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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 第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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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老员工,跟老板私交不错;第三,她也是公司中流砥柱,最大利益的根本创造者,她的专业在本市业界里也算是小有名气。其实在一间公司里工作,跟同事有纷争的时候,前两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最重要的是后一条。老板把兰翘叫进办公室,沉吟一会,却不提case的事情,而是微叹了口气:“兰翘,公司现在的情况你也了解。”
兰翘看着他拧起的眉头,沉默,良久终于说:“我明白了,但是我只能尽力而为……而且不能有下次。”
老板揉揉额头,显得头痛:“兰翘,你进公司三年,除开周琳,属你跟我最久。你人聪明,别人眨下眼睛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是我不可替代的好帮手,我保证以后你在公司的发展空间很大。这次的事的确是bd那边不对,但是你在公司资历高,就宽待一点吧,这也是战略需要。反正你尽量去做,就算丢了单子,也不计入到你的绩效考评里面。”兰翘领了命令回到自己的格子间,心中暗自思忖,这事老板处理得圆滑,两边不得罪,表面上看是bd占了上风,但其实私底下自己也没吃亏,很多事情必须长远来看问题,赢到最后的人才有资格笑,反正现在有了老板的话等于有了免死金牌,就算到时候出问题或者丢单子也跟她没关系。
再说这也是一方面,老板那句亲情牌“公司目前的情况你不是不知道。”也或多或少打动了她。happyhr成立不过五年时间,做得风生水起是近两年的事,老板姓张,长得慈眉善目,头圆圆的,像颗可爱的绿豆。他曾经也是hr出身——却是个有几分商业头脑的hr,当年放弃稳定工作下海开了咨询公司,中间经历过不少风风雨雨。兰翘就是在风雨飘摇的时刻加入到公司里,这几年里她见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成长,犹如看到一个孩子从脆弱的婴儿期到牙牙学语,并且长得健康可爱。去年,happyhr因为在业内声名鹊起,吸引了一家新加坡的风投公司注资,于是公司一下搬到了市里最豪华的写字楼,招纳大批新员工、杭州、成都、武汉的分公司也纷纷开了起来,甚至给主管级的中层管理人员每人配了一台ibm的手提。但是凡事都要从辩证主义来看问题,好事坏事一体两面,happyhr与风投公司的具体协议怎样,兰翘并不清楚,不过她明白,你想从别人身上得到利益,回报给对方的必须是更大利益。如果在合约规定的两年内,happyhr的盈利无法达到合同规定,会有怎样的后果,她想都不敢想。
对于她来说,事情再差,也不过是腆着30岁的老脸重新找工作,但是于张豆子老板来说,他将失去什么?所以这也是老板不计代价地抓销售的原因,兰翘驳了黄达的面子并不重要,重要的不能驳整个bd部门的面子,不能降了销售团队的士气。兰翘跟这个老板三年,始终不生离意,算是她职业生涯中比较忠贞的一次,除开褪去了年少时像颗跳蚤似的不安分心里,也因为老板对她着实不错。年纪越大她就越发认识到自己并不是一个完人,工作里也曾出过各种各样的错误,但是老板很和气,可以担待的一直担待着她,也不反对她提出的各种培训计划,让她得到了不少充电的机会。她想了想,决定退一步:跟老板站在一个方向上看问题,与他保持一致性,于公于私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既然做到现在这个位置,就必须尽可能做老板的解忧草。至于黄达虽然不讨人喜欢,但是一个公司在奋斗期,的确需要他这样的人,一旦公司发展过度到稳定期,他的存在就会变得突兀,到时候自然有的是法子让他头疼。因为兰翘决定不再一板一眼的追求原则,于是给自己增添了加倍的工作量,她不能去找那些有可能涉及到违约金的飞行师,想来想去,只能打刚刚离休的飞行师主意,幸亏客户不是买了一打飞机而只是一架,这样的话无论从工作量还是维护保养方面,刚刚退休的飞行师都是可以胜任的。