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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了 第 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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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种树会上瘾,因此有人会一棵接一棵一直种到死掉那天。这个说法不知相信的人有多少,因为我们看到的行为多是上瘾的砍树,一棵接一棵砍,尤其是珍贵的树种,一直砍到自己死掉那天。

  珍惜植物的生命,甚至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史怀哲定义为仁慈:一个农人在田地里为他的牲畜收割牧草是应当的,而若他在回家的途中,故意践踏路边的一株野花,那就是残忍。不知有谁会听信史怀哲的劝说,善待卑微的植物。可是植物(尤其是树)的某种特性,恰恰是最有价值的,能成为人类的教师,那就是它的“慢慢长大”,这里面包含了成长和耐性,它们是树的天性。而人类当中,只有极优秀的那一群人,才会在后天意识并且养成“成长”与“耐性”。

  马克吐温有次被问到“什么是人最重要的信条”他说:毫无疑问,是成长,我们必须持续不断地改变自己,一直到生命的结束。马克吐温年轻时是个沙文主义者,自大狂。我们年轻时很像他。众所周知,马克吐温后来“成长”为一个信奉种族、人类平等的人,一个视自由为最高价值的人,一个以幽默和讥笑抵挡所有残忍与短见的人;同样进入了中年,我们倒是没有一点像他了。

  成长,能让一个人挣脱丑陋的茧。可惜的是,我们并不是植物,一生下来就开始成长,永不停歇,直到死亡。我们可以在很年轻时停止成长,把生命剩下的所有时间用来美化那层丑陋的茧。

  树木最好地诠释了“成长”的内涵,一是把“成长”视为生命的最本质的特征,自我否认、自我怀疑、自我更新能使“成长”过程进行到生命体的最后一刻。

  第二点,恐怕失传得列为久远:成长只能是缓慢的。一棵小树只能慢慢长大,搞拔苗助长行不通,所以,缓慢在植物那里,还是成长的基本准则。而焦燥的人并不会死,所以,缓慢就在人类社会成为稀缺元素,你可以碰到从来不读经书的信徒,从来不写作的文学家和从来不诚实的评论家,从来不做一件小事的救世者与从来不坐在书房的大学教授,从来不接受新知的批评家与只相信骗术的投机者……一天之内,你可以碰见上百位这样飞快地哼哼着奔跑的人,好像要带领我们到幸福彼岸,其实,只不过是盘旋在一颗脑袋顶上的蚊群而已。让人心酸的是,他们盘旋着的下方,似乎并没有一颗脑袋。

  像蔡明亮一样种一棵树吧,至少,也得经常看一棵树,看看它们怎么慢慢长大的,开始像马克吐温一样慢慢成长,不要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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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节:委身于人

  委身于人

  “委身于人”这四个字,它现在主要的意思是和他人发生了性关系,而且似乎是姿态主动;可是,我不想顺着这层意思说,纵使我知道你想让我说下去,也不得不小小地得罪一下你。我要从r体完全回到精神,说说“委身于人”的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体会他人的处境,感同身受。听起来好像不怎么样,但是有一个人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思潮,崇拜者甚至说他名字的亮度,已经要超过福柯和德里达。

  我在《南方周末》上的“我是j汤”,是一个问答专栏,后来,我接到不少邮件问我这样下去,听了太多别人的诉说,会不会疯掉这样的问题无法回答,如果我说“还没疯”,那么这个宣告就有点疯狂的意味了;而谦虚地表示“我已经疯掉了”,又显得很清醒。但这样的疑问触动了一个很好的话题,那就是,作为人来说,真正的倾听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倾听你自己和别人,都是如此。所以,多数人的选择是按照习惯生活,从不倾听自己,把自己所有敏锐的心智搞成哑巴,再也不会开口烦人。不想这样从众,或者,你也想开个问答专栏,那么,圣人托马斯的一句话可以相送:要记住,人很坏,总在邪恶边缘游走——这句话不像圣人说的——心灰意冷、玩世不恭。不好意思的是,它正对我胃口。

