。

  “哦,是这个样子。也罢,爷就不难为你们这些下人了。”他仰着脖子,抖擞着肩膀继续得瑟着。

  坐到长条椅上,长虫半闭着眼睛听小二报完菜名,不管三七二十一点了一桌子菜。

  趁小二转身下单,他马上把头贴在桌面上,献媚地对我低声道:“嘿嘿,猴哥,这机会难得,你就让我潇洒一回呗。当爷的感觉真他妈爽!”

  我不痛不痒回应道:“崽花爷钱不心疼,您老吃好喝好。”

  还别说,这杏花村的菜做的真是地道。结账之时,长虫一把抢过我手中的钱,捻成扇面形状高高扬起,扯破了嗓子喊道:“小二,买单喽,零头不用找了,算是小——费。”

  人声鼎沸的大厅,被他这一嗓子喊的霎时鸦雀无声,客人们纷纷侧目看着他。

  掌柜的大算盘噼啪一打,报完饭钱后,大声喊道:“十号桌,恩典小费五『毛』!”

  登时,客人们哄堂大笑,不少人对着长虫指指点点。

  本想『露』脸的长虫,挂不住了,站起身道:“不给了,不给了,拿回来。”

  店掌柜也是见多识广之人,马上拉着长音儿亮着嗓道:“十号桌,五『毛』小费收——回,收——回!”

  此言一出,满屋子的人更是捧腹大笑,臊的长虫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包也不拿了,三步并作两步逃出饭店。

  坐在摩托车后座上,长虫还没从窘境中缓过神来,自嘲这回玩儿大了,诅咒杏花村是个倒霉村,发誓再也不到杏花村,以及带其中任何一个字儿的饭店吃饭。

  过了一会儿,他又不认为自己太丢人了,理由是想当年宋太祖赵匡胤,被一文钱难住,成就了一分钱憋倒英雄汉的佳话。而他是五『毛』钱,比赵皇帝多了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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