为了找这样专业的候选人,兰翘几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这个阴霾重重的秋日早晨跟他约好了见面。出门的时候兰翘满心欢喜,但是她没想到专业人士也会有不遵守约定的坏习惯,她赶到离市区32公里以外的机场宿舍时,发现新鲜出炉的离休机师竟然不在家,又拨了无数通电话,才终于找到本人,谁知对方告诉她:因为临时有急事,他回老家了。兰翘强忍着对电话破口大骂的冲动,因为她知道威逼利诱对对方来说没有任何效力:1、人家年薪丰厚,即算退休也并不愁钱;2、他不用怕自己上猎头公司的黑名单,多的是人来求他。沮丧地离开机场时开始下雨,候客的士区的计程车载着客人一下不见了踪影,兰翘等了一会,最终搭了机场大巴回去,结果路上又接到老妈的电话,说因为下雨,自己在郊外亲戚家赶不回来,让她去接堂兄儿子放学。
兰翘在离学校最近的一站下车,然后缩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等候,她原打算买一把伞,却诧异地发现小学门口的店铺里有卖珍珠奶茶、铅笔刀、橡皮擦、涂改液,甚至连考试时作弊的透视眼镜和成人漫画都有,竟然没有卖雨伞的。十二月初的气温因为这场雨降到了5度,浑身湿透、手指冰凉的兰翘哆嗦着捧着刚买的珍珠茶在原地跳跃取暖,不小心溅起地上的水花,裤脚顿时湿了一片,一片潮湿的寒意如同黏在身上的第二层皮肤紧紧裹住她,让她牙齿打颤。再 一 摸,头上脸上也是湿漉漉的,不用看镜子也知道自己此刻发型早已走样,妆也花得像熊猫,她 想 起 宝 慧 跟 她 说 过 的 话:“一 个 女 人 哪 怕 下 楼 扔 垃 圾 也 要 记 得 把 自 己 打扮得整齐漂亮,因为你的白马随时可能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姿态出现。”于是她在诅咒天气、诅咒黄达、诅咒飞行师的同时又悄悄许下一个心愿:王子,你可千万不要在我最狼狈的时候出现啊。但是显然一个人不能有太多诅咒,因为神曾经说过世人需有感恩的心——你如果不知道感恩,我便让你天不遂人愿。
6-3
兰翘总算在一大堆像彩色蘑菇一样的伞下发现了小侄儿的踪影,眼前一亮,连忙一把叫住他,然后发现不对:“你的伞呢?”
“没带。”10岁的小侄儿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老是把伞弄丢,妈妈老骂,好烦哦,我就再也不带了。”
兰翘马上觉得这个侄儿根本不应该是堂兄的儿子,简直就是她的亲侄子,那副理所当然的神情竟然跟她一模一样,身上的精灵古怪更是跟她像得十足十,想当年她就是因为同样的阴影养成了出门不带伞的习惯,别人问起她还振振有词:“只有黄飞鸿才在任何时刻都带伞。”
和小侄儿大眼瞪小眼老半天之后,兰翘被打败了:“那你在这避雨,我去拦车。”
每当气候突变或者下班的高峰期,兰翘最大的心愿就由找一个好男人直接变成还是多赚点钱买车吧,因为在这种时刻,本市近1万台出租车总是同时客满,简直像约好了一样。踩着小牛皮的半高跟短靴在滂沱的雨里挥了半天的手,也没有一台车肯怜香惜玉的停下来,兰翘湿成了落汤鸡,被迫悻悻地退了回来。
聚精会神地躲在小店里看漫画的侄儿抬头不屑地看了她一眼:“姑姑,电视里的美女只要掀一下裙角就会有车停在她旁边。”
兰翘恨不得揍死他。
又过了一会,小侄儿有些萎靡不振了,往她身上靠了靠:“有点饿了。”
兰翘愁眉不展,伸手搂一搂他:“我也饿,还很冷,再等一会,雨停就好了。”
可是抬头看这天色似乎也不是三两分钟的事,怎么办呢?
正当一大一小两个人彷徨无计之时,一把清朗得像六月晴空声音腾空出现:“小兰姐姐?”
兰翘一回头便看见高子谦。
他穿一件黑色及膝风衣,修长的脖子上松松垮垮围着一条蓝色格子围巾,手中还拎着一个纸质食盒,正笑吟吟地望着她:“你怎么在这?咦,这小帅哥是谁?”
兰翘觉得窘迫,吱吱唔唔把情况大致说了一下,高子谦哦了一声,腾出手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一擦脸。”然后把手中食盒递到她手上:“跑一天了吧,饿不饿?刚出炉的蛋挞——这家做得特别好,我特意坐车过来买的,你先填填肚子,我去拦车。”
十五分钟以后,兰翘揽着小侄儿坐上了计程车,看着前排副驾驶座的高子谦直发呆。
高子谦也被淋湿了,头上身上全是亮晶晶的水珠,那条淡蓝色burberry羊绒围巾质地还真不错,这么大雨浇下来也没湿透,只是结了一溜的小水珠顺着纹理一粒粒滚落下来。
他大概感觉到兰翘的目光,从反光镜里望了一眼:“怎么了?”