  以倾听作为职责的,最著名的,莫过于神父了。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某人去向神父忏悔,他说:法官及陪审团都坚信,那桩分尸案是连岳干的,其实不是,那是我做的。忏悔完毕,凶手焕然一新地走掉,这个神父内心受不了了,但是他又必须保守忏悔者的秘密,于是,他向另一个神父作了忏悔,然后焕然一新地走掉。再三再四,终于所有的神父都知道了案件的真相。行刑之前,有个神父去接受连岳的忏悔,连岳说:我真的没有杀人。神父叹一口气说:哎,我们都知道……

  倾听,有时候就是这么需要定力,你有可能知道自己和他人罪过,而又无话可说,无法可想。这是真正的“委身于人”,当然,我做不到,只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其中就有秘鲁的古铁热(gusto gutierrez)——我超喜欢这个译名,远古的冷铁都会温热,他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率先提出“解放神学”的概念:“我们的是委身于穷人,一种“非人”,它的概念源自受害者。”他现在,就是准备超过福柯和德里达的那个人。

  神学这门学问也许离我们很远,我们也可能永远不会去秘鲁,但是谁都不会缺少“贫穷”,可能你身边有大量的穷人,可能你内心一片荒凉,这些状况,也许都需要“委身”,去听,最终知道我们都是某种穷人,也许,发疯的概率会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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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节:贫穷与穷人

  贫穷与穷人

  两年前写过一篇文章,里面说了一句“贫穷是最大的罪恶”,我当时以为这是浅显当然的真理,人人都明白,没必要加以解释。直到前几天,有个人提起这件事问我:过去了几年,你现在还坚持这句话吗

  是的,我仍然坚持这句话,并没有痛哭流涕,洗心革面,觉今是而昨非。不出太大意外的话,我一直会认为这是句真理。不过,经此一问,我也发现,有多加论述,把这句话的意思说得明白一些的必要。

  “贫穷”和“穷人”是两个概念。一个人不幸陷于“贫穷”的状态,就是所谓的“穷人”。没有人喜欢“贫穷”的状态。“贫穷”的状态,一般都是无可奈何的,也许一个人就出生在贫穷地区的贫穷家庭,也许是缺乏援助并被剥夺了多数机会,可悲的是,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两种状况往往还会相继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很明显看得出来,“贫穷”是对一个人的惩罚,而非奖赏。贫穷让人吃不饱、穿不暖、受不了教育、改变不了命运、几乎没有机会体验知识与思想的乐趣,“贫穷”能把一个人的存在与命运压得如此扁平痛苦,当然是最大的罪恶。我们中的多数人,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寻找更多的机会,以期获得更大的财富,总不能说我们是自甘堕落吧

  而“穷人”,毫无疑问,应该获得尊重、同情、帮助,政府应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改善他们的处境。由于“穷人”与“贫穷”永远联系在一起,很容易把“贫穷”看成是“穷人”的道德属性,所以,夸奖“穷人”,连“贫穷”也一并欣赏。“贫穷”并不是“穷人”的勋章与花环,而是枷锁和羞辱;赞美“贫穷”,是在恶心“穷人”,就像你夸一个人的秃头灿烂辉煌一样。

  人总愿意站在弱势那一边,在情感上,更容易把更多的美德赋予穷人,这当作一种田园抒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在进行理性判断时,不应该相信财富的多寡可以与美德划等号。仇穷的人,相信美德与财富成正比;仇富的人,相信美德与财富成反比,这两类人,都只爱用脚后跟思考而已,一样乏味,并无高下之分。

  伯特兰罗素有个无情而真实的判断:贫穷最可怕的后果是让贫穷扭曲了自己的思维。而长期贫穷,这个后果发生的概率很高。甚至,可以发现,有些人在经济上脱离贫穷相对容易,而要改变扭曲的思维方式却非常困难,这是“贫穷”之罪的惯性。要拯救“穷人”,也要扑灭“贫困”。