反光镜面积小,兰翘一抬头就看到镜子里高子谦那双微挑的桃花眼和高挺的鼻子,脑中不知怎的突然闪过刚刚在雨里他高大的背影,心中陡然一惊:“没什么……”想了想,欲盖弥彰地胡乱补充一句:“一下雨我就特想买车。”
这句话是心里话,不过只是前半句,她心里完整的话是:下雨的时候我就想买车,不过如果实在没车,有个男人肯为你冒雨拦车也不错——不管那个男人是老的还是小的。
不管多坚强的女人在身处绝境的时候总会想要依赖一个更强壮的人,这几乎是个自然法则,不过现在很难有机会再撞到当年泰坦尼克的盛况,所以只能让自己感动在至细微的举动里。
高子谦倒是不疑心,男人总是天生对车感兴趣,于是又问:“打算买车么?想买什么样的?”
兰翘说:“dream car 当然是宝马了,不过哪有那么多钱,大概会买个10万出头经济型车吧。”
“10万哪有好车啊,性能太差,别买!你买mini嘛,那车你开应该挺好看。”
“那也得30万啊。”
出租车司机听他们聊天,呵呵笑了:“现在还有几个女孩自己买车的啊,都是男朋友送,小伙子你多赚点钱,送你女朋友一台嘛。”
兰翘因为头先脑中一闪而过的绮丽念头,顿时心虚,脸都有些红了:“瞎说什么呢。”
高子谦却只是温和好看地笑了笑,侧头拿指骨分明的修长手指划了划车窗上像蜘蛛丝般的雨滴:“蛋挞吃了么?”
“嗯。”
“你把我买回去的学习样品吃了,下次记得还我。”很温柔的口气,有些像开玩笑又似乎不是:“几天没见到,vodka好像挺想你的。”
兰翘怔了怔,转头对侄儿说:“小兰,记得下回买蛋挞还给叔叔。”
车里空调暖暖的风吹到身上,原来身上被打湿的冰冷衣物生出一股温热的湿意,熨帖到身上,兰翘肚子被香甜热乎的蛋挞填饱,也不必担心再淋雨受冻,一下觉得安全了,她伸了个懒腰,不自觉地抿嘴笑了笑——高子谦虽然年纪不大,却实在是个能让人依赖放心的男人。
冷不防侄儿开口道:“姑姑,你笑什么,脸都红了。”
兰翘先是一怔,然后猛然察觉到自己嘴角的笑意,不由狠狠咬了咬牙,再一次有了揍死他的冲动。
兰翘的厄运并没到头,到了目的地后,她和高子谦挣着掏钱付出租车钱,打开包包的时候竟然发现没带钥匙。
她觉得沮丧万分,今天似乎所有倒霉的事情都凑到了一起。
高子谦看了看她:“去我那里吧,你们都淋湿了,回头要感冒。”
然后也不等她回答,便从小兰肩上把书包摘下来:“小孩子的书包一年比一年重。”像是有几分感慨的样子。
兰翘不停地麻烦别人,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又没其它办法可想,只好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这是她第二次来高子谦家,房间还和上次一样紧紧有条,兰翘忍不住问:“是不是你女朋友天天过来帮你收拾啊?”
高子谦摸了摸兴奋扑过来的vodka,然后微笑:“我没女朋友。”
“啊,这么帅都没女朋友,谁信啊。”
他继续笑:“可能我不够浪漫吧。”
“大城市总是缺乏这样东西,不过你如果想追女孩子,就一定要学一点。”
高子谦没有说话,只是把电子烤火炉打开:“你过来把衣服烘一烘,不然待会会冷。”
兰翘坐在火边给母亲打电话,用哀婉地口气请她回来送钥匙,结果是理所当然地被臭骂了一顿。
她挂了电话,高子谦面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我从没见你这么服输过。”
兰翘讪讪道:“知性的女人是不会跟家庭妇女一般见识的——她差不多两个钟头以后到。”她转头看侄儿跟虎头虎脑的vodka玩得正开心,几乎在地板上打滚,睚疵必报的家庭妇女心结马上涌了上来:“小兰,快做功课,不然我告诉你妈!”
小兰心不甘情不愿地从地上爬起来,叹息着打开书包、拿出作业本,然后用一种发现新大陆地口气对她说:“这道数学题不会。”
兰翘马上想装死,她从小文理偏科严重,数学一直一塌糊涂,没想到二十年后的小学数学更加变态,上次小兰的三年级数学题直接考倒了她,让她很长时间都抬不起头做人。
一个农民花9块4买了一只鸡,卖一个人11块9。 后来农民感觉不划算,花了12块6又买了回来,最后卖给一个人15快2。请问农民赚了多少钱?兰翘觉得这个农民脑子有问题,没事瞎折腾,一看就做不了管理者。
她想到了高子谦,马上叫唤起来:“高子谦,你不是学数学的么?快来教教这小子。”
高子谦乐了:“这可是我的长项。”
结果等他过来,小兰又把作业本合上了:“叔叔,你先要知道我的名字才能教我啊。”
高子谦不疑有他,拿起他的本子,迟疑了好一会:“兰芷……”
小兰得意非凡,冲兰翘笑:“他连我名字都念不出来怎么教我?姑姑我不要他教。”
兰翘咬牙切齿:“兰芷鶳!你信不信我揍你!”
小兰很委屈,扁嘴巴,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泫然欲泣:“叔叔和姑姑一样笨笨的。”
高子谦虚弱地一旁辩解道:“其实……我小时候,别人都说我是天才。”他看着小兰可怜兮兮的样子,心软了,对兰翘说:“你就让他先跟vodka玩一会嘛,我去做饭,吃过饭再做功课好了。”
兰翘斜他一眼:“这小子就会装,你还以为他真哭啊。”
高子谦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刚刚那个生僻字打击得没了底气,忽然叹了口气:“装就代表他不愿意啊,不要强迫一个孩子做他不愿意做的事,这样不好,真的。”
他蹲下身子,眼睛与小兰平视:“兰芷鶳,我还不知道你名字的意思,如果你解释给我听,我就让你跟狗狗玩到吃饭。”
小兰眼睛里刚刚挤出的泪水马上变魔术似的不见了,低头细声回答:“念shi,是一种像狮子一样的鸟。”
“好,我记住了。”高子谦认真地点点头,朝vodka招招手,vodka马上摇着尾巴跑到他旁边:“他是我的好伙伴,叫vodka,是一种酒的名字,英语拼写是v…o…d…k…a,你也要记住,下次见到我要把这个单词重复给我听。”
兰翘缩在沙发里看着温柔灯光下的男人、小孩和狗狗,心中有一股近乎温柔的情感在心中流淌。
多可惜,如果自己能年轻五岁一定要爱上他。
第七章 7-1
兰翘很惊讶,高子谦除开会做蛋糕竟然还做得一手好菜,香菜牛肉丝、冬菇菜心、蚂蚁上树再配一道粉丝肉丸汤半个小时就摆上了餐桌,而且色香味俱全。牛肉细滑、菜心碧绿,奶白的汤面上点缀着一点葱花,像一副赏心悦目的画。
兰翘喝了一口汤,一股鲜香热辣的口感从喉咙一直滑落到胃里,骨子里的寒意一下不见了一大半,她忍不住交口称赞:“想不到你这么细心,汤里还特意放了胡椒给我们驱寒。”
高子谦正给不肯吃青菜的小兰夹冬菇,听她这么一说,抬头笑了笑:“学数学的人虽然不够浪漫,细致倒是必须的。”
兰翘很遗憾:“其实以你的性格也许坚持老本行更好。”
高子谦想了想:“强扭的瓜不甜。”
兰翘忍不住笑:“说得好像有人逼你娶一个丑女人。”
吃过饭,她主动请缨帮他洗碗,高子谦也不推辞,只是拿了条深紫色围裙出来给她,兰翘看了看,吸了口气:“你用这个?”一米八的大男人,系围裙,裙面上还有个流氓兔:“虽然可以解释成可爱,但是……”
高子谦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我也觉得挺变态的,可是商场除开这个就只有粉红的了,比来比去还是这个颜色好点,耐脏。反正……也没别人看见。”
兰翘这时已经把手伸进泡了洗洁精的盥洗盆里,回身道:“帮我系一下。”
她穿软底拖鞋身高只到他的脖子,高子谦要弯下腰才方便帮她从后面系上,他凑过来的瞬间,兰翘的鼻腔里顿时窜进属于他的味道,那是一股很清新的薄荷味,她一向对味道敏感,不合适的气味会令她打喷嚏,但这时这个味道很好闻,让人不由得想到清爽的牙膏或者漱口水。
她忍不住问:“你用什么牌子的古龙水?爱马仕?boss?”