  我们是以公正为出发点推理、判断,正如《圣经旧约》所说:

  《出埃及记》

  牛和驴的生命都高过人的恩怨,这个要求也许太超现实了,只是一种道德劝说。

  在记录了人口统计、财产分配的《民数记》中,却有硬性指标要腾出土地建立“逃城”:

  【你们过了约旦河,进入迦南地,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这里就是将“恩怨有度”上升到了律法的高度,逃城里的人如果出了逃城,报仇的人就可以杀了他们,而在逃城之内,生命权高于一切。

  这也许是对罪不当死之人的一种保护制度。在《士师记》中,却有对“当死”之人,存一念之慈的故事。以色列利未族的一个人带着他的妾行经以色列便雅悯族所属的基比亚时,这个妾被便雅悯人终夜轮j致死。此人【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将他的冤屈诉之于众。以色人于是发兵四十万问罪,要求便雅悯人交出凶手。便雅悯人拒绝,并准备开战。以色列人先败两战,最后大胜,对便雅悯所属各城的“人和牲畜,并一切所遇见的,都用刀杀尽,又放火烧了一切城邑。”只剩下六百便雅悯人,逃散到了旷野。

  以色人在起兵之前曾经发誓,再也不将女儿嫁给便雅悯人。正义之师大胜之后,他们却“放声痛哭”:【如今以色列人中绝了一个支派了。我们既……发誓说,必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现在我们当怎样办理,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呢】

  与血腥报复并列存在的,是对灭绝生命的恐惧。这两种元素互相抵触,却都又强势存在。灭绝生命的恐惧随着时间,最后取得了绝对的优势,甚至到了现在,有“绝对宽容”的观念出现,那就是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力;即使不愿意放弃把剥夺生命作为最严厉处罚手段的人,在这种自古以来的“灭绝生命恐惧感”面前,也是战战兢兢,所以,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普遍被认为罪大恶极的罪犯,对他的审判也会慎之又慎,时间长达十数年也不稀奇。这是不是可以倒溯回“逃城”的设计理念,还有待考核,但是至少目前知道,存在珍视生命的传统,确实是件好事情,它能收敛杀心,在杀得兴起之后,还能“放声痛哭”,而不是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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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节:科学地讨价还价

  科学地讨价还价

  我很庆幸自己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星座专家说这和星座有关,因为我不信星座,所以我认为这和一种偷懒的人生态度有关,不想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就会允许自己犯一点错误,允许事情有些纰露,这样,人当然会活得轻松一些。科学的观点认为,这正契合了科学的本质,因为没有事物是完美的,所有的知识与真理都是相对的,暂时的,说不定明天就会被推翻,缺陷是生活的本质。科学是如此地体谅人,不相信它实在是说不过去。

  在科学的发展史上,有些为了科学玩命的人,比如被教庭拿去烧烤的布鲁诺。此人以非凡的勇气说:在真理面前,我半步也不退让。日心说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不是真理了。但是布鲁诺的勇敢还是成为科学进步的重要象征。

  拿布鲁诺来反衬哥白尼与伽利略的“怯懦”,是长久以来轻松惬意的说话方式。哥白尼在生前,仅管在日常聊天辩论中向朋友们流露出相信“日心说”,但为了不给教会谴责他的口实,直到去世那年,才出版《天体回转论》。伽利略更是在异端审判所前,声明悔过,不再主张地球自转或者公转。据说,他念完悔过书之后,还是不甘愿地说了一句:即使我悔过了,地球照样在转动。但这显然已经失了底气,就像孩子打架输了,说:有本事别走,我叫我哥哥来。

  我们当然有一百个理由希望哥白尼与伽利略也选择火刑柱作为自己理想的归宿,这样能增加科学家整体的勇敢程度,但其实对科学并无太大助益。每一个推动进步的人,都以被消灭作为自己的结局,那么,进步就生不了根,偏见只会更具有力量。在异端审判所前面,这些审判官有生杀权、有真理定义权,找死是容易的,活下来说一点新东西却是困难的。