高子谦停了停手中动作:“你对男人的香水了解得很清楚啊。”
兰翘觉得他语气怪怪的,连忙嘿嘿直笑:“我最好朋友是做化妆品的,她们公司有一个男士系列,我拿了一瓶中性味道的来喷,不过好像没你的好。”
“哦,这样啊……我不打香水,应该是剃须水的味道。”高子谦似乎对这个答案比较满意,因此回答得也流利,帮兰翘打好绳结还称赞了一句:“腰好细。”
其实声音轻微得几乎听不到,但是兰翘对于夸赞自己的话从来不会放过,洋洋得意地说:“把腰围保持在一尺八,是一个女人苦心经营的功课。”
高子谦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吱吱唔唔地哼了一声,转身急匆匆去教小兰做功课,速度几乎像是在逃跑,以致兰翘没来得及看清橘黄灯光下,他的脸上有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红。
洗好碗,兰翘端了一杯红茶坐到沙发里,高子谦和小兰盘腿坐在脚下一块小小的羊毛地毯上做功课。房间里温暖如春,他们细细密密的说话声传到耳朵里,莫名其妙的数学公式让她忽然觉得倦意上涌,她脑子里想着:我就眯一下,很快醒来,这么一放纵,眼皮便慢慢地阖了起来。
过了一阵,高子谦回头看了看,用食指朝小兰往嘴边比了个禁声的动作,然后起身进卧室拿了一床毯子轻轻盖到她身上。
小兰扭头看了看兰翘,忽然道:“姑姑笨笨的。”
高子谦皱眉:“谁说的,你姑姑又精明又能干。”
小兰见高子谦不相信,补充:“奶奶说的,她说姑姑把钱都拿去买打折的名牌,买了一堆还是找不到男朋友。”
高子谦笑了:“找不到男朋友就是笨啊?那我也很笨,我也找不到女朋友。”
“你可不一样,你好聪明的,明明是一样的题目老师说的我听不懂,你一说我就懂了。”
“那就说明叔叔和姑姑都不笨,姑姑找不到男朋友,是因为……因为她或许还在等,等一个她认为值得的人。”
小兰吸了吸鼻子,认真想一想:“要不你们两个交朋友吧?”他恋恋不舍地瞟了一眼把头搭在爪子上的vodka,决定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可以与它亲热的机会,于是努力做说客:“我姑姑傻傻的,你这么聪明,一定很容易把她骗到,真的,保证不要你费太多劲。”
高子谦觉得好玩,做出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想了半天:“可是我没钱,不能给你姑姑买名牌,她不会喜欢我。”
“你骗人!”小兰不服气地争辩了一句,显得有点不好意思地把声音放低一点:“我刚刚追vodka到你房里,偷看到你桌上的汽车模型,我爸爸说那是白金限量版还把它放到电脑上做桌面,他说那个比真车还贵。”
高子谦怔了怔:“小子,这么鬼,简直跟你姑姑一模一样。不过这件事你不要告诉别人,尤其不要告诉你姑姑,不然我就把vodka藏起来,不让你见它了。”
“为什么呢?”
“呃,因为……我还要你姑姑帮我找工作啊。”他揉一揉小兰的头发。
小兰疑惑不解,但还是悻悻地点点头:“那你还是快点找工作吧,姑姑说过绝不能找一个收入比她少的人做男朋友。”
他们动作稍微大了点,背后沙发上的兰翘震了震,皱了下眉头。高子谦转身把她身上的毯子拉高一点,看着她的脸微微出了一下神,vodka本来乖乖地趴在一边,不知怎的忽然伸出柔滑温热的舌头在他脚背上舔了舔,一股酥痒顿时沿着脚背上的经脉往上延伸,一直弥漫到左边的胸口处。
橘黄温暖的灯光下,兰翘睡着的样子像个孩子。
原以为女人褪了妆就会显得苍白憔悴,她却没有,可能因为本身皮肤就白的缘故,只是眉目、唇角间的颜色淡了些、也因此平日里的精明样子竟然突然消失不见。她的脸小小尖尖的,现在盘着的长发因为被雨打湿而放了下来,遮住半张脸,就显得更加小,让人想到四个字:楚楚可怜。
高子谦不由得想起每天晨跑时看到她的模样,总是穿合体的西装、半高跟皮鞋,颜色也是黑白灰三色,乌黑丰盛的头发一般都是挽一个低低的髻,走路的姿势风风火火,像一只小码的女金刚,永远都是一副职业干练的样子。只有插在发上的簪子会出卖她,他怀疑她可能有50枝以上不同的发簪,材料从金属、木头、皮质到丝绒;款式更是千奇百怪,兔子、猪、熊、鱼、花朵、星星、月亮什么都有,但是体积都很小,那些动物的眼睛或者花朵的蕊心用人造碎钻拼出来,藏在乌黑的发丝里,只有光线明亮的时候,才会微微闪烁一下。为了凸显专业,成功的白领丽人总是没办法像一般女孩一样绞尽脑汁去扮靓,只好把爱美的心思放在最不起眼的地方,独自欣赏。
一个优秀的普通人——这是高子谦对兰翘的评价。
是美女——中等美女;好薪水——够买60平的小房子和10万块的车,还要还贷;很聪明——但是明显后天培养的精明要胜过天生的聪明。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能就是她的认真。很认真的工作、很认真的生活,她做什么都很认真也很努力,甚至连不喜欢的瑜伽课,只要去了,也会认真地做完每一个动作。
她认真说话做事时,会把嘴角紧紧抿起,眼睛亮得像天边璀璨的星星,七分的姿色好像也突然变成了十分。
这个城市、这个国家,像兰翘这样的女孩要多少有多少——只是高子谦不曾遇到过。
谁也解释不了这是为什么,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机缘,也许什么都不是,他就刚好在这个时间、这种心情、这种境况下遇到她,而之前他从没有机会认识像这样的女子——不太前也不太后,刚刚好。
兰翘的电话突然响起来,高子谦从桌上拿起来,屏幕上显示几个字:欧阳博来电,是否接听?
他看一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这么晚了,还有公事?
兰翘听到声响,一骨碌爬起来,眼神还有几分迷茫,似乎不知道自己人在哪里。高子谦把电话递给她,听她打开电话就条件反射地说:“你好!”
他们聊了好一会,等挂了电话,兰翘忸怩一下:“高子谦,拜托你个事儿。”
“什么?”
“我有事要出去一下,待会我妈妈过来送钥匙,我要她跟你联系。你帮我收好,回头我找你拿。”
高子谦微微一怔:“欧阳博这么晚找你,公事?”
兰翘想了想,突然笑了:“是吧……应该是。”
高子谦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于没有说出来:“好吧,你早点回来。”
“那就拜托你了哟,还有小兰,也拜托拉。”
“嗯!”
7-2
兰翘坐在出租车上蹭着前座灯昏暗的光线补妆,她往脸上扑了一层粉,又担心看不清楚会太浓,于是用手指细细地一点一点抹开,涂口红也怕溢出唇线,只好用了带着淡淡浅粉色的润唇膏。
欧阳博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刚下飞机,不知道是在哪里拨通的电话,或许在机场门口,也或许在车上,反正她能听到电话里有隐约呼啸的风声。
“兰翘,我刚到,有点饿,记得还欠你一餐饭,就现在吧。”他这么对她说,用的是陈述句而非疑问句,语气非常笃定,似乎知道她一定会答应。
兰翘微微迟疑了一下,但是果然不想拒绝,只是犹豫着问:“这个时候还有饭吃么?”
欧阳博在电话那头笑了:“我想,红楼的厨师这点面子应该还是会卖给我吧。”
听他这么说,兰翘也只好跟着笑。
她到盛世红楼的时候,已经十点多,大饭店只做中、晚正餐不做宵夜,这时已经打了烊,门口那一溜璀璨华灯早已熄灭,只在四周的墙角处挑着几盏古香古色的宫灯,店堂里有一些服务员正在做着清洁打扫的工作。有一个穿黑色西服的漂亮女领班站在门口张望,看到她便迎了上来:“兰小姐?请跟我来。”
去的还是那间荻芦夜雪,不过带路的女孩又引着兰翘穿过包厢走到角落,再打开另一张门,那是一间更小巧精致的房间,欧阳博坐在一张长方形红木小几后面,脸上带着淡淡微笑——原来荻芦夜雪别有洞天。
“给兰小姐上一盅椰汁冰糖燕窝。”
“是的。”
兰翘看着那女孩悄然退出去,动作熟练地轻轻关上门,几乎不发出一点声响,心中不由得想,这么毕恭毕敬,这么训练有素,任是怎样挑剔的老板也会得意非凡吧?所以说权利是男人的春药果然不错,欧阳博的远图就是属于他的领地,他是那里的国王,在这个商业机构里得到金钱的同时还附加得到了自信、荣耀,难怪世人都想做有钱人。
“坐。”欧阳博姿态悠闲,随手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椅子:“刚从美国回来,坐了十几个钟头飞机,实在饿得不行了。一个人吃饭又没意思,这么晚叫上你不会太唐突吧?”
兰翘脱了外套搁在椅背上,笑一笑:“怎么会,我的荣幸。”
“这里虽然小一点,但是我自己很喜欢……不介意?”