  勇敢者当然凸显了异端审判所的荒唐,而圆融者更是有韧性地磨软了偏见的刀锋。

  略迟于哥白尼、与伽利略同时期还有一个天文学家,名叫泰可布拉,开普勒曾经是他的助手。他在天文学界以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行事方式接近于一个普通人:既支持哥白尼的学说,又不太想得罪教庭;对新知有兴趣,可是又怕火。

  他这种骑墙态度,让他发展出了一种折衷的理论。他说,在宇宙中,各行星围绕着太阳;这是用来支持哥白尼学说的。然后说,太阳和月亮环绕地球,这是用来讨好教庭的。不知是不是这种小翼翼的态度,让教庭不好意思发火,反正这个善于讨价还价的天文学家,平平安安做了一辈子观测,为助手开普勒留下了无价的观测资料。而开普勒,是行星运动三定律的发现者。

  泰可布拉的奇怪学说,看起来比长达千年之久“地心说”偏见还更可笑。它的价值显然不是在科学上有多么原创,而是表明,不可怀疑的教条,是可以拿出讨论的,像菜市场一样讨价还价。科学固然被搞得有些尴尬,可是松动教条的第一步也同时迈开了。没什么确立无移的东西是不可讨论的,这也正是科学精神的体现。不经意间,就由布拉找到了。

  进步有多种可能性,任何有利于松动教条与偏见的方式,都可以产生前行的助力。布鲁诺的坚强与布拉的狡猾,只要传递了科学精神,都是值得效仿的,完美主义者可以当前者,嫌完美主义太累,就随随便便当个布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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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节:善巧方便说

  善巧方便说

  前段时间,一家报纸书评版的编辑,跟我说了一件很郁闷的事。他参加一个座谈会,席间他谈到了应该写些启蒙文章。马上被座上几个知识分子痛批,然后跟他谈起了启蒙的危害性。所谓启蒙,就是把认为有价值的思想,尽可能平白通顺,容易理解地说出来,让更多人知道;是思想的增值与繁殖。就算他们说得对,这其中恐怕有些害,这也是当下应该多做的事情,也许未来还要做下去。

  为什么伯特兰罗素在我心中排在第一位因为他完整体现了知识分子的各个层面,很多事情可以以他为衡量标准来做出真伪判断。这个比谁都更具有原创性的哲学家、数学家,不敢说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苏格拉底恐怕比他更聪明),至少,他比现在这些发怒的知识分子更聪明。在漫长的一生中,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启蒙,每天散步的时候都在想:今天的文章应该怎么写得更有趣、更可读。结果,他琢磨出了诺贝尔文学奖,1950年,他得奖的理由是:表彰他所写的作品,捍卫了人道主义和思想自由。他当然不是为了得奖写作,只是为了人道主义与思想自由这些普世理念,能让更多人接受。

  在佛教的传播中,有“善巧方便说”,指要因势利导,不让人心生厌倦地说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曾经每天花一个小时听佛学家净空讲说《华严经》,这部浩大经典,听起来确实有许多有趣的地方。他在解释“善巧方便说”时,举了一个这样的例子:如果你信佛,呆在几个不信佛的人当中,焚香敬拜,念经唱诵时,应该怎么做一般人的做法当然是大模大样,表示自己有信仰。净空说,这样错了,应该是把这些仪式放在心中默默进行就可以了,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让旁边的人不开心、起厌烦之心;不然,信来何用这段话真是让我折服,确实是大师言论。此人钻研佛学之前,只初具文化,他把自己关在台中图书馆,苦读了十年。后来,他在讲学当中,数次夸奖一位官员,与我对此官员的了解大相径庭,让我反感,就没再听下去了。由此可见,“善巧方便说”并不容易做到的。