“当然。”
“那就好,事实上,我只带最好的朋友来这里。”
还是往常低沉醇厚的声音,说的却是这么别有深意的一句话,兰翘只是笑而不答。
他们之间那张长方形小几上摆着几碟精美的小菜,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精炉,炉上置着一只银质酒壶。酒温到一定热度,欧阳博便拿下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兰翘吸吸鼻子,觉得这味道熟悉,虽然酒香浓烈但是略感刺鼻:“这是……”
欧阳博微倾着头倒酒,淡淡道:“不必猜了,这是什么酒你肯定猜不出来。”这间房也像其它包厢一样用的是四面宫灯,丝缎面子的灯面上画着仕女图,灯光从那些美丽女子的脸上、身上流泻出来,光线异常柔和,欧阳博的脸在这种光线下不复见往日威仪,却显出一股淡淡讥诮。
兰翘看他一眼,伸手拿过酒壶,也为自己斟了一杯:“不就是七块五一瓶的大曲嘛,性价比这么高的酒现在很少见了,我还以为这个牌子已经停产了呢。”
欧阳博吃了一惊:“你连这个都知道?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城市白领只会喝洋酒红酒。”
“谁说白领就不能喝劣酒。”兰翘装出一副酒鬼的样子端起杯子先闻了闻味道,然后才细细抿一口,啫了啫舌头:“就是这个味道!又辣又烈!我爸爸当年从外地调回省城,刚开始分不进科室,只好在工厂做了好几年,那时候家里环境不太好,他就喝这个。不过后来就算我们家好些了,他也还喝这个,说很怀念这个味道。”
欧阳博沉默片刻,过一会才慢慢说道:“可能你爸爸并不是怀念这个酒的味道,而是怀念那段日子。”
“那你呢?”
“我?”欧阳博似乎觉得这是个很好笑的问题,极轻的嗤笑一下,却并不回答,而是转到其它地方:“我这回在美国办事挺顺利,下飞机的时候不知怎么突然想找个说得上话的人来分享一下。”
兰翘知道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马上聪明地跟着:“恭喜,看来又赚了不少。”
欧阳博看她眼波盈盈,不由得笑:“你怎么显得比我还开心。”
兰翘眨眨眼:“客户能赚钱我当然开心,你生意越做越大,我就不会喝西北风。”
欧阳博点头:“有道理,不过我这次不算赚到钱,只是亏得比我想象中要少许多,也是很不错了。”
“你也会亏?”
“当然,做生意跟做人一样,总是有输有赢,不过多少而已。”
兰翘想了想:“那就为输得少的人来喝一杯吧。”
他们两碰了碰,细瓷的杯子发出一声轻微的铮响,欧阳博微抬眼的神色落入兰翘的眼里,让她心头一阵悸动,明明就是个容貌普通的男子,明明面容上还有长途跋涉过后的淡淡倦容,但那双眼睛依旧墨黑如深潭,浓沉得到达不了彼岸。
兰翘觉得欧阳博这样的男人实在很适合自己,她欣赏有阅历有故事的传奇男人,也能让自己很轻易地喜欢上他们,不过她也明白面对这样的男人必须比往常更加慎重,因为一不小心,她就很可能变成再次丰富对方阅历的一个故事。以她的年纪来说,已经实在不能随便做男人一生中的顿号或者逗号,她必须成为结束传奇故事的惊叹号,最起码也要是无惊无险的句号。她已经不再具备玩大冒险游戏的资格,那是二十岁年轻女孩的特权,她找的是真命天子,而不是一个陪她游戏人生的玩伴。
燕窝的速度上得比她想象中要快得多,难得的是味道并不因为时间缩短而变差,依旧香滑可口。在不是吃饭的时间吃到特级厨师加班做出的美食,这也是一种特权,兰翘从来都可以毫不羞愧地承认自己是个现实的女人,现实的女人总是会喜欢有特权的男人。所以,哪怕这个case有风险,她也决定尝试,要知道哪怕是炒股票,也会有专家提醒:股市有风险,股民需慎重。
两杯温酒落肚,兰翘觉得脸上有一些发烫,她把手肘撑到桌上,用手背冰一冰面颊:“为什么会用《红楼梦》来做主题呢?”
欧阳博仰头想了想:“我年轻时看这部书,对里面的生活羡慕得很。”
兰翘仗着两分酒意,胆子突然大了许多,吃吃地笑:“羡慕贾宝玉?”
她带一枚细细的戒指,指环很细,在食指的第二个骨节上卡住,有颗小小的红宝石颤颤巍巍地用金属链拴在上面,撑着面颊的手微微一动,暗红色的石头就在雪白的面上晃秋千,让人的心也忍不住跟着微微一颤。
欧阳博看着她,本来就深不见底的眼神又黯几分:“也有这个原因。”
“那……十二钗,你最喜欢哪个?”
欧阳博垂下眼帘想了片刻:“做妻子最好的人选当然是王熙凤,精明能干;做情人的话,史湘云比较好,娇俏可爱。”
“啊,不对,我问的是你喜欢哪个?跟她们的身份没关系。”
欧阳博抬起头,淡淡的笑意笼罩在平静无波的脸上:“我没有时间去喜欢。兰翘,我的时间很宝贵,只能选最合适的人坐最合适的位置。”
兰翘怔了怔,慢慢地把身子坐正一点:“那可真遗憾。”
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你不是说过么,与其教一只袋鼠爬树不如直接找一只松鼠,我还以为你的看法与我一致。”
兰翘看着他,不易察觉地轻叹了口气:“是,我也是这么认为,在时间和成本控制上,应该往最合适的位置上放一个最合适的人。”
欧阳博把身子凑近一点,用近乎耳语的声音低声道:“那你呢?想做红楼梦里的什么角色?王熙凤、史湘云还是林黛玉?”
兰翘装作听不懂,掩嘴而笑:“那里面的人物太精致了,没一个适合我,我还是认真地做兰翘好了。”
他们两个互相对望半晌,心中各怀鬼胎,不约而同的一起笑起来。
兰翘突然由兴致盎然变得有些索然无味,这是一个拥有着难以抵抗魅力的男人,她想成为他的句号,可是对方很明确地告诉她:我可以给一个女人妻子或者情人的位置,但是不好意思,我没有时间去喜欢她。
一对男女,如果不因为感情而走到一起,那么他们之间,除开暧昧还剩下什么?难道金三顺的悲怆呐喊竟然是事实?三十岁女人找到爱情的机会,比走在大街上被原子弹炸到的几率还小。兰翘对于爱情的感想虽然早已经由当初的: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转变成了现在的:爱情只占生活的极小一部分,可是极小也并不等于零。
她可以选择就此放弃欧阳博,与他成为清白、认真的甲方、乙方关系,但是这样轻易放弃一个难得一见的极品,实在心有不甘;可是如果不放弃,又明明能感觉到前方道路危险,这个男人精明厉害,只怕到时自己会把跟斗栽得很难看。
to be or not be?这是一个艰难抉择。
余下来的时间里,熟男熟女都很有默契地决定给对方一个认真思考的时间,没有再继续暧昧下去,他们同时睿智地选择了讨论公事。兰翘把手中的猎寻进度做了大概说明,欧阳博认真倾听,告诉她正好下星期会去香港,可以顺便与其中之一的候选人见面。两人因为酒精带上的春意还残留在脸上,可是已经在瞬间变得谈吐紧紧有条、脉络分明,好像几分钟前相互的试探从不曾发生。兰翘心中暗自冷笑,他们两个人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明明心生暗鬼,还要欲盖弥彰地装一本正经,时间简直像回到16岁,其实是在自习教室里和班上最帅的男生眉来眼去,还要假装是在纯洁的讨论物理题。
7-3
吃完饭以后已经接近临晨一点,欧阳博把兰翘送到楼下,看她下车并不急着驾车离开,而是非常绅士地推开车门走出来,含笑一直目送她步入小区。兰翘回身对他挥了挥手,笑着道了声再见,心里却有些着急,这么晚,也不知高子谦是不是等不到她已经睡了,大家非亲非故,他本来没有义务要等着为她开门。
兰翘犹犹豫豫地往高子谦住的b栋那条花园小径走过去,心里想还是上去看看再说,如果他睡了,大不了今晚去酒店住一晚好了。正这么想着,突然听到一阵窸窣声音,晓风寒夜,小径尽头有人慢慢朝她走了过来。
那人个子高大,眉目俊朗,披着件黑色大衣,手中拿着一个钥匙圈在食指上叮叮 当 当 荡圈圈,看见她便微微一笑,在径旁欧式路灯的映照下,他面上的笑容慵懒温和,花坛中娇艳月季花瓣上的冰凉露水都似乎要被这笑容温暖。
兰翘看着他的笑,只觉得仿佛有一阵柔和春风从心底掠过,她十分感激,又觉得惭愧:“你这么晚还在等我哪,外面这么冷,怎么不在家里等?”
高子谦把钥匙交给她:“我怕万一你回来晚了,又担心打扰到我不好意思来敲门,干脆就下来了。”
兰翘觉得更不好意思,只好吱吱唔唔地连声道谢,问他:“我妈那人挺罗嗦的,没麻烦你吧?”
高子谦道:“还好啊,她看到我教小兰做功课,一个劲?