  《新约》中,有更明确的字句,要求放下身段,只为话语远行: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

  宗教有拯救焦虑,所以总是在传播方法上特别huaxin思,特别有心得。一般人写文章,即使是所谓的启蒙文章,也还是不要有拯救的念头才好,谁也没资格拯救谁。写文章,只是满足一下偏好,说你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罢了。如果认为自己的思想很重要,那么,媒体请你写篇文章,你就写吧,对个人与他人,都有好处。你又不写,又要大骂启蒙有害。干嘛那么气不就千字文吗至少可以写写启蒙是如何有害的;这么恼怒,莫非是不会写不会写也没关系,术业有专攻,就承认不会写吧,不丢脸的,这是罗素都需要努力才能掌握的文体。诚实是一切学问里最为“善巧方便”的,也是最没有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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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节:因为软弱所以刚强

  因为软弱所以刚强

  人,可以成为怎么样的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一种认为经过系统的、严格的规训,人可以成长为完人,无懈可击;由这样的人组成的民族与国家,则当然天下无敌了;有一种认为人天生就是不可能完美的物种——事实上,没有任何完美的物种——因此,要在承认人的缺陷的基础上尊重人类社会已经取得的成就,不要打断人们自行调整适应的进程。

  我认为后者更有道理,因为以乌托邦信奉者为代表的前者,把人类狠狠地搞惨过几次,想养成完人的企图,都以生产出无数完美的恶人作为终结,而且累及数代人。

  知道人不可能完美,总有某种程度的软弱,这是令人失望的事情。不过,想想自己有多少每天发誓要改的坏习惯,却永远也改不了,就知道,我们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

  对人的不完美、软弱,有种种解释,有所谓的“撒但说”:【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r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因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新约哥林多后书》在这里,人的不完美与软弱被当成是与神性相对应的人性,因此,人才要对神谦卑,就像亚军要尊重冠军一样。这恐怕也是在《旧约创世纪》中,神要耍诈坏掉人类的巴别塔工程的原因:让人完成了过于伟大的工作,他们就不敬神了。

  把人的不完美与软弱都归结于神的破坏,或者说,只把它当成宗教谦卑的一种。这个后果就是,无神论者很容易认为人可以是完美的,而软弱的人是有罪的,不可原谅的。

  在这个问题上,保守主义者的解释是比较合理的,人的不完美与软弱就是人的自然属性,既不是神的刻意打压,也绝不可能彻底消除。保守主义大哲罗素柯克(russell kirk)在晚年把他的学问精练成一篇短文《保守主义十信条》其中的第六条就说到:人类不完美,也没有完美的社会制度可以创造出来,任何乌托邦统治都会引起人类的反抗……我们要寻找一个宽容、正义与自由的社会,里面难免会有一些罪恶、失调和缺陷。要记住,人类史上,所有保证将人及社会带到完美境地的想法,都曾经将世界变成了地狱。

  承认不完美是宽容的开始。因为自己不完美,所以要尊重很多理解不了的东西;因为别人不完美,所以要允许他犯错误。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办法理解“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这句话。

  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如何,当我从“完美枷锁”中解脱以后,浑身轻松,对自己也更有信心了,仿佛斯巴达战士从格斗训练场离开,去海边散散步,肌r开始恢复柔软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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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节:死亡的可能性

  死亡的可能性

  马丁斯科西斯备受争议的电影《基督最后的诱惑》:基督在十字架上时,天使对他说,你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去过凡人的生活了。基督最后的诱惑是尘世生活之美与平静的快乐、温顺的妻子、坚定的理性。当然,这一切,不过都是撒但的幻像。

  真正引起争议的是,其中犹大的角色,完全以最纯正的圣徒面目出现。出卖基督,是基督本身的授意,他需要一次壮丽的死亡来传播自己的声音。所以,不情愿的犹大问他:如果是你,你会出卖兄弟吗基督说:不会,所以上帝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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